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不仅仅是孤独症儿童,普通儿童在养育过程中都会出现一系列严重程度不同的行为,其中,不讨喜行为是一种常见的但经常被错误地当做问题行为进行治理的行为。儿童不讨喜行为的形成,与家长的教养方式有很大的关系,而家长不恰当的处理,很有可能进一步恶化该行为,甚至使其演化成为儿童的问题行为。
问:为什么好好的一个小孩,养着养着就出现一堆问题行为呢?
答:首先要明确什么是问题行为,并不是家长看不惯的所有儿童行为都可以归结为问题行为,也不是家长能接受的所有儿童行为都不算问题行为。我们大致可以把儿童行为区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是“讨喜行为”,比如乖巧、懂礼貌、乐于分享等;第二类是“一般行为”,比如正常的说话交流;第三类是“不讨喜行为”,比如自己玩自己的,某些看起来比较特别但没有伤害性的举动,典型的就像自说自话、喜欢旋转等刻板的行为;第四类是“问题行为”,比如可能给自己或他人带来负面影响的举动,典型的就像持续性的大喊大叫、打人咬人、损毁物品、自伤自残等,这类行为大家一般都不会喜欢,也会想办法予以制止。
问:“不讨喜行为”和“问题行为”似乎不太好区别?
答:问题行为有明显的负面影响,需要及时治理。即使部分家长认为孩子小,出现这些行为也能够接受(尤其是当负面影响是针对外部而不是针对小孩自身),这种接纳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为不是问题行为。因为大多数人依然反对这些行为,不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最终会伤害到孩子自己。
不讨喜行为本质上对他人没有什么伤害性,大家只是觉得有些奇怪。当然,如何确定社会伤害性,有时候并不容易。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方,即使是同一种看起来奇怪的行为既可能被认定为具有社会伤害性的,也可能相反,你比如说同性恋的行为。一般来说,社会的宽容度越大,社会的文化越多元,个体化的独特行为就越可能得到包容。当然,有时候社会是否包容某种看起来奇怪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公众对这种奇怪行为的认知度,认知程度越高,发现这种行为虽然奇怪但是没有伤害性,就更有可能包容之。比如说孤独症儿童喜欢自言自语或频繁摇手的行为,如果公众知道这是孤独症儿童一种常见的表现,也许就不会投之以鄙夷的眼神。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虽然这类行为算不上问题行为,但是很多家长却非常不喜欢自己的小孩在公众面前表现出这些看起来奇怪的行为,感觉这很不正常,丢了家长的颜面。因此,很多家长也会把这些不讨喜行为列为问题行为,甚至作为重点治理的目标。比如,一旦孩子在公众面前自言自语、突然发笑或者持续摇手,家长就会严厉喝止。更有甚者,直接将孩子关在家里,免得出来“丢人现眼”。
另外,在不讨喜行为和问题行为之间,实际上还存在一个模糊的过渡地带,有时候家长确实也不好把握尺度,到底该不该作为问题行为进行治理。比如说尖叫,短暂的尖叫和持续的尖叫,私底下的尖叫和公众场合的尖叫,白天的尖叫和夜晚的尖叫,在农村自建房屋里的尖叫和在城市商品房里的尖叫,其社会影响显然是不一样的。短暂的、私底下的、白天的、在农村自建房屋里的尖叫,对周围人的负面影响较小,实际上可以不纳入问题行为的篮子里;持续的、公众场合的、夜晚的、在城市商品房里的尖叫,很明显会干扰到别人,被作为问题行为进行治理也可以理解。
问题是,尖叫的是同一个孩子,只是时空条件变了,行为的性质似乎就不一样了,而同一个孩子的尖叫往往会在不同的时空之间发生,那么到底要不要将其纳入问题行为呢?而且家长也会担心,在问题还不严重的时候如果不及时进行治理,最终很可能会从不讨喜行为转变为问题行为。基于这些原因,很多家长宁愿降低问题行为的判断标准,对于那些介于不讨喜行为和问题行为之间的儿童行为,都统统作为问题行为进行治理。
问:现实生活中,是不讨喜行为多还是问题行为多呢?
