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浩男,男,汉族,1993年生,北京人。2011-2015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获哲学学士、历史学双学士学位。2015-2021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民党史、民国政治史、军事史。[图源:history.muc.edu.cn]
专题导言
陈志让曾使用“军绅政权”一词概括二十世纪初的中国社会,而项飙也曾提及军队在后发国家国族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二者无疑指向了同一个问题,即分析近代中国军人及其角色的变迁构成了理解中国近代转型的另一条独特线索。所以,本专题以“近代中国军人:从职业到志业”为题,试图通过一系列文章以阐释这一问题的不同内涵。
中国的近代化进程始于军事改革,专题的第一部分将聚焦于社会转型与职业分化的时代背景,考察自洋务运动起新式军人的诞生、结构及其角色期望,并尝试展示不同观念在此问题上的试验与碰撞。以现代性为核心的近代军事改革,无形中冲击了原有的社会结构,在此过程中军人籍此获得了主体性并跻身近代社会政治精英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专题的第二部分将围绕清末民初“军绅政权”的产生与发展,展现此一时期军人们的行动、思考及其后果。在令人心潮澎湃的宏大历史之外,那一时期军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样是一个重要且无法回避的话题,因此第三部分将选取两篇富有历史现场感的文献,于字里行间体察其真正的生活微末。20世纪的中国已经深刻卷入世界体系之中,不再陌生的“他者”是如何看待近代社会中举足轻重的军人们呢?专题第四部分的两篇文章以颇具人类学民族志调查的色彩,展现另一个视角下中国近代军人的生活状态,及其已经出现的职业与志业间的分化。革命作为20世纪中国的核心话语之一,深刻影响了军人的精神气质及其发展方向,专题的第五部分将从数篇经典文章入手,展现革命军队所代表的作为志业的理想,军人从职业向令人尊敬的志业的转变无疑是中国革命动人心魄的重要篇章。
摘要
长期以来,学界对抗战时期中共在敌后地区进行的游击战关注很多,对国民党的游击战研究较少。以黄体润日记为主要材料,可以完整地呈现出一支国民党地方武装抗日游击队在沦陷区谋求生存、坚持抗战的生动历程。全面抗战爆发后,丰县在黄体润的领导下建立起了一支抗日武装力量。在与日伪军的长期对峙中,黄体润率领丰军采取多种举措获取武器、补充枪支弹药,通过发行流通券、征收实物保证粮饷供给,并严查物资资敌。为保存实力并打击日伪军,黄体润综合运用游击作战、修筑据点、破坏道路、截击、突袭等战术,始终对日伪军构成威胁。以黄体润为代表的丰县军民在艰苦的环境中坚持抗战的爱国之情值得肯定,不过其未能妥善处理与中共的关系,拒绝重建统一战线,从大局来看并不利于丰县的抗战事业。
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国华北、华中地区相继沦陷,在沦陷区内,国共两党都采取游击战争的战法对抗日伪军。不过,既有研究大都关注中共的游击战,对国民党尤其是地方武装的游击战关注不多。丰县,位于苏鲁豫皖四省的交界地带,临近陇海铁路和津浦铁路,靠近战略要冲徐州,位置非常重要。丰县的抗战史离不开黄体润,他是抗战时期国民党丰县地方武装的实际领导者。1938年5月中旬,丰县县城沦陷,黄体润重建了丰县义勇壮丁常备大队,1939年1月初,他在八路军苏鲁豫支队的帮助下将队伍改编为丰县抗日义勇常备总队,这一时期国共合作抗击日伪,丰县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顺利建立。1940年后,受大、小环境的交织影响,国共关系破裂,统一战线崩解,黄体润率领丰军独自应对日伪军的威胁和扫荡。本文利用黄体润的日记,探究丰军在1940年后的发展情况。所谓“生存策略”,包含两方面意涵:一是“自身生存”即丰军如何在艰苦的环境中调动有限的资源维持补给;二是“斗争生存”即丰军如何与日伪军进行游击战,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黄体润(1868-1996)是民国时期国民党丰县地方党、政、军首脑人物之一,《黄体润日记》为国家重点档案,共50卷40余万字,主要记述1933-1945年黄体润在丰县活动的状况,为研究丰县抗战历史提供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图源:豆瓣]
一、武器的获取与补充
枪支弹药是一支军队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略物资。黄体润在向丰军官兵训话时常讲:“队伍之好坏,全视员兵精神如何,武器是否优良,子弹是否充足。”丰军是一支由国民党县政权自行组建的地方武装,自创建伊始就很少得到上级的补给,又因士兵缺乏作战经验、训练不足,战斗时子弹浪费现象严重。黄体润在军事报告中指出:“优点是官兵勇敢,四面杀敌,缺点是浪费子弹,消耗兵力。”面对日伪军的肆扰和扫荡,枪支弹药愈发成为束缚丰军的瓶颈,部队官长来信称:“请求补充各种子弹若干,因机枪均无子弹,步枪子弹亦缺少也。”为解决这一问题,黄体润从开源和节流两方面着手。
