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理》杂志2020年第6卷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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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专政和紧急状态是一对形似且纠缠不清的词汇,前者多用于政治性的话语体系之下,后者则多限定于法律语境当中。但政治和法律的密不可分,使得二者在某种程度上有了交汇和交融的余地,也为它们的比较创造了理论上的空间。在社会主义中国的语境之下,专政在语义上由政治所生发,其主体是人民,处理的目标对象是敌对分子,专政也多游离于法律之外且会限制基本权利,同时,它的状态持续时间较长。紧急状态这一词汇则经法律而规制,其主体是国家,解决的目标对象是紧急事件,紧急状态亦备受法制之约束更不可侵犯基本权利,另外,其状态持续时间也较专政更为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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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 | 林淑萍 吴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