自2008年以来,仰海峰教授发表了多篇论文,意欲确立马克思哲学是资本逻辑的观点。为此,他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重新书写马克思思想史。其中,有两个观点是主基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没有超越近代以来的主体论”;《资本论》“抛弃了”“劳动本体论”。二是展开自以为是的马克思哲学即资本逻辑:这一逻辑“无主体”,作为起点的商品“质的规定被其量的规定所取代”;核心内容是“形式化结构特征”“如何打破资本逻辑的统治”,“是马克思尚未给出答案的问题”。然而,如果回到原生态的马克思语境就会发现,仰海峰教授的观点有四个缺陷。第一,想当然地解读近代以来的思想史和马克思思想史及其两者之间的关系,结果与事实相悖。第二,曲解马克思论述,表现出两种性质的文不对题:把马克思没有的思想强加于马克思;错置学科地运用马克思思想。第三,论述逻辑自相矛盾。第四,简单化马克思思想史和资本逻辑,使原生态马克思哲学面目全非。追根溯源,这四个缺陷是“以西解马”的方法使然。该方法以西方现当代某位哲学家的观点为立论依据,然后解读马克思哲学,导致两种解读主体同时并存:中国学者与西方现当代某位哲学家。由此也造成解读情势的根本性逆转,表面上是中国学者的“在我看来”,实际上是西方现当代某位哲学家以隐身形式发挥作用。在仰海峰教授的语境中,隐身但真正的解读主体是法国的阿尔都塞。“以西解马”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渐成潮流,但这种解读马克思哲学的方法会误入歧途,因此,“回到原生态”才是正途。其一,直接与马克思对话,他人观点只能作为参考。其二,关注时代背景和学术背景。其三,关注宏观与微观学术语境。其四,关注马克思的理论要求。其五,关注解读者的心绪状态。
自2008年开始,仰海峰教授在马克思哲学语境中针对资本逻辑问题发表了为数不少的论文。从论文发表数量和刊物涵盖面看,他对马克思哲学的解读渐成气候,在学术界也产生了影响。综观这些论文的核心内容,就是把马克思哲学解读成资本逻辑;认为以往和当下学术界对马克思哲学的解读,凡不能归宗于资本逻辑者,皆为歧途。然而,笔者在阅读马克思(K.H. Marx,1818—1883)的著作后发现,这种被他解读出来的“马克思资本逻辑”,与原生态的马克思哲学却有着相当大的不同。为了纠正仰海峰教授对马克思哲学的“误读”,笔者试以他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带有总结性质的论文《马克思资本逻辑场域中的主体问题》作为商榷对象,看看仰海峰教授对马克思哲学有哪些“误读”?以期使人们对“原生态”马克思哲学面貌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 思想史解读之“误”
其一,仰海峰教授在文章的第二部分写道: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得到充分展现的“类”主体思想,是早年马克思思想发展的理论制高点。在这一思想中,马克思首次实现了哲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社会主义思想批判的理论整合,形成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话语。但从根本上来说,“类”主体的思想并没有超越近代以来的主体论。
并列举了三个例证:德国费尔巴哈哲学,英国经验论哲学,法国唯理论哲学。这种评价,不仅否认了马克思超越近代主体思想的客观事实,也无意间把马克思主体思想降格到近代主体思想之列了。
在马克思语境中,主体思想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理论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除此之外,它还包括哲学视野、哲学本体、哲学分析框架、哲学分析框架的客观基础和主体历史观。这五方面内容,既是马克思主体思想得以存在的理论基础,也是彰显自己特点的理论背景。只有顾及这五方面的内容,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体思想,才能在历时性和共时性的比较上把握马克思主体思想的特点。
