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法律法规,督促安检机构执行检验标准,规范机动车检验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安检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近期通过对安检机构检查,发现宏安、榄运、金宁西区等三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违反《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等相关规定,依据《中山市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授权发放工作管理规定》,现予以暂停办理机动车安全检验业务(暂停联网和打印检验合格标志)的决定,具体如下:
一、给予中山市宏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书面警告。
二、给予中山市小榄镇榄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办理机动车安全检验业务十五日(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1日)。
三、给予中山市金宁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暂停办理机动车安全检验业务十五日(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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