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要目
一、行业现状及政策环境
二、电子盘交易涉及的法律问题
三、反思与对策
本文所论述的电子盘交易,是除国家允许的股票、期货以外的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的权益类交易、商品交易。其基础是由地方政府批准设立,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这类交易场所为了克服传统交易渠道狭窄、地域限制等缺陷,引进互联网线上交易,优化权益类交易、商品现货、文化藏品的传统交易模式,加快流通速度、拓宽流通渠道。然而,不法经营者利用交易所监管漏洞及经营便利,通过虚假宣传吸引客户“入金”,控制电子交易平台,取得后台数据,以欺诈、坐庄交易、反向喊单、操纵交易价格等手段进行诈骗。更有甚者,在未经批准的情形下,私自搭建电子交易平台,引诱大量的投资者进行虚假交易,骗取投资金,引发了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一、行业现状及政策环境
国内各大交易场所按照交易方式来分,主要为三类,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其中,按照权益类目来分,主要包括: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是以大宗商品的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采用电子化集中交易方式,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解交易,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不必交割实物的标准化交易合约;文化艺术品权益,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邮币卡交易(邮票、钱币、明信片);金融资产权益,涵盖债务融资工具产品发行与交易、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债权资产交易、信托产品交易、保险资产交易、私募股权交易、黄金交易等。
截止到2017年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1969家,涉及20多个行业,突破30万亿元。有统计显示,2016年我国邮币卡电子盘成交量为2015年的3倍,成交总额过4万亿元;特别是交易量最大的南京文交所,曾经其日均交易额高达10多亿元,甚至达到50亿元之巨,而拥有近3000家挂牌公司的新三板市场的日均交易额却仅有8亿元,仅为前者的1/2甚至1/3不到。行业监管跟不上发展的速度,各种行业风险逐渐暴露,上海联泰黄金制品案、“新华大宗”现货原油案,都是被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通过对裁判文书网中涉及到电子盘的民事、刑事裁判文书进行梳理,2017年至2021年,各类民事纠纷、刑事案件多集中在大宗商品交易、文化艺术品权益电子盘交易等地带,其中以邮币卡交易平台尤为突出。河北滨海大宗邮币卡诈骗案件中,被害人5.46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1亿元,为了防止引发金融风险,多个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对于交易场所的审批权限逐步收紧,由以前的市、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变更为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才有权批准,权限全面收回。证监会、商务部、国务院相继发文,不断限缩交易场所经营方式和范围,然而,在屡次行业整顿之后,依然难遏各类交易场所电子盘交易的违法犯罪势头,甚至不断翻新犯罪手段,用以迷惑投资者,逃避监管。
禁止性规定的渊源和依据
涉案金额的认定
1.平台提供者的刑事法律责任
2.提供技术支持、结算业务的刑事法律责任
3.会员单位的法律责任
三、反思与对策
上海市法学会官网
http://www.sl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