以马克思主体思想的六方面内容为参照标准,比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主体思想与近代主体思想,马克思此时是否超越近代主体思想的问题自会有答案。第一,马克思哲学中的主体是劳动者,规范说法是无产阶级;而近代哲学中的主体则是市民,规范说法是资产阶级。第二,马克思主体思想的哲学视野是历史成为世界史前提下的资本主义经济世界,而近代哲学的视野则是费尔巴哈(L.A. V. Feuerbach,1804—1872)的乡间生活、英国经验论哲学中有待征服的自然和法国唯理论哲学中大革命前的社会历史情势。第三,马克思主体思想中的本体是“人化的自然界”,而近代哲学的本体则是纯自然。第四,马克思主体思想得以展开的哲学分析框架是主体、客体及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而近代主体思想得以展开的哲学分析框架则是主观、客观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第五,马克思主体思想的客观基础是劳动,而近代主体思想的客观基础则是市民生活。第六,马克思的主体历史观是“人—非人—人”的复归,而近代哲学的主体历史观则是以启蒙为中介的从愚昧人到理性人。这六个方面的比较表明,马克思主体思想在本质上是殊异于近代主体思想的。以社会历史实际和思想史实际为判断标准,说马克思主体思想没有超越近代主体思想,显然与事实相悖。
或许,仰海峰教授得出“没有超越”结论的聚焦点是马克思的人学公式,以为这就是最有力的根据。确实,这一理解有法国哲学家阿尔都塞(L.P. Althusser,1918—1990)、苏联学者和中国部分学者的理解为旁证。但是,这些理解皆为误解。因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主体、客体及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为哲学分析框架,讲到了“劳动”四个方面的内容:劳动对象,劳动数据,劳动活动,劳动产品。用这些内容检视主体及其历史,它便呈现为三个阶段:(1)在原始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原因使然,作为主体的劳动者与“劳动”四个方面的内容有机统一。说此时的主体为人,是合理的,因为人的本质是劳动。(2)在以资本主义经济世界为分析对象的语境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原因使然,作为主体的劳动者在所有权意义上与劳动对象、劳动数据、劳动活动、劳动产品发生分离。说这种劳动是异化劳动,视这时的主体为“非人”,同样也合理。(3)在未来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公有制,作为主体的劳动者与“劳动”四个方面的内容重新结合为一。说这时的主体为“人的复归”,名正言顺。人学公式看似空洞抽象,实则以劳动及其历史为依托。客观存在的理论逻辑表明,“人学三段论”实际上是以劳动为本体的主体三段论即主体历史观,它勾画出作为主体的劳动者历史性的三种存在状态。此为被后人虚无化的人学历史唯物主义。
不顾及马克思对“劳动者”“劳动”的理解和界定,只关注其与费尔巴哈用语的相似之处,就得出马克思主体思想“并没有超越近代以来的主体思想”的结论,看似言之成理,实则与马克思原生态思想的距离很远。
其二,仰海峰教授在文章的第三部分写道:
从思想史的连续性来看,劳动本体论的根本理念并没有超出启蒙以来的理性观念,特别是黑格尔的劳动观念。如果说这种劳动本体论构成了《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深层理念,那么到《资本论》时,马克思则抛弃了这一本体论,并以资本逻辑取代了生产逻辑。
这样的评价,未免让人吃惊。因为,文章在名义上是要展现“思想史的连续性”,实际上却在真正的“连续”之处人为地制造“断裂”。
一是这种评价的思维逻辑自相矛盾。正是在文章的同一部分,前边说“资本逻辑统摄生产逻辑”,这里又说“资本逻辑取代了生产逻辑”。到底是“统摄”还是“取代”?如果是被“资本逻辑统摄”的“生产逻辑”,那只是地位和作用发生变化,但客观存在仍是基本事实;如果是被“资本逻辑取代”的“生产逻辑”,则与此相反,它已不在场,实际是不存在。因此,仰海峰教授就需要解答:在《资本论》的“资本逻辑场域中”,生产逻辑到底存在还是不存在?其实,在这一逻辑矛盾中,还有更为重要的理论问题需要仰海峰教授面对。该文在第二部分说,马克思确立生产逻辑,形成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即物质生产决定论;接下来又说,生产逻辑具有双重维度,以生产方式解释社会历史变迁,强调劳动的社会本体意义。概括两处论述,生产逻辑的哲学内核是历史唯物主义。如果仰海峰教授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资本逻辑“统摄”生产逻辑,那么,就有义务解答如下问题:资本逻辑如何统摄历史唯物主义?统摄的结果是什么?资本逻辑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存在统摄与被统摄的关系吗?如果仰海峰教授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资本逻辑“取代了”历史唯物主义,那么,“取代”的证据在哪里?文献根据是什么?为什么要“取代”?
