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所有因接种新冠疫苗遭受损失的泰国人支付医疗保险费用,包括死亡/永久性残疾,支付不超过40万铢费用;器官损伤/残疾,支付不超过24万铢费用;受伤/持续性伤病,支付不超过10万铢费用;国家健康保险局后续将设立缴费机制,以便在民众申请后5天内完成缴费;
2.用于新冠肺炎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即增加疫苗接种服务费,每次20铢;
3.制定针对居家隔离以及受政府机构管控隔离场所内隔离治疗群体的医疗保障缴费标准等。
—— 来源:泰媒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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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新宇
文:岳汉
图:综合自泰媒
编辑:布周十面派
来源:泰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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