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理》第9卷(2021年第1期)
作者简介
# 辛正郁
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副主编,北京仲裁委、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中方联席主席等。先后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期刊发表论文近二十篇。主要研究领域为物权法、公司法、法学方法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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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民法典》的颁布为标志,以“立法论”为代表的“立法前研究”当让位于以“解释论”为代表的“立法后研究”;法典评注工作的重要性由此凸显,其以贯彻专业而科学的法律体系、滋养法律职业共同体为目标,以有别于一般法律释义与学术著述为特征,对于今后中国法律的适用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其以法律适用为中心的特质决定了律师参与法典评注工作的必要性,因应于律师的工作特性,由律师群体参与法典评注工作可以最大限度确保评注的实践导向并在价值导向上减少评注工作的冲突;此外,律师群体自身亦需要评注的涵养,同时可担当起理论研究的重任。在法典评注工作中,律师群体以助手、读者、宣扬者、作者四重角色参与其中,为法典评注在中国茁壮成长做出独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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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 | 周珍珍 赵熙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