二是文章对马克思劳动本体论的评价失实。(1)曲解了马克思的论述。文章写道:“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在这里没有将对象化与异化完全割裂开来,而是看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过程中两者的统一性,即对象化就是异化。”然而,事实却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说了与仰海峰教授认知截然相反的话:“关键不在于对象化,而在于异化,外化,外在化,在于不归工人所有,而归人格化的生产条件即资本所有,归巨大的对象[化]的权力所有,这种对象[化]的权力把社会劳动本身当作自身的一个要素而置于同自己相对立的地位。”(2)将马克思的劳动本体论思想简单化了。仰海峰教授认为,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劳动本体论思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劳动的对象化与异化构成了马克思论述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立足点”;“正是在劳动中,人创造出自己的本质”;“在这一新的时间境域中,将会生成‘全面发展的个人’,这是人的自由的充分实现”。但如果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结合在一起,来梳理马克思的劳动本体论思想,则会发现,其思想体系的本质经概括后有十三项内容:劳动本体论的本体是“人化的自然界”;“人化的自然界”是劳动的结果;劳动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具有社会历史性质;劳动进行的过程是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过程;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劳动异化是特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现象;基于劳动而来的哲学本体论是劳动社会历史基础论,劳动人性论,劳动创造社会历史论,劳动者主权论;是基于劳动者主权论而来的造反有理论;是全面发展的个人生成论;这个逻辑的主体是无产阶级;劳动逻辑“统摄”生产逻辑和资本逻辑而不是相反。用这些内容比照,仰海峰教授显然是把马克思劳动本体论思想简单化了。(3)对马克思劳动本体论在启蒙运动以来的地位所作的结论失实。“启蒙以来的理性观念”这一提法失之模糊。如果它是指法国启蒙运动的理性观念便是文不对题,因为它基本没有涉及劳动本体论,恩格斯(F.V. Engels,1820—1895)对此有很好的说明。如果它是指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理性观念,如亚当·斯密(A. Smith,1723—1790)的理性观念,劳动本体论思想确实被涉及,但从深刻、系统和抽象程度诸方面看,无法与马克思劳动本体论思想相比。洛克(J.Locke,1632—1704)的劳动本体论思想确实是马克思劳动本体论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但这又超出了“启蒙”指称的时限范围;当苏格兰启蒙运动到来时,洛克早已作古。说到黑格尔(G.W. F. Hegel,1770—1831),仰海峰教授的评价同样失实。黑格尔确实在《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原理》,甚至早期著作《伦理生活体系》中多次论述劳动本体论问题,马克思也曾予以高度评价,但从系统性、博大精深和阶级主体诸方面看,黑格尔的劳动本体论思想无法与马克思的劳动本体论思想相比。为了使《资本论》与之前文献间的思想产生“断裂”,仰海峰教授在自己构筑且是逻辑不顺畅的语境中“自由地”书写马克思思想史,这样的思想史让《资本论》之前的劳动本体论思想屈尊与启蒙运动以来的理性观念为伍,以便让自己理解的“马克思资本逻辑”得以确立。问题在于,如此理解的“马克思资本逻辑”与马克思的劳动本体论、进而与原生态的马克思哲学已经没有直接和内在联系了。
三是否认《资本论》中存在劳动本体论思想,这与马克思的思想实际相悖。仰海峰教授坚定地认为,到《资本论》时,“马克思抛充了劳动本体论”,并列举了三条理由来支持这一观点:“关于劳动二重性的讨论”;“劳动与劳动力的区分”;“把使用价值的生产同剩余价值的生产结合起来加以讨论”。但是,这一观点有三处硬伤:(1)在理论层面的错位。列举的三条理由所涉及的都是政治经济学问题。为了解决这三个问题,马克思建立了剩余价值论,进而建立了博大精深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虽然三个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劳动本体论的建立,但它们都不是劳动本体论问题。以这三条理由为根据,得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抛弃劳动本体论的结论,是文不对题。(2)三条理由与事实不符。这三条理由似乎想告诉人们,在《资本论》之前,马克思既没有提出也没有解决这三个问题。但客观事实正好相反,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已经区分了劳动二重性:“为了直接成为一般货币,单个人的劳动必须一开始就不是特殊劳动,而是一般劳动,也就是说,必须一开始就成为一般生产的环节”;还区分了劳动与劳动力:“如果劳动作为在时间上存在的劳动,作为活劳动而存在,它就只能作为活的主体而存在,在这个主体上,劳动是作为能力,作为可能性而存在;从而它就只能作为工人而存在”;并且提出使用价值生产与剩余价值生产相结合地看待资本:“劳动只有对资本来说才是使用价值,而且是资本本身的使用价值,也就是使资本自行增殖的中介活动。”(3)《资本论》并没有抛弃“劳动本体论”。在《资本论》中,有四处论述体现了马克思的劳动本体论思想。例证一,马克思在详细界定劳动资料时借用了弗兰克林(B.Franklin,1706—1790)的思想,把人定义为制造工具的动物。例证二,马克思说,“物质生产的发展”是“整个社会生活从而整个现实历史的基础”。例证三,马克思说:“工艺学揭示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人的生活的直接生产过程,从而人的社会生活关系和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直接生产过程。甚至所有抽象掉这个物质基础的宗教史,都是非批判的。”这也可以称为工艺学历史唯物主义或工艺学决定论。例证四,马克思说:“产业越进步,这一自然界限就越退缩。”“这个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因为需要会扩大。”这是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辩证法思想。说《资本论》“抛弃了劳动本体论”,文献根据何在?