答:大致来说,从讨喜行为到一般行为到不讨喜行为再到问题行为,实际上是一个连续变化的行为谱系。前面已经讲过,在不讨喜行为和问题行为之间存在一个模糊的过渡地带。在讨喜行为和不讨喜行为之间同样也存在模糊的过渡地带,比如家长跟朋友聚会聊天,小孩笑嘻嘻地主动跑过去抱一下朋友,这可能是一个讨喜行为;但是如果小孩隔两分钟就去抱一次,那很可能就变成一个不讨喜行为了;如果小孩是频繁去抱陌生人,那就成问题行为了。
实际上,真正需要纳入问题行为进行治理的并不太多,只是因为这些问题的负面后果比较明显,所以家长都特别焦虑,以至于只要出现一点点看起来像问题行为的苗头,就紧张得不得了,恨不得当场就进行治理。困扰家长的,最常见的其实是不讨喜行为。换言之,被家长严阵以待的很多问题行为本质上只是不讨喜行为而已。难点除了前面说的,有时候不好区分不讨喜行为和问题行为的边界,更主要的是不讨喜行为实在是不胜枚举,而且一些不讨喜行为有可能转化为问题行为。
因此,不讨喜行为的治理,实际上是个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
问:既然不讨喜行为有可能转化为问题行为,那么家长提前介入,把不讨喜行为当做问题行为进行治理有什么问题呢?防微杜渐不是挺好的吗?
答:首先要认识到,对不讨喜行为和问题行为的治理手段是不一样。然后我们再讨论用治理问题行为的手段治理不讨喜行为,会产生什么后果。
因为问题行为对儿童和他人具有伤害性,一般的治理手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在问题行为发生之前尽可能预防,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比如有些孤独症儿童对其他小孩的尖叫声甚至说话声非常敏感,一听到就要崩溃,以至于大声尖叫或推搡其他小孩。那么在该儿童尚未克服这个问题的情况之下,应尽可能避免将其带至儿童经常聚集玩乐的场所。
第二,在问题行为发生之时采取及时合理的方式予以制止。比如儿童在公共场所已经开始尖叫,并预期到如果不予治理将持续尖叫下去,那么家长应当迅速分析引发儿童尖叫的原因,引导儿童以合理的方式将诉求表达出来;如果是因为环境太吵,可以帮助儿童把耳朵捂起来并表达“太吵了”;如果这样做也无济于事,那么应尽可能将儿童暂时带离所在环境。当然,有些问题行为具有较为严重的人身伤害性,应立即予以制止。
第三,在问题行为发生之后采取积极的行为塑造,减少甚至消除问题行为的发生。比如儿童的尖叫是因为特定的声音,那么可以在合适的场合开展一定的干预训练,配合正向强化的手段,使其能够逐渐适应这些声音,本质上这是一个对特定声音进行脱敏的过程。
关于问题行为的治理,还有相当丰富的内容,我们可以下次找机会再专门详聊。
问:那么,不讨喜行为的治理手段有什么不同呢?
