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中期,四川在社办场安置城镇下乡知青,并将此确定为全省主要安置形式,进而不断推进社办场建设进程,这是四川这一时段下乡上山工作安置的重要内容,也是四川在全国下乡知青安置工作中的一大特色。
一、“安置方向”问题的提出
社办场安置,是指在农村人民公社举办的以生产林、牧、茶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所有制单位里安置城镇下乡知青。四川确定以社办场为主要形式安置城镇下乡知青,经历了一个实践发展和认识深化的过程。
196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以后,四川开始有计划地动员组织城镇知青下乡上山。按照中央的部署,四川采取了以插队为主的形式安置下乡青年,在集体插队、单身插队这两种插队安置中,又以集体成组插队形式为主,采取社办场形式安置的很少。
以插队形式安置下乡青年,四川早就有过。1957年下半年,全省掀起组织城镇中小学毕业生到农村去的热潮。这波热潮的背景是:根据国家对中小学生升学就业问题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四川省委和省人委先后发出“关于指导中小学毕业生升学就业的指示”“关于执行中央关于安排不能升学的中小学毕业生的指示的意见”。按照这一部署,凡是没有升学的中小学毕业生且家在城市的学生,除少数能够在城市就业和一部分有条件自学的以外,其余学生都应根据当地政府的安排到农村去。对城镇学生到农村去主要是插入农业社进行安置。时任省委农工部副部长的杨万选指出,家住城市和场镇的学生,愿到农村去,可以取得家庭同意,最好到有亲戚朋友的农业社去,在未去之前与亲朋接洽好,或者与本地的就业指导组织联系,请他们介绍所要去的乡或社。到1963年12月,全省共安置城市知青47589人,其中插队的40339人,占84.8%;插场的6950人,占14.6%;集体垦荒的300人,占0.6%。对于插队安置的好处,当时重庆团市委在给团中央的报告中归纳为:耕地、住房、农具、生活等具体问题好解决;国家投资少,见效快,下乡青年容易实现自给自足;与农民—道劳动,容易掌握劳动本领;安家落户以后易于巩固。
插队形式安置下乡青年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经过实践证明,其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大部分下乡青年生活不能自给的问题愈显突出。根据1964年四川省安置领导小组的总结报告,这1年已有20%左右的下乡青年做到了当年生活自给。也即是说,还有80%左右的下乡青年是不能生活自给的。尽管四川也采取了一些工作性措施,如对安置点选择不当的进行调整、做好集体成组插队巩固工作等,用以解决下乡青年生活不能自给的问题,但由于四川农村的整体生产力水平低、劳动收入少,要想短时间解决这一问题是难以办到的。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社办场形式安置下乡青年,不仅在下乡青年的教育管理上,而且在发挥他们的作用上,特别是在解决他们生活自给以及拓展安置潜力上,其优势都强于插队安置形式。
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65年1月25日,省安置领导小组正式向省委提出下乡青年“安置方向”的问题。这里的“安置方向”,是指下乡青年的安置去向,或指主要安置形式。此时,距省委确定“以插队形式为主”刚好1年,省安置领导小组就提出“安置方向”问题,是需要有极大勇气和实事求是精神的。因为插队安置为主这是中央确定的主要安置形式,四川在安置实践中也是这样贯彻执行的。根据四川实际情况,以及1年来实行插队安置和试办社办林、牧、茶场的实践,省安置领导小组认为,对下乡青年安置的方向应以社办场为主,插队为辅。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了将过去的“以插队安置为主”,调整为“以社办场安置为主”的问题。省安置领导小组认为,社办场集中安置下乡青年,便于发挥他们的作用,便于开发山区、发展山区经济;投资少、收效快,不与社员挤口粮、工分、房屋,两年内可以基本自给或完全自给;适合青年喜欢集体生活的特点,便于组织青年学习政治、文化、技术,培养青年集体主义思想;便于公社管理教育和领导;实行单独核算,便于发挥青年自力更生作用;有利于实行半农半读;为继续安置城镇下乡青年建立基地,便于今后更多更好的安置下乡青年。
下乡青年“安置方向”问题的提出,不仅由于插队安置形式对下乡青年生活不能自给带来难以解决的困境,而且在于社办场安置下乡青年的实践和经验所展示的广阔前景。