二 资本逻辑解读之“误”
其一,文章的第三部分是仰海峰教授理解的“马克思资本逻辑”的出场及其展开。他写道: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确立了资本逻辑,认为资本逻辑对生产逻辑具有统摄性,并以此作为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逻辑。当资本逻辑统摄生产逻辑时,这意味着主体、客体都被纳入资本逻辑中,成为资本增殖的要素,主体一客体的历史解释模式不再是《资本论》哲学的主导模式。
在资本逻辑的结构化运行中……曾被马克思反复证论的主体……变成了主体无法控制的他物的工具,社会运行的过程呈现为无主体的过程,或者说资本才是真正的“主体”。
两段论述的主题其实是一个:资本逻辑无主体。这种认知,与原生态的马克思思想之间是南辕北辙的关系。
首先,既然作为资本增殖工具的劳动者已不是主体,那么,他/她便被降格为与劳动对象和劳动数据并列的资本主义生产要素,由此形成了曾被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大加痛斥的三位一体的公式:资本—土地—劳动。浏览一下西方主流经济学历史便知,把作为主体的劳动者降格为资本主义生产要素之一,是自亚当·斯密起直到现在仍然如此的经济学观点。仰海峰教授的用意也许是为了发展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哲学思想,但是这种创新实际是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混同于西方经济学了。
其次,作为主体的劳动者在资本主义生产中是资本的增殖工具确为事实,但这种事实只能说明劳动者作为主体的特定社会历史性质(劳动异化),不能说明作为劳动者的他/她已不是主体。主体经济职能的特定社会历史性质,与主体还是不是主体,是两回事。主体退出生产过程便不再是主体,发挥资本增殖职能的主体仍然是主体。观照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检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文献如《资本论》便知,不是资本逻辑无主体,而是“以西解马”的做法使仰海峰教授看不到资本逻辑中主体的客观存在和不可替代。出现这种误解的症结,是把主体经济职能的特定社会历史性质混同于主体本身,结果把资本主义生产主体之一的劳动者抛入视野黑洞之中。正如马克思所论述的:“在商品中,特别是在作为资本产品的商品中,已经包含著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的社会生产规定的物化和生产的物质基础的主体化。”
再次,为了实证性地说明马克思“资本逻辑场域”中有主体,我们再回到《资本论》。从《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到《资本论》,马克思始终把资本逻辑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货币资本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相交换,此时的“场域”是劳动力市场。货币资本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既是交换的主体,又是交换的客体,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互为主、客体。这种关系具有独立、自由、平等的形式特征,马克思用文学笔法揭露和批判其虚伪性。尽管如此,在资本逻辑演化的第一阶段,马克思把劳动者和资本家既作为主体看待,又作为客体看待。否则,资本逻辑的演化无法起步,更遑论后续阶段。资本逻辑演化的第二阶段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作为主体的劳动者与客体(劳动材料)进行物质变换,通过主体的“塑形”作用使客体具有使用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物质载体。没有主体的“塑形”作用,产品就无法生产出来,价值增殖只能停留于奢望状态,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目的就无法实现。资本逻辑演化的第三个阶段是作为资本家的商品所有者与作为消费者的货币持有者相交换,此时资本家已离开生产领域进入流通领域,他作为主体所面对的客体是手握货币的普通消费者。交换过程同样是互为主、客体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样具有独立、自由、平等的形式特征。综合起来看,资本逻辑演化三个阶段中的主体各不相同,但皆存在主体是客观事实。说马克思的“资本逻辑场域”“无主体”,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文献根据。
