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现将翔安区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名单(截至2022年11月15日)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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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机构备案要找哪个部门?
该准备什么材料?
有哪些流程?
……
别着急
一起来了解
办理对象:
翔安辖区内已登记注册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备案单位:
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办理依据:
《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备案须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四)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案流程:
(一)托育机构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https://ty.padis.net.cn/),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备案须提交材料”扫描件;
(二)区卫健局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区卫健局发现托育机构备案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三)托育机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变更备案信息或报送注销信息。
说明:
托育机构在办理备案前须先进行登记注册。
(一)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区级以上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
(二)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三)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向区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备案机构服务点信息:
单位 | 所属科室 | 具体位置 | 联系电话 |
翔安区 卫生健康局 | 健康老龄科 | 翔安区新店街道祥吴顶增里99号(公共卫生大楼)507室 | 0592-7886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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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翔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