开源即采取多种方式获取枪支弹药,包括四个方面。其一是与日伪军作战时缴获。在长期对峙中,黄体润逐渐掌握了一些作战技巧,与小股敌人战斗经常可以取得胜利。如1941年9月13日,丰军二团二大队第七中队与日伪作战获得胜利,共计收缴长枪52支、匣枪3支、手枪1支。为激励士兵勇敢作战、缴获武器,黄体润对获得战利品的官兵给予较丰厚的奖励,起初是临时性质,后丰军总部专门召开军政会议,制定了《官兵获枪奖金办法》,规定:
1. 步枪分四等给奖:一等八百元,二等六百元,三等四百元,四等二百元;
2. 匣枪分三等给奖:一等一千六百元,二等一千二百元,三等八百元。
如能缴获轻机枪,奖金可达万元之多。依靠作战缴获武器并不是稳定来源,丰军与日伪军作战频繁,多次小胜积累的战利品很可能因一次较大的失利全部丧失。比如据黄体润统计,1943年5月至7月,丰军与日伪军作战40次,获步枪47支,损失步枪21支,匣枪1支。同年7月20日至11月5日,丰军与日伪军作战23次,获步枪69支,手枪1支,损失步枪124支,匣枪3支,手枪1支,轻机枪1挺。究竟能够获得多少战利品只能依实际作战情况而定,一旦出现重大失败或连续失利便前功尽弃、得不偿失。
其二是通过策反或收编来降的伪军获取武器。丰县的伪军大多土匪出身、占有枪支,日军到来后土匪产生了分化,一部分被黄体润收编,一部分附日成为伪军。伪军的立场是最务实、灵活的,往往以实际利益为出发点,以顺应强者为原则,游移于国、共、日三方之间。为减轻日伪军的威胁、削弱敌人的力量,黄体润对主动来投诚的伪军基本全部接纳,甚至主动策反,这些伪军往往带来为数不少的武器用以显示诚意。如1942年1月30日,丰军策动驻赵河涯伪军反正,获长短枪92支,策动陈庙伪军反正,获长短枪83支;1943年12月3日,丰军成功策动驻李寨和唐寨的伪军近300人反正,带来长短枪260余支、轻机枪2挺、手炮3门。收容、策反伪军能够获得枪支弹药和具有一定战斗能力的兵员,避免自身出现伤亡和损失。
当然,伪军的投机本性决定其并不会死心塌地依附丰军,部分伪军在投诚后会携带武器附逆。如伪军队长程树箴在部属损失殆尽后反正,被任命为分队长,待到实力恢复后又率队投日,造成武器的流失。丰军因内部纪律不严,时常有官兵携带武器投伪,伪军叛逃往往仅带走步枪,丰军投伪通常将机枪、手炮等重武器带走“令全部均受莫大影响”。如1944年8月21日,三团团长刘万仞携带轻机枪1挺、手炮1门、长短枪30余支投入汉奸。双方的人员流动带来武器的流转,大体而言,投诚、策反来的伪军要多于附逆的丰军官兵,获得的武器也要多于流失掉的。
其三是购买。依靠作战缴获、通过招降纳叛获取都不是稳定的来源,持久性不可保障。丰军士兵将这两种手段称为“虎口夺食”,对敌靠制胜,对伪靠策反,所获为数有限。黄体润感同身受:“弹药远水不解近渴,仍以设法购办为要。”购买地点有两处,一是徐州,二是安徽阜阳一带。为方便与上级军政部门保持联系,丰县政府在阜阳设立了办事处,县长董玉珏和科长刘耀寰常驻该处,及时将各方动向传达给黄体润,为丰军购买枪支弹药提供信息。如1943年秋,李仙洲部入鲁作战失败后向陇海路南撤退,董玉珏向黄体润发来特急电:“现值各部调动,购物正是机会。”刘耀寰亦利用朋友关系找寻购枪途径。董、刘二人相机采购后将武器暂存阜阳,由丰军派出专门队伍前往领取。通过屡次购买,丰军得以补充不少重武器,据黄体润日记所载,几次主要的购买情况如下:
1942年11月3日,刘耀寰购买轻机枪十数挺,每挺价15000元左右。
……
1943年4月30日,刘耀寰购到川造3挺,俄造机枪2挺,手提机枪2挺,连路费共用35万元。九成新白朗宁轻机枪1挺,价13万元。
……
1943年8月8日,刘耀寰购到机枪6挺,步枪30支,六五子弹20000粒,七九子弹22500粒。
与将购买到的枪支弹药长途跋涉运回丰县相比,枪价连年飙升带来的经济负担是更严重的问题。购买武器用法币交易,1940年前,徐州一带枪价平稳,重机枪600元一挺,轻机枪贵者400元一挺,便宜者110元一挺。1942年4月,徐州附近的捷克式轻机枪涨至1.5万元一挺,黄体润认为:“纯系原件,发射、拆卸俱极灵活,在吾丰武器之中,可称出类之物。惟价款一万五千元,未免过贵,但以需要切,只好购下。”一年后,刘耀寰在安徽购得的轻机枪已涨至10万元一挺,县长董玉珏亦为价格忧心:“枪价日涨,有高至十八万者。”到了1944年4月8日,安徽太和、界首等处的捷克式轻机枪已售价30余万元。四年间,同样款式的轻机枪价格翻涨近800倍,为丰军财政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其四是依靠鲁苏豫皖边区总司令部拨发枪支弹药。黄体润在致友人的信中写道:“本部所用弹药,在民廿九年前,多系自己收罗,廿九年后能由阜阳领取,炸药(做地雷者)亦有供给机关。”总司令部拨发的枪支弹药由董玉珏和刘耀寰先行接收,黄体润接到消息后派出领运队前去领取。阜阳距丰县路途较远,环境复杂,往返需月余,每次要派出150人至200人左右的领运队。领取来的武器种类丰富、数量充足,能极大地满足作战所需。如1943年10月16日,领运队带回轻机枪5挺、手炮2门、巩造步枪7支、六五子弹8000粒、七九子弹2500粒、匣弹800粒、机枪备补筒1个、望远镜2个。1944年2月27日,领运队带回的武器更加多样:轻机枪12挺、手炮22门、手炮弹396枚、手榴弹124枚、七九子弹1.82万粒、机枪备补筒4个、压弹机1个、捷克弹夹6个、白朗宁弹夹2个、捷克步枪10支、九八式步枪2支、三八式步枪1支、望远镜2个、七九步骑枪1支。考虑到此时枪价之贵,如此之多的枪支弹药,如果仅靠购买,必是一笔巨款。边区总司令部为丰县提供了稳定的武器来源,“编归汤部,饷弹既有办法,缓急时又能得到国军之帮助。独立支持,终非善策也”。