其二,仰海峰教授在第三部分还说道: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展示了资本逻辑的形式化结构特征。这种形式化的结构体现在两个层面:(1)在现象界体现为商品的形式化结构。……马克思在“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中列出的公式可以看出商品交换的这种结构化特点:“z量商品A=u量商品B,或=v量商品C,或=w量商品D,或=x量商品E,或等于其他。”在这个无限延伸但又可以回到任何一个起点的等式中,商品的质的规定被其量的规定所取代,交换价值成为商品交换的衡量标准,使用价值只是作为交换价值的载体才有其存在的意义。因此,上面列举的扩展的等价模式,说到底是以“数”为要素的形式化结构,这个形式化结构形成了自我扩展的世界,即商品世界,任何物质产品只有进入这个形式化的结构世界中,才能确证自身的存在,包括人本身,也是如此。这也意味着,在《资本论》中,作为马克思哲学起点的并不是物、也不是人,而是商品,商品不仅是一个经济学范畴,而且是一个哲学范畴。
(2)商品世界只是资本逻辑的现象界,其本质界是以获取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生产界……在资本生产过程中,不仅劳动者成为资本增殖的工具,而且劳动数据和劳动对象都成为资本增殖的物质载体。
这里之所以作冗长引用,目的是相对完整地再现仰海峰教授对马克思资本逻辑的理解。在他看来,作为马克思资本逻辑起点的商品范畴指称的对象既不是物,也不是人,而是与物和人并列的第三种存在,这种存在“说到底是以‘数’为要素的形式化结构”。然而,这种理解与马克思资本逻辑的本意相去甚远。
首先,马克思的商品范畴被仰海峰教授给西方主流经济学化了。西方主流经济学新古典主义的创始人之一杰文斯(W. S. Jevons,1835—1882)说:“经济学这种科学,是建筑在少数貌似单纯的概念上。效用、财富、价值、商品、劳动、土地、资本,是这门学问的元素。”“我主张,一切科学的经济学家皆须是数理的经济学家。其理至明,因经济学家所讨论的是经济量及其关系,但一切的量与量的关系皆属于数学的范围。”杰文斯的错误也是仰海峰教授的错误,即仅仅看到商品中的量以及量与量的关系,并把这种性质认定为商品的唯一特性。马克思的理解与此相反。他当然关注商品中的量以及量与量的关系,但更关注质。这里的质,指的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有机统一。它具有社会历史性质、生产关系性质、主客体关系性质和自我超越(如发展为资本)性质。
其次,在《资本论》语境中,商品绝不仅仅“是以‘数’为要素的形式化结构”,而且还是物,是人,是人与物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在使用价值的意义上,商品是物,作为物的商品是使用价值的物质载体;是人与物的关系,即作为主体的劳动者与客体(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及其结果。在交换价值的意义上,商品是人,是人作为商品所有者身份的社会历史性和法权性确证;是人与人的关系,即社会历史性的生产关系。
再次,作为马克思资本逻辑起点的商品范畴指称的对象中有没有主体?请看马克思的论述:“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上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商品占有者。商品是物,所以不能反抗人。如果它不乐意,人可以使用强力,换句话说,把它拿走。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马克思论述的是商品交换过程中主体的客观存在情况。放大视野则可发现,在商品生产和消费中,主体的客观存在同样是绝对必需的前提。商品范畴指称的对象中内含的主体其实有四种:商品生产的主体、商品消费的主体和商品交换中交换双方的各为主体。这客观存在的四种主体给仰海峰教授提出了需要解答的问题:说马克思商品范畴指称的对象中无主体,文献根据是什么?事实根据是什么?
最后,说马克思资本逻辑语境中的商品“质的规定被其量的规定所取代”,这与马克思的本意不一致。因为,马克思批判的正是这种观点:“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做拜物教。”这表明,仰海峰教授对马克思资本逻辑中商品范畴的理解是误解。
在仰海峰教授对马克思资本逻辑的理解中,资本的形式化结构特征成为界说焦点,其他性质则是被虚无化,实际是被剥夺了表示存在的机会。例如,一般性质,文明性质,历史性质,法权性质,技术性质,组织性质,等等。限于篇幅,这里仅展示两种性质。
一是资本逻辑的一般性质。资本逻辑是资本生产逻辑和资本交换逻辑的有机统一,资本的生产逻辑是客观基础。要完整地说明资本逻辑,前提是说明资本的生产逻辑。要说明资本的生产逻辑,前提是说明资本生产逻辑的一般性质。马克思确实这样做了。他首先指出考察资本生产逻辑一般性质的必要性和应该遵循的方法论原则:“资本家要工人制造的是某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是一定的物品。虽然使用价值或财物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家,并且是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的,但是这并不改变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所以,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每一种特定的社会的形式来加以考察。”然后,揭示出资本生产逻辑的一般性质:“劳动过程,就我们在上面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因此,我们不必来叙述一个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的关系。