答:大致来说,不讨喜行为还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富有儿童个体特质的一些行为,例如孤独症儿童不喜欢与人对视,以及一些自我刺激的行为,例如一些普通小孩性格内向,懒得搭理别人,等等。还有一类是儿童为了满足一些需求而采取的无理取闹的行为,比如为了得到某个礼物在地上撒泼打滚、乱喊乱叫。
对于第一类带有特质性的不讨喜行为,如果不影响儿童核心能力的发育,其实是可以采取包容接受的态度,而不一定非要让所有儿童都变得一模一样。只要这些行为不影响到别人,而且自己也不会因为这些特质行为而受到社会评价的伤害,儿童能够比较愉快地成长,真的不太要紧。当然,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家长要辅导儿童,使其能够从心里面认同和接受不太一样的自己。如果这些特质行为已经影响到儿童的核心能力发育,比如基本的社会交往,基本的学习能力,基本的自理能力,等等,那么就要进行相应的行为干预,减少特质行为的消极影响。
对于第二类带有无理取闹性质的不讨喜行为,首先要分析该行为的内在功能。如果行为的功能具有正当性,比如想要家长关注一下,肚子饿了想吃饭,裤子尿湿了不舒服,或者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想要一个礼物,家长应该引导儿童以正确的方式表达需求,在儿童正确表达之后立即予以满足,而不是在儿童闹得最凶的时候予以满足。否则相当于是在强化儿童通过无理取闹来寻求功能满足的不讨喜行为。如果行为的功能不具有正当性,比如对家长关注的过度要求,对礼物不合理的索要,见到什么都想要,痴迷于某种游戏而不能自拔,等等。当这些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采取无理取闹的方式试图得到家长的同意。
对于这类不讨喜行为,家长往往是最难应对的。一些家长的情绪会马上被调动起来,大声训斥甚至大打出手。有些孩子慑于强力而停止不讨喜行为,但是也很容易在这个过程中习得“通过强力压制”的行为逻辑,当他有这个强力的时候也可能会采取这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诉求;有些小孩则慢慢地把自己的诉求隐藏起来不再对外表达,这对于孩子的成长不见得有利。还有些小孩则越挫越勇,家长越制止,小孩越是把事情闹大,结果一发不可收拾。一些家长在这个过程中就败下阵来,干脆满足了小孩的需求。这种满足实际上是对小孩无理取闹行为最大的奖励,小孩发现,只有最大程度地无理取闹,才能从家长手中获得他想要的东西。
更多的家长会在小孩无理取闹行为发展的不同阶段就满足了他的不合理诉求,有的是小孩刚一闹就满足他,有的是在接近高峰期之前满足他,有的是闹到高峰期家长实在受不了干脆满足他,到了高峰期还不想满足他的家长,很可能就大打出手了。无论是在小孩无理取闹的哪个阶段满足他的需求,本质上都是对这种无理取闹行为的强化,以后这种无理取闹行为就会被经常采用并逐渐升级。
问:那么对这类无理取闹的不讨喜行为,该如何治理呢?
答:第一原则是尽可能预防。家长应该给小孩提供比较健康多元的生活环境,主动满足其合理需求,并且让有益的且能够吸引小孩注意力的活动最大程度地占据他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小孩通过无理取闹来获取无理诉求的可能性就会降到最低。
第二,如果已经发生了无理取闹的行为,应尽可能忽视,不要理睬他。一开始小孩会升级无理取闹的行为,比如从哭叫到满地打滚,甚至脱掉自己的衣服鞋子,让家长感觉难堪。你不要理睬他,让他闹到高峰自然就会停歇下来。几次之后,他会发现通过这种无理取闹来寻求不恰当的需求是不可行的。
第三是暗中观察,确保无理取闹行为在升级的过程中不会转化为问题行为。一旦影响到小孩或者他人的安全,必须及时阻止,但是依然不能满足他的诉求。暗中观察只是为了确保无理取闹行为在安全的范围内升级,而不是一种妥协。
第四是正向引导。当无理取闹行为过了高峰期,逐渐平稳下来之后,家长要心平气和地告诉小孩,为什么现在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满足他的需求。
第五是注意力转移。很多无理取闹的行为之所以发生,以及小孩执着于某些不合理的诉求,往往是因为家长没有给他提供能够吸引他注意力的合理的活动,比如游戏,玩具,合理的关注,足够的安全感,等等。一旦小孩无理取闹的行为缓和下来,家长应当积极引导其开展有益的且能够吸引他关注的活动,而不是让小孩闲着并策划下一场无理取闹行为。第五点实际上和第一点是重叠的,这样就形成了对这类不讨喜行为的治理闭环。
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要素,那就是家长要始终保持理智的心态,既不能崩溃,也不能全然置之不理,而要随时根据事态的发展调整治理策略。这一点可能也是最难的。
问:不讨喜行为和问题行为的治理,看来确实不一样。如果用问题行为的治理方法来治理不讨喜行为,结果会怎么样呢?
