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474,超过国际公认0.4的贫富差距警戒线。面对贫富差距依旧较大的困难,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场合都强调“共同富裕”:
“决不能出现
‘富者累巨万,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大多数人穷”
“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了,
能得人心吗?”
……
发展一定要共同富裕,
不能“两极分化”
昨天,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说:“我今天坐飞机、坐火车、坐汽车,换了三种交通工具,专门来这里看看大家。扶贫是我心里最重要的事情之一,这个国家日新月异的发展,但是我们回过头来看看,还有没有生活困难的老百姓,发展一定要共同富裕,不能两极分化。”
决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语重心长地说:
我们必须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决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级,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习近平说,“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定不能丢,丢了就丧失根本,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谈到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时强调:
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蛋糕”不断做大,但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无论是实际情况还是制度设计,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把落实收入分配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了,能得人心吗?”
共同富裕与两极分化相互对立,坚持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必然要求警惕和防止两极分化。早在2014年3月18日,习近平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就告诫全党:
发展了,还有共同富裕问题。物质丰富了,但发展极不平衡,贫富悬殊很大,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了,能得人心吗?
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共同富裕”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均富”、“共富”思想,而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不能完全解决分配不公问题,但必须从制度上防止两极分化。一方面要提高贫困群众的创收能力和渠道,另一方面要限制资本收入增长速度。如果资本收益的增长速度大于劳动收益的增长速度,那么贫富差距依旧会越拉越大。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要靠辛勤劳动创造,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活生产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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