与“开源”相配合,黄体润还从“节流”上下功夫,尽量减少作战时浪费子弹。节流一方面是加强训练,提升士兵的射击水平,通过“准度”节省子弹;另一方面是规定作战时的射击距离,不准轻易发枪,减少无谓的浪费。黄体润多次下达命令:“在攻击伏击截击敌人时,非到百公尺内不准发步枪,守据点时非到六十公尺以内不准发步枪,距敌不到四十公尺不准拋掷手榴弹。”他努力提升官兵节约子弹的意识,教育官兵应“视子弹如性命之珍重,不准浪费一粒也”。黄体润为此制定了惩罚措施:“倘有不遵命令,浪费弹药,动辄以数十百千发报消耗者,概不予以核销,须令自行赔偿。”此外,枪支得来不易,购买价格高昂,他要求官兵在作战时不可轻易拋弃枪支,平时应加强擦拭保养,确立武器是军人第二生命的观念,秉持“枪在人在、枪亡人亡”的精神。
1943年10月20日,第3、第4两团改编为第9纵队,经统计该纵队拥有:官佐250员,士兵2554名;马33匹;手枪24支,匣枪113支,冲锋式机枪1支,手提式机枪2支,手炮2门,重机枪1挺,轻机枪21挺,步枪1660支。未改编的第1、第2两团规模与此相当。开源与节流相结合,使国民党丰县政权在艰苦环境中保有了一支5000人左右规模的生力军,拥有较充足的枪支弹药,能够应对日伪军的“扫荡”,为坚持敌后抗战、占有部分县境作为根据地奠定了基础。
二、粮饷的征收与调整
古语有云:“兵无粮草自散。”粮饷是军队的生命线。丰县地处江苏省西北极边,经济素不发达。在划定县等级时,丰县被定为三等,人口和富力的评分在江苏省几近垫底。据志书和社会调查显示,全面抗战前丰县有人口30余万,可耕土地150万亩左右,全年收入不足24万元。丰县全境分为7个区,国共关系破裂后,丰县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国民党丰县政府和丰军占据丰南六区、七区和丰北二区;中共占据丰北三区和丰西四区、五区;丰县县城和一区(城关区)为日伪军所占。控制区的缩小导致可利用的资源有限,如何供养军队及数百党政军工作人员对黄体润而言是严峻的考验。
丰军的粮饷由军粮和军费两部分构成,军粮即官兵的日常食物补给,军费用来支付官兵薪饷、奖金、伤亡抚恤费、购买武器弹药等。丰军的粮饷政策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1943年前,军粮依靠从民间购买,军费主要靠征收田赋,丰军官兵既得食粮又有固定的薪饷。丰军成立之初,采用“派饭吃”的方式,游击作战需要部队频繁更换驻地,部队驻扎在哪里便就地取食,将士兵分散到村民家中,每次饭后给村民收据,可抵消地价税。这种做法也有促进军民合作、争取民众的意图,结果常因军队纪律不佳导致军民争执。另一方面,“派饭吃”的方式适合军队规模比较小的时候,随着部队规模扩大、人数增加,显然不便再直接去村民家中吃饭。于是军粮政策改为向村民买面粉、买烧柴,发给各队菜金,以班为单位自己做饭吃,避免扰民。丰军本部参考市价制定了粮食价格,如规定小麦每斤260文,白面每斤325文,谷子每斤140文,杂粮、马草、木柴均明确定价。为保障公平交易,黄体润对军民双方都做出了要求:“部队所到之处对于百姓要公买公卖,言语态度要和好,秋毫无犯,百姓对于军队,要供给柴麦驻所,不得抬高物价,并要帮助军队构筑工事,刺探敌人消息。”无论军民,都要帮助政府,反对敌奸行动,只有双方切实合作,才能对抗战发挥极大力量。从百姓手中买粮买柴、伙食自理有利于减少军民摩擦,惩罚抢粮、不付钱的官兵有利于严肃军队纪律,树立军队形象。
丰军的军费主要倚仗县政府征收田赋。1938年上半年,因徐州会战的影响,丰县的上忙田赋停征,县中经费所剩无几。丰军重建后,为保证军费来源,县政府决定重征田赋。抗战时期国民党丰县政府和丰军控制的区域是一个孤岛,除与周边的国民党县政权有联系之外,主要的经济交易均在县域内进行,与外界有限的经济往来阻止了法币的流入,为缓解财政压力,县政府决定由县经济委员会发行流通券,作为县内经济交易、田赋征收的通行货币。1939年5月19日,县政府印发6分面值的流通券1万元到市面;6月18日,加印5角面值流通券万余元作为军饷发放。军队以流通券购买食粮,民众以流通券缴纳田赋。1939年12月21日,黄体润在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时指出:“就本县财政方面来说,上半年军政各费,全靠流通券维持。”
图为五元流通券。[图源:163.com]