达县专区是试办社办场最早的地区之一,他们从1958年就开始试办社办场,虽然几经波折,但到1963年底仍存有80多个社办场。1964年春以来,随着城镇青年到农村热潮的掀起,达县专区把抓社办场建设与安置城镇青年工作结合起来,收到了明显成效。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全区社办场增加到610多个,经营面积扩大到62万多亩。1964年达县专区安置重庆市下乡青年6627人,除少数插入国营场外,大部分安置到了社办场。
1965年5月,一个有中央、四川省、重庆市安置办和达县地委及所属部分县委安置办,以及四川团省、地、县委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共14人,历时40天在达县专区境内,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对大竹、宣汉、万源、南江、巴中、平昌、达县、邻水8个县的22个社办场进行调查,走访了450多名下乡青年以及基层干部,获得大量第一手资料。联合工作组通过调查后认为,大多数县对社办场安置城市青年的工作做得深入细致,青年精神面貌很好,情绪很稳定,劳动生产积极性高,生产上取得了不少成绩,许多场的青年开展了科学实验和文体活动,活跃了农村文化生活,并为农村送去了文化知识。经过1年的实践,社办场安置的城市下乡青年,已为建设新山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可以看出,社办场这种安置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将成为四川安置城市下乡青年的好形式。
对达县专区社办场建设和发展的显著特点,联合工作组归纳为5点:一是为发展山区经济、安置城市下乡青年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和开辟了广阔的道路。据8个县22个场的统计,共安置下乡青年和老场员共1516人,经营山林面积55700亩、耕地2240亩。二是社办场发展势头较好,解决下乡青年生活自给问题见效快。从调查的20个社办场来看,1965年每人总产值达400元以上的有4个场,200元至313元的有4个场,100至200元的有11个场,90元的有1个场;从粮食分配情况来看,口粮每人达600斤以上的有6个场,500至600斤的有7个场,400至500斤的有3个场,200至300斤的有4个场,其中有两个场因没有耕地可开,粮食在较长的时间内不能自给。三是社办场是由公社领导,实行计划生产、单独核算、上缴积累、评工记分、按劳分配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从建场规模来看,一般不大,多数是2、30个青年集中在1个场,比起三五成群集体插队的规模要大得多。四是为改变山区经济文化落后的面貌起到积极作用。如大竹县清溪林场主要经营竹山,1964年建场后,44人即收入现金11000元,每人平均250元收入,已向公社上缴积累1300元修电灌站;南江县1964年安置城市青年823人,经过1年左右时间的锻炼,被选为副场长、生产队长、会计、出纳等干部的有180人;平昌县安置城市青年后,办了夜校识字班17所,有501名贫下中农入学受教,开办俱乐部19个,为8万多群众演出节目110场,为山区传播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五是青年安心,家长放心,社队欢迎,动员地区和安置地区都较满意。
中央和地方安置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组对达县专区社办场情况进行的全面调查和考察,不仅系统总结了达县专区社办场的经验,而且为各级党政在安置形式问题上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紧接着,达县专区建立社办林牧场的经验很快受到高度重视。在1964年8月召开的全国城市知青安置工作座谈会上,四川达县、福建平和县、广东梅县、江西九江地区和井冈山、东固山垦殖场等地介绍了上山经验。会议推广的多种知青上山形式中,达县专区创造的由公社、大队办小型林牧场的形式得到了充分肯定。
二、社办场适合安置知青
在大量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1965年7月14日,四川省安置办公室向省委提出了调整四川下乡青年安置形式的专题请示报告。省安置办公室认为,经过1年实践证明,社办林牧场这种形式安置下乡青年是适合四川实际情况的。1964年全省共有安置下乡青年的社办林牧场486个,安置下乡青年10400人。从实践的情况看,80%以上的场办得好,1965年经济和粮食可以自给或基本自给,90%以上的下乡青年已稳定下来,精神状态很好,劳动积极性很高。社办场这种形式为今后继续安置和巩固好下乡青年开辟了正确的途径,并为改变山区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山区显示了优越性,应当成为四川安置下乡青年上山开发山区的主要形式。这一结论性意见,是建立在以下分析基础上的:
四川山多山富,地广人稀,平坝地区人多地少,经济作物少,副业门路不广。不论从当前或长远看,从经济意义或是政治意义、战略意义看,都应当采用社办场的形式动员城市青年上山开发山区。
投资少,收效快,不与生产队争土地、工分、住房。只要政策对头,配好领导班子,选点适当,规模适当,工作跟得上,经营方针对头,长短计划结合得好,坚持自力更生,发扬大寨精神,安置一个青年只需花经费250元,在1年左右时间现金一般可以达到自给;粮食一般2、3年也可以自给,少数场可能需要更多一点时间。
集中安置便于管理教育,适合下乡青年的特点。有利于调动下乡青年的积极性和发挥他们的作用,把下乡青年在农村的理想、前途和国家、集体的前途很好结合起来,有利下乡青年的思想教育和把他们稳定在农村。
社办场是单一的集体经济,没有自留地和私人家畜家禽,吃饭有集体食堂,个人没有家务劳动拖累。青年都是全劳动力,出勤高,平均每人每月出工在25天以上,同时他们都有一定文化和科学知识,一旦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他们所经营的生产项目都比邻近生产队要好得多。
为开发山区和治山治水及占领山头建立起一支青年突击队;为公社增加积累,为农村“四化”提供更多的资金和培养人材;为今后青年下乡开辟广阔的基地,使青年到农村这条道路越走越宽。
安置人员多、容量大,可以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全省在1958年后曾办过1.2万多个社办场,1960年困难时多数下马,少数坚持了下来。如果将停办场恢复起来,每场以安置50至100人计算,即可安置60到120万人,如要再发展一批场,安置的人就更多。同时集中安置,经费集中使用,有利于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省安置办公室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认为社办场形式安置下乡青年是适合四川实际情况的,应当成为今后四川安置下乡青年的主要形式;同时也明确指出了三五成群集中成组插队的形式安置下乡青年,一般不适合四川情况。在这方面,也有大量实证材料可以证明。
1964年全省动员安置了3.2万名下乡青年插入生产队,大多属于成组集体插队,但从安置青年的多数地区多数生产队的情况来看,问题最多并突出的是劳动上不去,青年生活不能自给。以德昌县和马边县的调查为例,德昌县王所公社119名青年,8个月劳动时间,总工分为98770分,平均每人830分。马边县1964年经过整顿后,每个公社配了1名干部专管下乡青年工作,从公社党委到县委也一直很重视,省安置办公室还派了2名干部在该县驻点协助。据该县对劳动、建设两个公社303个下乡青年劳动情况的调查,半年时间共做189442个工分,每人平均625个工分。这些下乡青年多数都安置在劳动日值3角左右的生产队,4角以上的是少数,也还有相当部份的生产队劳动日值仅1角左右。在正常情况下,平均每人1年集体收入仅3、40元或4、50元,加上青年小组的副业收入也只有4、50元或5、60元。据各地和省安置办的调查,每个下乡青年1年生活需要的开支,一般约90元左右。这样就很难做到生活自给,更谈不上建立同普通农民一样的家底。因此,要使多数下乡青年在农村稳定下来是很困难的。国家的经费有限,不能长期给予补助。因而插队下乡青年普遍为国家停发生活补助后,生活不能自给而担心。青年的家长也为子女自己不能养活自己,而不断向家中要钱要粮感到焦虑。
成组插入生产队安置出现劳动上不去、青年生活不能自给的原因固然可以从多方面去分析,但以下几点是主要的:
耕地面积少。按农村人口算,全省每人平均有土地1.5亩,平坝生产队仅有1亩左右;山区生产队虽然土地较多,有2至3亩,但一般土质脊薄。同时,农村集体经济不够巩固,收入低。全省生产队社员1年平均收入97元,但集体收入仅有38元。加之有的地区,安置青年时只单纯从改变落后生产队和有住房的良好愿望出发,把青年安置在条件较差的队,这就更增大了青年生活自给的困难。
一些地方的干部对城市青年下乡认为增加了负担,管理教育抓得不好,这是一个方面;但是三五成群过于分散,领导上抓不起来,也是一个实际问题。如彭县楠木公社农场的50多个下乡青年,1962年刚下乡时采取了成组插队安置,分散在25个生产队,不便管理教育;团省委曾先后派了1个办公室主任和3个科长到该社驻点1年,并分管下乡青年工作,也抓不起来,问题还是很多。1964年集中起来办社办场后,只派出1个干部就搞得很好。秋收后,除粮食自给外,还卖给国家6000多斤,青年们的情绪也较好。
由于安置分散,青年小组骨干少,下乡青年一般16、7岁,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人少家务劳动多,又不会安排生活,思想不安定,一般工分就做得少。据马边县下乡青年的10个小组、57人的调查,青年因打柴、买粮、种自留地、煮饭等家务劳动每人每月占4到6天,每个下乡青年平均每月出工只20天左右。