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这就够了。根据小麦的味道,我们尝不出它是谁种的,同样,根据劳动过程,我们看不出它是在什么条件下进行的:是在奴隶监工的残酷的鞭子下,还是在资本家的严酷的目光下;是在辛辛纳图斯耕种自己的几亩地的情况下,还是在野蛮人用石头击杀野兽的情况下。”《资本论》中的两处论述表明,马克思把资本生产逻辑的一般性质看作资本逻辑一般性质的有机组成部分,把资本逻辑的一般性质视为资本逻辑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要求解读者,说明资本逻辑时一定要说明资本逻辑的一般性质。反观仰海峰教授,说明资本逻辑时直奔“资本逻辑的形式化结构特征”,至于资本逻辑的一般性质,则是视而不见。如此揭示出来的所谓“马克思资本逻辑”,变成了仰海峰教授自己的资本逻辑。
二是资本逻辑的文明性质。资本家“作为价值增殖的狂热追求者,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马克思两处论述尤其是三个“有利于”的主题,都是资本逻辑的文明性质;差别在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既然文明性质是马克思资本逻辑的有机组成部分,那么,被仰海峰教授虚无化后的所谓“马克思资本逻辑”,当然不是马克思原生态的资本逻辑。
其三,仰海峰教授在作为结语的第四部分开头便说:
这里存在的难题是:在资本逻辑中,如果主体已经成为资本增殖的工具,那么结构化的资本逻辑就会取得统治一切的地位,这样一来,我们如何打破资本逻辑的统治?在《资本论》中,这是马克思尚未给出答案的问题。
过度追问,是阿尔都塞式的思维方式。离开马克思文献及其语境,把自设的话题强加于马克思,然后说他没有对问题作出回答。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逻辑的统治”确为客观事实,但它用不着“我们”去“打破”,也用不着一百多年前的马克思去“打破”,“资本逻辑的统治”的内在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走向衰亡的未来趋势。
在《资本论》中,人们起码可以读到五种对“资本逻辑的统治”内在矛盾的揭示及其未来发展趋势的阐扬。第一,“资本的集中”使一个资本家打倒许多资本家。“打倒”的过程是经济矛盾和阶级矛盾不断激化的过程,结果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第二,“资本逻辑的统治”包含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会变得“越来越无法控制”,周期性出现的经济危机可为例证。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规律”。这种规律表现于外,就是经济震荡,社会矛盾激化,激化的集中表现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矛盾的激化。第三,“资本逻辑的统治”包含生产力无条件发展与“资本增殖这个有限目的”之间的矛盾,即生产力无条件发展与“为资本而生产”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表明,“资本主义生产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而只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第四,“资本逻辑的统治”包括信用制度,这种制度同样会促成“资本逻辑的统治”的解体。用马克思的话说:“信用制度加速了生产力的物质上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形式的物质基础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使命。同时,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因而促进了旧生产方式解体的各要素。”第五,在“资本逻辑的统治”的内部,已经局部性地产生出代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生产方式。“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虽然起初只是在下述形式下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数据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综合这五方面的内容就可发现,“我们如何打破资本逻辑的统治”问题中的“我们”,既非马克思,也非其他人,只能是仰海峰教授自己。
三 思想来源之“误”
仰海峰教授这篇解读马克思哲学观点的文章,给人以新颖独特、直言不讳的印象;但如果追根溯源,则会发现,这并非他的独创,而是源自被称为“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阿尔都塞。仰海峰教授的文章有三个核心观点:(1)《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主体思想与近代主体思想之间没有本质性区别。(2)只有在《资本论》中才存在因而才能读出马克思哲学。(3)马克思哲学是资本逻辑,这一逻辑无主体,劳动本体论被抛弃。但这些观点,均存在于阿尔都塞的两部著作《保卫马克思》和《读<资本论>》中。