丰军在发展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军队规模增加与控制区域有限的矛盾,能够稳定征收的田赋有限,为维持居高不下的军费,县政府只得增印流通券。根据县政府款产处呈送的报告显示,1942年1至6月,全县经常临时各费至少需要100万元,其中部队经常费每月需7.2万元,临时费每月需6万元,党政教经常和临时费共约32万元,而1941年第二期田赋据估计至多收不到60万元(第一期收49.7万元),如果要维持基本开支,至少还亏空50万元。为弥补财政赤字,只得再加印流通券,1940和1941两年,丰县发行流通券170万元。据县政府会计处统计,截至1943年7月25日,丰县共发行各种流通券2192.6753万元;至该年年底上升至3988万元,数目之巨大,令人瞠目。流通券的大量增发导致通货膨胀,物价恶性上涨。以粮价为例,1940年10月26日,麦子每斤3角6分、豆子每斤1角6分、高粱每斤2角,黄体润感慨“可怕也”。1941年4月20日,粮价涨到麦子每斗40元、高粱30元、黄豆28元,“其价值之贵,空前所未有也”。1943年5月24日,小麦每斤已涨至十六七元,豆子每斤十五六元,高粱每斤十四五元。粮价飞涨导致官兵的薪饷日益贬值,购买力不断下降。1940年7月11日,丰军官长会议决定自该月起官兵每人每日发食粮2斤、烧柴4斤。不久又颁布了《江苏省第九区丰县保安旅步兵团大队部暂行编制表》和《中队暂行编制表》,规定少校薪金每月40元、上尉30元、中尉25元、少尉20元、准尉15元、上士10元、中士8元、下士7元、上等兵6元、一等兵5元5角、二等兵5元。1940年12月22日,黄体润与县长董玉珏商定:因物价昂贵,官兵薪饷微薄,每人每月增加菜金2元,新年发节赏5角。平实而言,2元实属杯水车薪。1941年8月31日,有官长主动致信黄体润要求增加薪饷,信中写道:“现在物价高涨,一双鞋袜已非十元不能办,而我士兵月饷,多者八元,少者七元,区区之数,何以敷用。故潜逃者有之,短假不归者有之。如不设法增加,恐将形成兵源枯竭之虑。”丰军本部两次调整官兵待遇,在保持每日底粮2斤不变的基础上增薪,具体变动情况见表1。
为减少官兵购买军用必需品的开支,1941年9月的增薪方案额外规定每一官兵每年发给鞋袜各4双,棉军服和鞋袜不再购买分发,改向民间征调“藉以节省公帑而免流通券之膨胀”。这种做法增加了民众的负担,因而黄体润在训话中强调:“本军所用一切给养,完全仰给本县,民众负担之重,为空前所未有。我们要体恤民艰,不仅要爱民,还要进一步处处予以帮助。”1942年4月的调整方案除给官兵增薪外,丰军各军政机构的工作人员,如政训处、情报处、秘书处、宣传队等的薪饷均有增加,幅度大多为10元。尽管如此,维持生活依然艰难。第二次增薪后不久,黄体润在致三弟黄体信的信中写道:“现在为公务员最困难时期,无论农工商甚至黄包车夫、挑夫、劳苦大众,其收入无不较公务员为佳,荐任官吏,亦只能维持一人生活而已。以兄为例,每月正薪二百廿元,连各种津贴在内不过六七百元耳。膳费一项,每月已去三四百元,一人生活已异常困难,何堪家属之累。现在时局不定,职位难保不动摇,如一旦失业,一人尚可东宿西食,一家则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矣。”黄体润所领薪饷在丰军全体官兵中是最高的,尚且感觉生活维艰,更何况普通士兵。
从表1还可看出,两次增薪的间隔在缩短,意味着薪饷增长的幅度赶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这是不断增发流通券的后果,军费赤字导致大规模发行流通券,通货膨胀造成物价上涨、流通券贬值,给部队官兵增薪又造成了支出增加、赤字加大,不得已还要再发行流通券,丰县的财政和经济陷入恶性循环中。黄体润也逐步意识到了这一症结,尝试在购买粮食之外向民众征用粮食以减轻财政压力。为避免民众恐慌、引发抵触情绪,黄体润主张遵循“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根据拥有土地的多少制定征粮的标准:不到10亩者不摊,10亩至50亩者每亩征食粮一斤,51亩至一顷者每亩征一斤半,过一顷者每亩征二斤。这些征用来的粮食被称为公粮。据统计,1941年10月用公粮54.8414万斤,11月用51.9899万斤,黄体润感慨说:“民众负担如此繁重,可惧也。”在通货膨胀不断恶化的情况下,改善官兵待遇,或者多发流通券,或者多发食粮。1942年10月24日,黄体润再次召开会议讨论改善待遇的问题,囿于财政压力,决定官兵每人每天仍发放2斤底粮,薪俸维持4月份的水平,在此基础上改增薪为增粮,每斤食粮附发2斤烧柴,经过调整后的粮饷待遇见表2。
为节约粮食,各团相继裁减一般服务人员数名。黄体润还要求自11月起各团队点名发饷,切实查核各队人数,严禁空额“庶使组织充实,饷不虚糜”。
支出增加与流通券贬值相伴随,致使丰县军政支出在一两年间成倍增长,据会计处的统计可知:1942年全县收入为942.426238万元,支出为938.983692万元。1943年全县收入为4917.58365万元,支出为4401.087267万元,结余516.496383万元。虽然1943年全县财政扭亏为盈,但结余的部分仅是流通券而已,通货膨胀已到了极为严重的地步,1942年的支出约是1941年的4.5倍,1943年的支出约是1942年的4.7倍,约是1941年的21倍。黄体润在看完收支总报告表之后说:“开支之大,超过沦陷前全省预算三分之一,通货之膨胀,殊堪惊人也。”