答:如前所言,不讨喜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我们可以分类进行讨论。第一类是富有儿童个体特质的行为,比如自我刺激行为。按照不讨喜行为的治理原则,如果不影响儿童核心能力的发育则采取包容态度,如果影响核心能力发育则采取行为干预。要是按照问题行为的治理原则:预防-制止-行为塑造,其结果可能是:第一,富有儿童个体特质的不讨喜行为是很难甚至无法预防的。第二,如果强行制止,往往会产生压制或对抗的后果,不仅无法消除不讨喜行为,反而容易给儿童造成心理伤害,不断强化“你是不正常的”这样一种消极信息。第三,恰当的行为塑造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类不讨喜行为,特别是当这些行为影响了儿童核心能力的发育。
第二类是儿童为了满足某些需求而采取的无理取闹的行为,根据行为的功能,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儿童的不讨喜行为具有正当的功能,比如肚子饿了想吃饭、长期被冷落而寻求关注。按照不讨喜行为的治理原则,只要引导儿童正确表达之后立即予以满足。如果按照问题行为的治理原则“预防-制止-行为塑造”进行治理,其结果可能是:首先,这类行为通过提前充分满足儿童正当的功能需求,确实可以得到预防;其次,对这类行为的制止(而不是引导其正确表达)会进一步对儿童造成伤害,因为其合理需求被粗暴地忽略了;最后,如果行为塑造是在“引导儿童正确表达需求”这个意义上进行的,确实是有益的。
第二种情况是儿童的不讨喜行为不具有正当功能,比如因为对礼物过分的索要而无理取闹。按照不讨喜行为的治理原则,应该是这样处理:预防-忽视-观察-正向引导-注意力转移。如果按照问题行为的治理原则“预防-制止-行为塑造”进行治理,其结果可能是:首先,两种治理策略都强调预防,这是相通的;其次,对于原本应当“忽视”和“观察”的不讨喜行为,如果直接进行制止,很可能会在这个互动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儿童的不讨喜行为,甚至演化成为问题行为。比如儿童的无理取闹本来就是为了(过度地)吸引家长的注意,家长的任何回应实际上都是在满足儿童的不合理诉求,儿童会因此重复地采取类似的不讨喜行为来(激怒家长以)获取家长关注。
再比如,儿童为了某个不合理的诉求而在地上尖叫哭闹、撒泼打滚,家长立即予以制止(往往带着情绪),就会在家长-儿童之间形成一个权力博弈的棘轮效应,即双方的情绪和行为会被不断激化直至一方胜出。如果是儿童胜出、家长妥协,儿童这类不讨喜行为就得到了强化;如果家长胜出、儿童被压制,儿童在下一轮博弈中往往会上马更激进的对抗策略以期压制住家长,不断激进化的行为策略最终往往会演化为问题行为,令家长身心俱疲而又束手无策。
最后,如果行为塑造是在“正向引导”的意义上进行的,那么与不讨喜行为的治理原则是一致的。
问:听起来还蛮复杂的,能否简要总结一下你的观点呢?
答:可以的。我的核心观点有三条:
第一条,我们可以把儿童行为大致区分为讨喜行为、一般行为、不讨喜行为和问题行为,这些行为在社会欢迎程度上是一个逐渐降低的连续谱系,彼此之间的边界有些模糊而且会相互转化。相对来说,不讨喜行为比问题行为发生的频率更高。
第二条,不讨喜行为的治理有其特定的原则。按照不讨喜行为的类型进行分类治理,第一类是富有儿童个体特质的行为,如果不影响儿童核心能力的发育则采取包容态度,如果影响核心能力发育则采取行为干预。第二类是儿童为了满足某些需求而采取的无理取闹的行为,如果该行为具有正当的功能,引导儿童正确表达之后立即予以满足,如果该行为不具有正当的功能,应该采取预防-忽视-观察-正向引导-注意力转移的闭环治理策略。
第三条,按照问题行为治理原则“预防-制止-行为塑造”来治理不讨喜行为,主要的危害是在“制止”这个环节。对于应当采取包容、忽视、观察等原则来应对的不讨喜行为,强行制止的话往往会产生压制或对抗的后果,不仅无法消除不讨喜行为,反而容易给儿童造成心理伤害,尤其是当这些行为本身难以预防或者具有正当的功能。对于功能不正当的不讨喜行为强行制止,很可能会进一步强化儿童的不讨喜行为,甚至使其演化成为问题行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