观点一,出自《保卫马克思》。阿尔都塞说,青年马克思的思想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占主导地位的是离康德和费希特较近而离黑格尔较远的、理性加自由的人道主义”;“在第二阶段(1842—1845),占主导地位的是另一种形式的人道主义,即费尔巴哈的‘共同体的’人道主义”。
观点二,出自《读<资本论>》。阿尔都塞说:“我们都在追求这种哲学(指马克思哲学——引者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哲学断裂的记录并没有给我们提供这种哲学本身。在此之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也没有给我们提供这种哲学本身……我们可以读到马克思真正哲学的地方是他的主要著作《资本论》。”
观点三,同样出自《读<资本论>》。阿尔都塞说:“正是这种关于劳动的唯心主义,使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把斯密称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路德’,因为斯密把一切财富(一切使用价值)仅仅归结为人的劳动;同时还把斯密和黑格尔在理论上联系起来,因为前者把全部政治经济学归结为劳动的主体性,而后者则‘把劳动理解为人的本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同这种关于劳动的唯心主义决裂了。”
在仰海峰教授的另外一篇文章中,称赞阿尔都塞的相关观点“非常深刻”;但这些“非常深刻”的观点,与观点提出者晚年的自述恰成鲜明对照。阿尔都塞在谈及自己的《保卫马克思》和《读<资本论>》两书出版时说道:
都在(1965年——引者注)10月份出书。可是一想到这些文字将使我赤裸裸地出现在最广大的公众面前,我便突然感到不可思议的恐惧:所谓赤裸裸,就是指我的本来面目,一个只会耍手法、搞欺骗、此外一无所长的人,一个对哲学史几乎一无所知、对马克思几乎一无所知的哲学家(当然,我仔细研究过他青年时期的作品,但是在1964年,我组织那次最终产生了《读<资本论>》的研讨班时,只认真研究过《资本论》的第一卷)。我感觉自己是个大胆从事任意的体系构造的“哲学家”,而这样的构造与马克思本身毫不相干……简而言之,我生怕招致一场灾难性的公开揭露……“闹”了一场给人印象深刻的抑郁症。
在另一个地方他又说道:
有许多专家和战士都感觉我制造了一个自己的马克思,与真正的马克思大相径庭,是想象的马克思(雷蒙·阿隆)。这一点,我愿意承认。
从阿尔都塞晚年自述中可以得到三个方面的信息:(1)阿尔都塞承认,自己并不真懂马克思哲学。例证是,在作关于《资本论》的演讲时,只认真研究过第一卷。(2)恐惧自己不懂装懂的真面目被揭露,而犯了严重的精神病(1965年12月)。(3)阿尔都塞承认,自己制造了自以为是的马克思,这样的马克思与“原生态”马克思的关系是“大相径庭”的。三个方面的信息表明,阿尔都塞承认自己关于马克思哲学的观点并不是“原生态”的马克思哲学。
阿尔都塞的自我评价并非自谦或言过其实,请看如下情况:(1)从1947年第一次犯精神病到1980年在精神病状态中扼死老妻的三十三年中,一共犯精神病十五次,在精神病治疗机构住了十五年。阿尔都塞的精神病交替性地处于两种状态:精神抑郁和轻躁狂。在后一状态中,工作效率极高,用他自己的话说,“由于我病愈后处于轻躁症状态中,这让我感到事事如意,容易至极。……而我做的工作却多出许多倍”。(2)日常生活中的阿尔都塞有不少怪癖,如储备东西(包括女人),鞋柜中的鞋有一百多双;去商店偷东西如菜刀,然后找借口还回去,甚至想偷潜水艇。(3)乱追女人。他自己讲出的例子令人无法直书纸面,像发情的动物一样毫无节制,毫不掩饰。(4)对妻子的态度。其妻年长他八岁,且无固定职业,但她在1930年代便加入法国共产党,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领导一支抵抗法西斯的游击队。阿尔都塞变着法儿地挑衅和折磨妻子,甚至在妻子面前公开调戏年轻女性。(5)阿尔都塞的精神病状态直接表现在公开出版的作品中。例如,他说道:“从哲学角度阅读《资本论》和无辜的阅读完全不同,这是一种有罪的阅读,不过它并不想通过坦白来赦免自己的罪过,相反,它要求这种罪过,把它当作‘有道理的罪过’,并还要证明它的必然性,以此来捍卫它。因此这是一种特殊的阅读,它向一切有罪的阅读就它的无罪提出了一个简单的问题,即‘什么叫阅读?’正是这个问题撕掉了它无罪的面纱,而特殊的阅读却通过提出这个问题证明自己是合理的阅读。”不了解阿尔都塞底细的人,或许以为话中包含尚未被猜透的玄机,实际是精神病状态中的胡言乱语。
综合上述五方面情况可以看出,阿尔都塞有关马克思哲学的观点,是他精神不正常状态下的产物。如果以这种“非常深刻”的阿尔都塞观点看待马克思哲学,那它与原生态的马克思哲学的关系,只能用阿尔都塞自我评价的话:“大相径庭”。
四 解读方法之“误”