不断增发流通券相当于饮鸩止渴,不仅丰县,徐州各县基本都靠发行流通券维持军政开支,1941年6月中旬,徐州专员公署提醒丰县和砀山:“各县所出流通券已达最高程度,嗣后不仅要不出,并要收回若干,经费补救办法,为加军事捐款。”但各县均未重视,发行的流通券有增无减,甚至恶性竞争。1943年6月8日,第4团团长薛廷燧向黄体润报告称:“关于各县之流通票,均漫无限制之行使,势必演成竞争出票(闻沛县银行将出五十元,鱼台将出百元),将致县与县之票互不使用,分裂摩擦,势不可免矣。职意对沛鱼大票,正税收可不用,并可暗中抵制,较为妥当也。”邻县发行的流通券面额越来越大,而丰县发行的流通券多是小面额,本县商民在与邻县进行商品交易时容易吃亏。黄体润复信薛廷燧称:“各县当局所以印发流通券者,原以救济党政军各费之不足。今竟违背此意,滥出票纸向外县放账,向外县收买食粮及其他日用物品,俨各奸商之牟利。此非经济侵略而何!”他认为应限制各县流通券之滥出,面额上只出5元、10元即可,不仅50元、100元之票不需要,20元亦不需要。
发行小面额的流通券治标不治本,如要有效遏制通货膨胀,只能摆脱对流通券的依赖,黄体润协同军政干部采取了两个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其一是将田赋改为征收小麦、杂粮、布匹等实物,实施“合理负担”制度,使田赋与人口相配合。丰县田赋最初制定的标准是上等地每亩7角,中等6角,下等5角,平均每亩6角。后因开支增加,将田赋标准提升为每亩上等1元,中等8角,下等6角。1943年5月4日,党政军联席会议决定全县各项摊派依照累进办法征收实物,总体原则是:
按各乡镇保甲现有土地人口,每人除去一亩土地后,按户其每人之田地不超过十亩者,一亩以一亩论,其每人之田地超过十亩者,一亩以一亩一分论,其每人之田地超过二十亩者,一亩以一亩二分论(例如甲户有地一顷,有人五口,每人除去一亩地,下余九十五亩,以五人除之,每人摊十九亩,应以一亩一分论,其九十五亩地,再以一.一乘之,该户共应负担一顷零四亩五分之摊派。)余以类推,以累进至倍数为止,以区为单位,合并亩数再按普通分配摊派。
上述办法是本“有钱出钱”和“均富”的原则,人多地少者不需负担田赋,其应负担之数由人少地多者分担。在具体执行上,每亩负担粮食4斤,每年征收3期。每期征收的粮食品种按收成情况规定比例,比如收麦后全数缴麦子,秋收后麦子杂粮各半,随着季节和收成的实际情况减少麦子、增加杂粮,到春天老百姓最困难的时候,官兵也跟着全吃杂粮。此种方法有利于减轻贫农的生活压力,将负担转移到富户身上。
田赋改征实物的办法确定下来后,黄体润召集丰军本部各机构长官拟定了《丰县保安旅经常费改发食粮办法》,决定党政军各项经常费用(薪饷、公费、洗擦费、鞋袜费)自7月起全部改发食粮,用于薪饷的称为薪饷食粮,用于公费的称为公费食粮。修订之后的官兵每月薪饷食粮情况见表3。
薪饷改发食粮对官兵是有益处的。以二等兵为例,按1942年10月下旬调整后的粮饷待遇,除每天2斤的底粮外,每月可得薪俸15元、补助食粮15斤、烧柴30斤。以1943年5月下旬小麦每斤十六七元来算,二等兵一个月的薪俸一斤小麦都买不起,全部改发食粮后,虽然不再获得烧柴,但可多得10斤粮食,这是很划算的。丰军的粮食需求由此增加了不少,虽然“合理负担”的方法照顾到了地少人多之户的生计,但总体而言还是加重了民众的负担。据军粮管理处统计,1942年6月至1943年6月,丰军共用粮532.6663万斤,丰县各机关团体共用粮194.1741万斤,两者合计726.8404万斤。平均下来每月约60万斤左右。自7月份改发食粮后,黄体润估计每月所需食粮将增至八九十万斤,根据统计,7月共支用70.7351万斤;9月共支用145.2615万斤;10月共支用81.4957万斤。每月所支已超出原有水平很多。1944年初,黄体润与县府同事商讨本年的征粮预算,估计不敷之数约百万斤,决定再向富户加征以补不足,并减少供给教育、行政的公粮。可见粮食压力之大。
黄体润采取的第二个措施是逐步回收流通券,主要方法是将超发的部分转存到银行中作为基金,向民众提供低息贷款。1942年9月29日,丰县地方银行正式成立,接收了原县政府经济委员会的职能,主理发行流通券、发放贷款等业务。1943年上半年,丰县接连遭遇旱灾和雹灾,粮食减产,党政军联席会议决定地方银行出款1000万元流通券作为基金用来发放贷款。7月21日,地方银行召开监理会议,决定将基金扩充至2500万元。据该行统计,上半年的营业完全为贷款给农民商人,贷款种类包括信用(合作社)、救济(旱灾、雹灾)、营业、纺织、生产、烧柴、肥料、小麦等贷款。这些贷款除救济贷款月利为9厘外,其余均为一分二厘。此外,一些滥发和破损的流通券直接焚毁,防止其流通。丰县财政全部改为用实物结算后,大大降低了流通券的使用范围和数量,仅用于商民日常的交易和生活,有助于平抑物价、缓解通货膨胀、维持流通券的信用。黄体润就此评价说:“查本县所出流通券虽多,政府并未支用,党政军所用之经临各费,完全系向民众征发之食粮,而此项流通券之发行,拟完全贷给民众,藉以抵制伪票及外县流通券之侵入,兼以救济农村经济也。”
三、游击战术
国共关系的破裂削弱了抗日力量,日伪军成为了受益者。日伪军的策略较实用,常常在国共发生摩擦后即来进攻,大规模“扫荡”、围攻据点、掠夺物资等种种手段结合在一起,给丰军造成了严重压力。日伪军每次“扫荡”均出动坦克、汽车、迫击炮等重武器,其他小股进犯数不胜数。