下乡插队青年的去向已开始出现分化,即表现好的少数人被农村吸收当了干部或技术人员;有的因生活困难找依靠,同当地社员结了婚,当个普通农民;有的自找职业或再流回城市,已有不少地区的下乡插队青年开始流回城市。
通过对以上情况的总结分析,省安置办公室认为,就全省动员安置城市知青到农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采取什么形式安置下乡青年,已成为当前安置工作中的主要矛盾。这不仅关系到今后动员安置下乡青年到什么地方去的大问题,也成为解决1964年集中插队遗留下来的问题的关键。这一问题处理得好坏,关系到能否把已下乡青年在农村巩固下来,也关系到今后动员安置工作的进行。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动员城市知识青年到农村”的总精神,按照四川实际情况及1年来安置工作的实践经验,省安置办公室认为,动员安置城市青年上山,开发山区,应以办社办场的形式为主,一般不采用三五成组集体插队和单身插队的形式。少数收入较高的生产队需要青年,而青年也愿意去的条件下,也可以采取成组集体插队或单身插队的形式。
三、主要安置形式的确定
四川山区幅员广大,经济发展缓慢,历来是各级领导抓的重点地区之一。社办场的建立与发展,是与改变山区落后面貌紧紧连在一起的;而在社办场安置城市下乡青年,则成为既加快改变山区面貌,又解决城市青年安置去处的重要交结点,也成为各级领导下决心调整下乡青年安置方向的重要动因。
1964年春天,正值全省掀起动员安置城市下乡知青到农村去的热潮期间,四川省委书记处书记廖志高在达县专区检查工作时,对该区试办社办林牧场给予充分肯定,对继续发展社办林牧场问题作出指示,接着省委又批转了南江县关于发展社办林牧场的情况报告,要求进一步总结推广试办林牧场的经验,拟订发展规划,推动全省社办林牧场的发展。
四川省委第一书记李井泉多次在全省山区工作会议及其他会议上,强调大力发展山区经济,要求把山区建设与安置城市下乡青年结合起来。1965年5月2日,李井泉在省委工作会议社教组的讲话中指出,目前农村穷得要死,社员油盐钱都没有,基建资金很缺乏,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占领山头,这不仅具有生产上的意义,而且具有战略意义。怎样利用山?西昌螺髻山牧场搞得好,搞出方向来了。他们利用国、社合作,以国营带合作的形式,用城市下乡青年同建设山区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农林牧结合。农业区定居,山上放牧。山上栽树子放牛羊,山下种稻麦,中间种荞子。这个场已有羊子3000多只,牛1000多头。1960年建场以来投资12万元,已拿回9万多元,除粮食自给外,还交了不少的征购。四川几千亩、几万亩的山多得很,要搞个山区规划,5年、10年搞几百个大牧场,中、小场要搞得更多一点,搞几十万人上去。10年搞出个名堂来。各专区可仿照西昌的办法去搞一搞。山上普遍搞,城市的娃娃就有出路了。城市知识青年只能安置上山,别的地方不去。可以搞合营,不一定只搞插队。上去5年、10年就能搞出名堂,有前途。利用山区的问题,以后以省安办为主抓起来。
紧接着,四川省安置办于5月11日对城市下乡青年占领山头、建设山区的情况作出一期简报。简报称,到1964年底,全省共动员安置55620人下乡上山,是历年安置最多的1年。从安置方向来看,80%是安置在四川的边远山区县,一般是落户在地多人少的生产队中,或者是在荒地、林地上自己动手创办的社办场。成都、重庆两市的下乡青年,主要安置在四川的大凉山和大巴山地区。属于大凉山系的乐山、西昌、凉山3专、州的马边、普格、西昌、会理等县安置了8970人,其中安置成都市的下乡青年4375人;属于大巴山系的达县专区的达县、南江等县安置了9170人,其中安置重庆市的下乡青年6627人。这批城市青年到山区落户,对开发山区、适应工业重点建设的需要起到了积极作用。
1965年7月25日至8月8日,四川省安置领导小组在达县专区召开社办场安置城市知识青年现场会议,全省15个专市、27个县的安置办负责人参加会议,西南局安办、团省委、林业厅也派人出席会议。会议认为,达县专区各级党委对社办场安置城市知青的工作做得深入细致,成绩很大,知青精神面貌很好,劳动积极性高,在发展山区农业生产、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议对达县专区办好社办场安置城市知青的经验进行了初步总结,
在1965年10月下旬召开的全省安置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处书记杨万选对社办场安置下乡青年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四川已经找到了一条安置工作的方向,这就是上山办农场、林场、牧场、茶场,搞社办场是比较好的形式,社办场是今后安置的一种主要形式。两年多的经验证明,这种办法比其他形式要优越些,容易自给,容易巩固下来,应当肯定。