仰海峰教授利用阿尔都塞观点解读出的马克思哲学之所以与原生态马克思哲学有很大距离,主要原因是近些年在中国颇为流行的“以西解马”——以西方现当代某位哲学家的观点解读马克思哲学——的方法发挥了关键作用。这种解读方式的独特之处在于,解读主体有两个:一个以“在我看来”的形式出现;另一个是西方现当代某位哲学家。后一种解读主体往往隐藏于前一种主体之后,但这才是真正的解读主体。读者在仰海峰教授的文章中见到的就是这种情况。不经意间,解读情势发生了根本性逆转,马克思哲学成为被审视甚至被批判的对象,审视的工具和正确与否的判断标准变成了西方现当代某位哲学家的观点。被利用者中,阿尔都塞、海德格尔(M. Heidegger,1889—1976)、阿伦特(H.Arendt,1906—1975)、鲍德里亚(J. Baudrillard,1929—2007)较为著名,由此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形成一种潮流。这一潮流,也在督促学术界反思:在当今时代解读马克思哲学,究竟是“以西解马”,还是“回到原生态”?答案只能是后者,而关键则是“回到”的途径。
第一,直接与马克思对话。在马克思的著作面前,解读者的主体地位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没有中国、西方之别。他人的观点只能作为参考,不能成为立论依据。以西方现当代某位哲学家的观点为依傍,虽然造成了不断“创新”的气势,实则会离“原生态”的马克思哲学越来越远。从更深的层面看,这种解读方式是真正解读主体的缺位或者说是解读者主体地位的自动放弃。长此以往,中国马克思哲学解读者成为西方现当代哲学的传声筒和学舌者的局面就会出现。
第二,关注时代背景。哲学的外在表现形式是逻辑,内在灵魂是激情。激情源自特定社会历史情势的激发,原生态马克思哲学可为典型。不顾及特定社会历史情势地解读马克思哲学,为“在我看来”的过度解读开辟了“自由”的理论空间,解读者的主观性成分跃居前台,有害后果是原生态马克思哲学的社会历史基础被虚无化。这样的虚无化会衍生出其他有害后果。例如,如果只是聚焦于马克思资本逻辑的形式化结构,那么,资本逻辑的社会历史性内容、法权性内容、文明性内容、主体性内容、政治性内容就会被放逐,屡遭后人诟病的“曼彻斯特资本主义”的贪婪与刻薄更会被消解得无影无踪。
第三,关注学术背景。虽然马克思不是学院化学者,但其哲学的学术背景比其他人要广博得多。有学者统计,马克思在写作过程中运用了八种语言,近二十门学科的知识。在这一点上,即使黑格尔也不能与他相比。这样的学术背景情势向解读者提出了挑战,一定要关注马克思哲学的学术背景,否则就不能真正地理解原生态马克思哲学。例如,仰海峰教授把西方主流经济学中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商品范畴的理解误以为是马克思的观点,显然是不了解马克思哲学学术背景所致。
第四,关注学术语境。关注学术语境是耗时费力的工作,但却是解读原生态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功夫。它可以避免望文生义理解,进而避免与文献本意相冲突。例如,仰海峰教授说:“生产逻辑是由资本逻辑逆向推导出来的,他关于‘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的论述就是对此观念的明确表述。”事实上,马克思论述的本意是历史意义的“逆向理解”,但绝不是逻辑意义的“逆向推导”,否则,他关于“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的论述就等于白说了。至于说“生产逻辑是由资本逻辑逆向推导出来的”,更是违背历史事实。马克思的“生产逻辑”提出于1844—1846年之间,“资本逻辑”则产生于1850年代,这时马克思才知道资本是“全部资产阶级污垢的核心”。因此,时间顺序是,先有生产逻辑,后有资本逻辑;逻辑顺序是,后者以前者为基础和前提,前者会发展为后者。马克思怎么可能到1850年代提出资本逻辑之后再让时间倒流“推导”出生产逻辑呢?没有劳动逻辑,何来生产逻辑?没有生产逻辑,何来资本逻辑?逻辑源于历史,逻辑依从历史,此为马克思逻辑与历史有机统一方法的本意。
第五,关注马克思的理论要求。马克思一生的行迹告诉人们,他无心于学究式的学问,而是要解释和改变世界。结合政治经济学文献,理解马克思的理论要求,可以见到如下内容:一是把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搞清楚。二是与“资本的政治经济学”相抗衡,建立“劳动的政治经济学”,为工人阶级改变自身命运的抗争提供理论武器。三是在理论层面打击资产阶级。四是减轻“人类的痛苦”:“我为什么不给您回信呢?因为我一直在坟墓的边缘徘徊。因此,我不得不利用我还能工作的每时每刻来完成我的著作(指《资本论》——引者注),为了它,我已经牺牲了我的健康、幸福和家庭。我希望,这样解释就够了。我嘲笑那些所谓‘实际的’人和他们的聪明。如果一个人愿意变成一头牛,那他当然可以不管人类的痛苦,而只顾自己身上的皮。但是,如果我没有全部完成我的这部书(至少是写成草稿)就死去的话,那我的确会认为自己是不实际的。”这四个方面的理论要求表明,马克思的笔墨生涯始终与人类尤其是劳动者的生存境遇息息相关。无视上述理论要求的客观存在,孜孜聚焦于资本的“结构化逻辑”和“形式化结构特征”,结果只能与马克思原生态思想渐行渐远。
第六,关注解读者的心绪状态。在马克思哲学研究领域,创新是大部分人的追求目标。但是,创新的前提是继承,继承的前提是准确理解,准确理解的前提是读懂马克思文献,读懂文献的前提是静下心来直接与马克思的文献对话,静下心来的前提是克服为创新而创新的焦虑情绪。如果为了尽快、尽早、尽量创新而省去其中的大部分环节,“便捷”手段自然是随意地使用西方现当代某位哲学家的观点框衡马克思文献,解读其中的哲学思想。这样的创新成果容易获得,但对真正理解原生态马克思哲学并无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