所幸黄体润已经积累了一些与日伪军作战的经验,国共合作时期,八路军苏鲁豫支队使他在游击战术上获得了不少启发,随着形势变化,黄体润不断调整游击策略,将多种对敌斗争的手段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游击的核心是灵活作战、不打硬仗,日伪军武器装备占优势,与其进行阵地战难以获胜,“以敌军炮火猛烈,且道路多已破坏,我军战略要改成游击战,不必坚持一日抗战与打硬仗,以免重大损失也”。如1940年2月2日,日伪军出动汽车23辆、坦克车5辆、士兵约200人来犯,黄体润为不打硬仗起见率队趁夜撤离,他解释说:“明知大队去后,人民必惊慌异常,然以敌我武器悬殊,未敢轻试其锋芒,保此实力,尚可作长期抗战之用也。”再如1941年4月3日,县长董玉珏来信告知驻扎县城的日伪军准备进行治安强化运动,接到消息后黄体润进行作战部署:“嗣后敌如来犯,不能完全避免战斗,要视敌人兵力之厚薄,凭据路沟,伏击敌人,以游击战为原则,不作阵地战,避免重大牺牲”。
日伪军掌握了丰军白日移动、夜晚驻扎的规律后便屡次夜袭,黄体润遂令丰军除每日移动外在凌晨一时将队伍布置在路沟内,准备偷袭、反击敌伪。这些游击策略均是根据日伪军的动向做出的即时反应。上级军政机关也为丰军的游击战提供了一些帮助和启发。1941年12月24日,江苏省第九区保安司令部根据蒋介石关于游击战的训令对徐西各县的武装力量进行了整编,分配了具体任务,发布了作战要领,要求各县武装分成数支小部队行动,以灵活姿态打击敌人,避免以大部队与敌对阵。根据上级指示,丰沛萧砀四县拟订了具体的游击计划,包括烧杀据点、破坏交通线、策反伪军等内容。其他地区的抗敌经验也为黄体润带来了启发,比如皖东地区的日伪对国军施行突击突袭作战,丰军也面临这一问题,他制定了对策,如主阵地工事应注意纵深配备及侧防机动、阵地应向前方派出各种侦察兵、各级预备队应适时机动和互相策应、应加强谍报组织、组训民众、严密警戒。除在具体的游击战略上不断改进、调整外,黄体润还向丰军宣扬持久战的观点:与日寇长期战争,一点一线之得失,与一役两役之胜败,均不能决定得失与胜败。我们所争者,为最后胜利。
不打硬仗、灵活躲避敌人主力,虽然能够保存力量,却不能给予敌人有效打击,对此,丰军采取的策略有二:一是避开大股日伪军,对主力只进行偷袭和骚扰,集中兵力围歼小股敌人;二是主动进行截击,在连接周边县份的公路上埋伏、截击日伪运送人员、物资的汽车,或埋置地雷,破坏日伪军的机械化武器。1942年7月18日,第3团第2大队大队长李星浦送来了截击敌伪的报告,该队派出100余人埋伏在丰铜路上,依靠路沟、埋置手榴弹对日伪军的6辆汽车实施了偷袭,“炮火极为猛烈,鬼伪猝不及防,有死于车内者,有下车图逃被我军击毙者,血肉横飞,尸体狼藉”。此次截击获得的军用物品包括枪支、弹药、军装和西药等,还从文件中获取了日伪军的情报。其余一些截击、突袭也多有收获。
游击、截击、突袭需要依靠破路,“对敌伪对匪,破路极为重要,路挖至何处,我方能至何处,我军欲向外发展,必须积极破路”,这项工作自1938年下半年即开始进行。破路动辄需要征调大量民夫,还要派军队监工。黄体润在动员乡镇保甲长时指出:“破路及供给抗日军队食粮,这是民众最大负担,可是负担虽重,我们要明了这是为了抗战,均得忍痛力行。要知道没有路沟,抗日部队难以活动,没人供给军粮,抗日部队更不能存在。”1941年12月20日,黄体润对自抗战以来全县破坏的道路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见表4。
据黄体润统计,截至1941年年底,丰县共计破路5529里,有1137里翻工一次,1811里翻工两次。丰县地处黄淮流域,地势平坦,无险可守,敌伪军的汽车、坦克等机械化武器畅行无阻,只有积极破路方能起到阻碍作用,为游击战提供掩体。黄体润在致友人的信中介绍破路情况时说:
此种伟大工程,在未沦陷前,梦想所不能耳。因敌之坦克车、汽车、大炮、机枪,所有武器装备太优越了,不挖沟不能阻止敌车,不能运动队伍,不能截击敌人。在未挖沟前,我们只有守寨,白天受敌机械化部队之威胁,不能进退,只有坚持一日抗战,至晚间才能活动。如果与敌接触后,白天守不住,这个寨被其攻破,则我们之伤亡必甚惨重。以前作战,可称阵地战,非游击战,可称为被动战,非主动战,现有复杂之地形,可用游击战与运动战了。自用游击战与运动战后,我们可打则打,不可打则走,完全能主动了。沦陷区之破坏工作与大后方之建设工作同等重要。
破路为丰军将游击作战与坚守据点相结合提供了不小的帮助。游击、截击的优势在“动”,但缺点也恰恰在此,部队频繁移动,没有长期的立足之地,无法有效阻止日伪军的侵扰,重要乡镇、交通要道的安全无法保障,日伪军如乘势建造据点,想要收复回来将倍感困难。再者,没有固定的据点,食粮、弹药的补给和储存也有不少麻烦。黄体润主张将游击作战与建造据点结合起来,他向部队强调:“在军事建设中,我们尤要努力于建筑据点及破坏道路两项工作。”1939年10月5日,黄体润与部下商定分批构筑据点,第一批有8组,以距离较近或为掎角之势者为一组,以便相互支援。建造据点采用“有力出力”的原则,动员据点所在地的民夫出动修建。据点修筑有寨墙,墙外挖有壕沟,墙内挖有交通沟,墙与沟结合起来,使据点更坚固。丰军建造好据点后,日伪军通常采用“分进合击法”围攻,丰军曾吃过大亏,关键原因是据点外没有援军,破路为援军从后路进攻敌人提供了帮助。黄体润将如何利用据点和工事更加灵活地应对敌人作为训练丰军的重点,他在讲解游击战略时指出:“如遇敌兵来犯,我们除留兵坚守据点外,应派多组兵力将据点附近已破坏之道路择要扼守,准备袭击敌人。但兵力不要过厚,至多一班。袭击后,即略移阵地,避免发现目标为敌军炮火所伤,此种战略即古语所谓十面埋伏者是也。”
