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信
会议纪要是法院内部解决法律适用分歧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合议庭和全庭法官具有重要的约束功能。为更好地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彰显法官会议制度的价值,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推出了第二本法官会议纪要。本书选取了2019年、2020年的部分法官会议纪要,增加了《民法典》和最新司法解释的对应性规定,内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实体和程序问题,是第二巡回法庭第三期全体法官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实践和理论有效结合的典范。
本期法信节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会议纪要(第二辑)》中,“如何理解夫妻一方名下有限公司股权的归属与转让”相关内容,为您展示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与内在法理。
夫妻一方名下的有限公司股权的归属与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20年第3次法官会议纪要)
案情摘要
法律问题
不同观点
甲说:有权处分说
乙说:无权处分说
法官会议意见
采甲说
意见阐释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为兼具财产权与人身权属性的复合性权利
二、出资或认缴出资并非取得股东资格的充分条件
三、司法解释已间接确认题述情形下股权并非夫妻共有
四、维护交易安全与效率的现实需要
五、登记方单独进行的股权转让为有权处分
六、配偶中非转让方的权利救济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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