正式确定社办场作为全省下乡青年安置的主要形式,是四川省委1965年11月3日批转省安置领导小组关于召开社办场安置城市知青现场会议的报告中提出来的。省委认为,近1年多来,动员安置城市知青上山下乡的经验证明,山区地广人稀,生产潜力大,门路多,城市知青上山办场,既能发展山区生产、把文化科学技术带到山区,又能较快的作到粮、钱收入自给有余。因此,今后应当把动员城市知青到山区,举办社办农、林、牧场,作为一种主要的安置形式。社办场建立以后,各项工作都要及时跟上,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县、区、社各级党委都要切实加强领导,经常督促检查,派出得力干部到社办场具体领导;并且,加强社办场的党、团工作,逐步形成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省委指出,对过去集中成组插队的城市知青,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把他们巩固下来。确实因选点不当(如安置到了人多地少的生产队),很难巩固,社员也不欢迎的,可以调整到山区去办场。调整工作,要有计划、有充分的准备,力争调整后能够很快使城市青年安定下来,要求一般在1、2年内能作到粮、钱基本自给。调整的经费要使用好,严防铺张浪费。省委强调指出,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安置工作的领导,督促业务部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安置工作做好。安置任务重的县,县委还应亲自抓。只有这样,才能把动员安置城市知识青年的工作做好。
四川省委确定把社办场作为安置知青的主要形式,不仅是因为四川山区幅员广、安置容量大的实际,也不仅是因为达县专区在社办场安置试点中创造了经验、走在了全国前列,而且还因为当时四川已经确定为全国三线建设的重点地区之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毛泽东关于加强三线建设的指导思想,四川成立了由省委书记负责、省人委有关厅局负责人参加的四川三线建设支援委员会,负责搞好四川三线建设中的后勤支援工作。与此相联系的是,1965年中央安置领导小组召开安置工作座谈会,研究制定了全国知青下乡上山的长远规划,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对西南地区的安置布局是:配合三线和一线建设,下乡青年主要去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四川平原人口太密,重点放在开发大巴山,包括达县专区、西昌专区和凉山州地区。很显然,国家加强三线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确定,西南地区知青下乡上山要配合三线建设,安置布局主要是到山区,重点放在开发大巴山系和大凉山系,这些为四川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也为组织城市知青上山、占领山头、发展山区经济提供了新的政治动员思路,从而促进了四川在山区建立社办场安置城市知青的工作,以至把社办场作为四川安置城市知青上山的主要形式。
尽管半年以后“文革”运动爆发,社办场受到严重冲击,以至后来被“撤场插队”所替代;也尽管在1968年底开始的大规模组织城镇知青上山下乡,并没有确定社办场作为安置下乡知青的形式,但是,社办场安置下乡知青却具有极大的潜力。直到1973年8月,中共中央在(1973)30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今后安置城镇下乡知青的4种形式中,就包括建立集体所有制的“青年队”和“农场”这两种安置形式。省委(1973)92号文件中也作出相应部署。从此,四川建立青年场、队的工作再次迅速启动和发展。到1977年底止,全省建立起青年场、队共5800个,安置下乡知青80791人,平均每个场、队14人,加上建立5人以上的青年点、在社队办的农科队中安置的下乡知青,全省集体安置人数达到21万多人,占应集体安置人数的48%。
(本文作者孙成民,四川省社科院知青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1969年至1978年在四川省开江县红岩公社4大队插队落户;本文刊《当代史资料》2013年第1期,注释从略。作者著《四川知青史》三卷本2017年获四川省政府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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