除破路外,“破坏工作”还包括破坏日伪军的通讯设施。1941年3月起,丰城日伪在丰沛、丰铜、丰砀等主要公路架设电话线,试图构建起联结徐西各县的通讯网络。丰军将破坏电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动员各团各队将驻扎地附近之电杆破坏掉。如1941年5月12日,第3团团长报告:该团二大队两次破坏丰铜路电线共获电杆162株,电线1224斤;破坏丰砀路电线共获电杆131株,电线175斤。同年10月19日,第2团团长报告:一大队计拔电线杆97株,割电线102斤,四大队计拔电线杆40株,割电线47斤。面对丰军频繁、持续的破坏工作,日伪军强征民夫填平沟壑、修复电杆,丰军则趁夜派队继续破坏,双方针锋相对。
1941年7月5日,黄体润在向官兵训话时强调:“与敌军作战,要争取主动,争取主动之方法:第一要时常计划找敌人打仗,不要叫敌人先来找我;第二要将情报弄清;第三要封锁消息,行动诡秘;第四要警卫森严。”其中,第一点和第四点指的是突击和严防,第二点和第三点是指情报的重要性。据黄体润日记所载,丰军的情报网络非常发达,能够频繁获取日伪的情报,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来自缴获的文件,绝大多数都来自城内的内线。日记绝少透露在城内的线人是何人,可推测一是自丰军主动投敌之人,如副官胡万仞在1940年6、7月间投入日伪军后秘密向丰军提供情报。二是伪军内部的动摇份子,如黄口车站的伪站长唐占茂意欲反正,多次派人给丰军送情报以示诚意,待机会到来即投诚。但这两种情况实属少数,应是丰军有专业的情报人员驻在城内,频繁将日伪军的动向报告给黄体润。通过这些情报,黄体润对城内日伪军的数量、武器装备、人事变动、扫荡日期、扫荡路线、增援部队等军事信息,伪县署的人事任免、施政计划、派系斗争等内部消息,甚至日伪之间的矛盾都能够及时掌握,而情报的及时、准确、丰富为丰军的抗日斗争提供了重要助力。
四、“软斗争”
丰军除与日伪军短兵相接外,还在经济、宣传、粮食等方面进行博弈,展开“软斗争”。驻守县城的日伪军采取多种“软手段”进行奴化和侵略,比如1939年11月中旬,城内伪军组织安清道德会,拉拢青帮作其爪牙;重建城隍庙并组织庙会,利用封建迷信腐化一般民众。黄体润得悉后向官兵训话称:“敌人从前用军事侵略中国,近则改用政治侵略、经济侵略、文化侵略中国,从前杀人尚见血,近来杀人不见血矣!此种阴谋诡计,务望向士兵民众广为宣传,勿堕入敌人奸计中。”他主张对症下药,制定办法如下:
1. 用宣传品使军民知道敌之尊孔、敌之建修城隍庙、敌之组织安清道德会、敌之令人栽种鸦片烟等,均是政治侵略,敌之滥发联合银行票、敌之购买土产、敌之畅销日货等,均是经济侵略,敌之开办中日小学就是文化侵略;
2. 派队轮流赴城附近,捕拿为伪政府办事之乡保长;
3. 严查贩运食粮之奸商及使用伪联合银行票之奸民。
黄体润认为此时与日伪相抗在于“争地面、争人心、争财力、争物力,谁争得多,谁即算胜,而军事得失尚在其次也”。丰军与日伪军在物资上展开了争夺战,包括粮食、财物和人力,而粮食的争夺最激烈。日伪军最初对粮食采用抢掠的方式,抢掠后会焚毁村庄,防止丰军进驻。面对这种情况,黄体润一面告诫民众以逃避为上策,无论如何不能以金钱物质贡献敌伪,一面动员常备队坚决打击日伪、统制物资、尽力封锁。除抢掠外,日伪军会买通立场不坚定的乡镇保甲长和商人,从这些通敌之人手中购买粮食,即食粮资敌;同时将纸烟、鸦片等商品通过这些人贩卖给普通民众,获取法币或流通券,即仇货输入。食粮资敌和仇货输入导致物资流失。黄体润严禁军民吸食鸦片和纸烟,因二者多系日货,价格极贵。他在向部队训话时指出:“敌人清乡运动之意义,在健全保甲,统制食粮,掠夺我人力物力,实行其以战养战、以华制华之阴谋毒计。”
日伪军在县城和据点附近将抢掠和勒索结合起来,强行向民众收取亩捐、强迫征粮,索款要麦,甚至抓壮丁补充伪军兵源,总之极力榨取丰县资源。黄体润从乡镇保甲长入手,明确要求他们不准招待敌寇,不准供给敌寇物力财力人力,如有以食粮、金钱供给敌伪军者,即以汉奸论罪,必处以极刑。黄体润是这样告诫的,也确实是这样做的,他派突击队在城郊游击,逮捕通敌的保甲长和商贩,捕到就枪毙。如1941年12月23日,七区毛楼乡有保长供敌物资,捕获后枪决;1942年9月13日,有奸民充当情报员,以食粮资敌,并勾结丰城汉奸赴乡掳人掠物,拘捕后枪决。如此严厉的处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据黄体润称:“敌寇虽占领三年有余,费尽巨大代价,但其能利用之资源,尚不及全县四分之一,此略堪告慰者。但同人更应当尽力对敌寇封锁,使本县之人力、物力丝毫不至资敌,应负游击战所负之任务也。”
1942年春夏之交,日伪军的食粮缺口到了比较严重的地步,决定通过清乡攫取小麦。1942年5月6日,伪丰县县署召开清乡会议,发给各保长田地和小麦登记表,要求配合日伪军清乡。6月8日,据城内情报,日伪军准备在丰县强征小麦300万斤,伪县署编组了清乡队和食粮征收班,分为3班,每班约100人,自15日起每日轮流出发,有日军协助。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日伪军、清乡队频繁出动征缴小麦,为应对这种情况,丰军封锁敌伪据点、截击车辆、抓捕汉奸和坐探,尽量阻止食粮流失。1943年春,丰城日伪军再次决定清乡掠夺小麦,丰军为此制定了快收、快打、快藏的方法,所谓快收,就是军队要帮助农民割麦,使其早日登场;所谓快打,就是军队要帮农民打场,使其早日入囤;所谓快藏,就是教农民将麦子打好晒干后,快快埋起来,免被敌伪抢去。黄体润还主持制定了《保护小麦办法》,通饬各团队加紧封锁日伪据点,截击抢麦的日伪军与送麦的奸民,保护民众收麦。
抢麦斗争反映了丰军和日伪对县域资源的争夺,是双方激烈斗争的一个重要切面。丰县1942年遭遇旱灾,1943年遭遇雹灾,不仅粮食减产,还有诸多难民亟待救济,几年来国军过境、驻扎又多勒索供应,给丰县造成不小的负担,丰军自身亦要发展,食粮、物资的压力可想而知。
结语
抗战期间丰军为求生存而采取的种种举措,之所以能够取得较令人满意的成效,是因为黄体润能够根据现实境况与形势变化不断调整对策、变化手段,将原则性、实用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作用。多年之后,黄体润忆及抗战期间丰县军民的生存境遇时说道:“丰县人口约三十八万,可耕之田仅有一万五千顷,以此地小人稠之邑,养兵五千,再加公教人员之薪金,负担如此之众,若财源不能充裕,支出不能正当,则军粮民食均成问题,如以此饥兵饿民与敌伪争斗,有不自行崩溃的么?”考虑到1940年后丰县三角斗争的复杂形势以及国民党政权仅能控制约三分之一县境的窘迫处境,能够保持县党部和县政府的建制,拥有一支5000余人规模的军队,基本解决武器、粮饷的补给,运用多种手段坚持与日伪进行斗争,始终对日伪构成威胁,以黄体润为代表的丰县军民的爱国之情与努力坚守值得肯定,其所处环境之困难、惨淡经营之不易,反映出沦陷区敌后游击战的真实面相,这是抗战史不能忽视的一页。
另一方面,丰军的一些缺点也是不能忽视的,比如组织涣散、军纪不佳一直是颇令黄体润头疼的问题,这是由丰军自身的成长基因决定的。丰军成分的复杂、与土匪和伪军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政治训练的不足、国民党组织的长期缺位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组织的严密性与纪律性,在征粮、征兵、征工等事情上引发了军民矛盾。此外,丰军的一些遭遇亦折射出抗战时期国军的痼疾。从黄体润日记可知,他非常期望能有国军前来协助地方抗战御侮,“派知兵大员来苏鲁边区,将十数县武力统一编制、统一指挥,并开展党政民运等项工作”。但来到丰县的国军非但不能有力抗击日伪,反而给地方造成沉重的负担。如1942年5月23日,国军高树勋部进驻徐西地区,先是要求丰县供给食粮5万斤、马草1万斤,后又借款5万元,征鞋袜、军装上万件,得知这些需求后黄体润倍感为难:“实无力负担,如此弹丸之地,何能经得起如此征发?如长此不已,则民众渴盼中央军之心理势必改变,前途殊堪忧虑也。”此外,高部纪律颇坏“随便征发给养,随便打人,随便征工,致人民不胜其苦……国军纪律若此,殊令人失望也”。高部在丰县的所作所为恐怕是抗战时期国军与地方关系的一个缩影,揭示出了抗战时期国军的深层弊病。
固然,黄体润及丰军的民族气节与抗战贡献不能否定,但在处理国共关系、维护统一战线上,他却没能做出更多努力。“六一四事变”后,中共重新考量了湖西地区的抗战形势,认为中日矛盾仍然是主要的,对国民党地方部队,仍应尽可能团结可以依靠和利用的部分,山东分局要求“湖西统战工作要从头联络起,任何人都可以联络(打了的、没有打的)……不仅从上层作,而且要从下层作,要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具体策略。”中共湖西地区党政军主要干部李贞乾、王效斌等多次致信黄体润,希望能够尽弃前嫌、重新合作,但黄却丝毫不为所动,几次联合周边各县国民党部队向中共根据地进犯、制造摩擦,甚至主动与伪军联系,希望“联伪剿共”。站在黄体润的立场上,顽固反共亦是其生存策略的一部分,但从丰县乃至徐州的抗战历程看,国共双方“合则两利,斗则俱败”,黄体润拒绝中共不断释放的善意、不愿重建统一战线,实质上削弱了丰县的抗战力量,不利于抗战事业的进行,也给自身制造了不少麻烦。由此观之,国民党地方武装的思想境界与中共相比逊色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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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军事历史研究》2020年第1期。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部分注释与参考文献,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
***封面图为敌后游击队。[图源:163.com]
〇编辑:谨行 / 花椒 〇排版: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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