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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斯·拉普卜特(Amos Rapoport),美国威斯康星-密尔沃基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荣誉教授,建筑与人类学研究专家,环境与行为学研究领域的创始人之一,主要专注于研究文化的多样性原则、交叉文化理论,以及理论的发展与综合。[图源:uwc.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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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历史与理论学科向来偏好研究风雅的历史纪念建筑,这些高级建筑因其天才的创造性,独特及稀罕而地位显赫。即使这一点无可置疑,我们已难得记住某个设计者的杰作,更不会去留意设计天才是哪一位了。这样的研究已成了冷僻的、对各时期建筑活动恣意取舍的,于今却又聊无意义的历史清谈。从宏观上看,人类历史上的物质环境整体,特别是建成环境,历来就不受设计者左右,这一环境整体是由民间的风土建筑构成的。而这些建成环境却大都被排除在了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之外,忽视了它们本来就是诸如雅典卫城和玛雅古城的外围环境,埃及庙寝近旁或哥特教堂周边的村镇城邑等这样的事实。无论是希腊遥远的村落还是南地中海的岛屿都归此属。不仅如此,风雅建筑必须在与风土建筑相关的环境中来观察,特别要留意其设计和建造时的环境,否则对之就会不甚了了。
即使民居这种最典型的风土建筑迄今仍未受到重视,近一时期的考古学也已经把兴趣从庙宇、宫廷和陵墓转向了整座城市,将之看作是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体现。相似的学术转向在通史、艺术史、音乐史等学科中也时兴开了。然而建筑学才刚刚意识到这一点,而且并未超出纯视觉感受的局限,尚未顾及到风土建筑研究本身。
人们往往对建成环境的“大头”视而不见,对木骨泥屋或无足轻重的茅棚更是不屑一顾;倒是觉得可以从“小头”一那些气派风雅的建筑中获益良多。这就招致了两种建筑标准,一个是针对“重要建筑”的,另一个是针对“次要建筑”及其构成环境的。以这种观察方法得出的结论是,建筑学只存在于高级建筑之中。不管是谈古还是论今,杰作判定的方式都与现时的住宅或昔日的农舍不同,而通往皇家广场的大街与一般街道更是要区分开的。这种观察方式使人总是以双重标准区分优劣:房子是城里人的还是乡下人的;街道、广场是皇家的还是平民百姓的。然而,我们必须整体地看待环境,才能避免这样的偏见。由此必须学习建成环境形式的历史。如果我们仅从高级建筑的局部看问题,将会一叶障目,抓不住环境与风土建筑的微妙关系。尽管后者是整个空间和等级体系的根源,却被理所当然地排斥在环境研究之外,且愈来愈显得无足轻重。图为城中村白石洲,位于深圳市中心。[图源:cn.nytime]
那么当我们使用“民间建筑”,或是用“原始性”、“风土性”这些术语来描述建筑形式时,究竟又想说明什么呢?首先区分上层的设计传统和民间的盖房习惯是理所当然的。属于上层设计传统的历史纪念建筑,是向平民百姓炫耀其主人的权力,或者跻身上流社会设计师的聪慧和雇主的上好品位。而民间的盖房习惯则下意识地把文化需求与价值,以及愿望、梦想和人的情感转化为物质形式。这是微缩的世界图景,是建筑和聚落中显露出的“理想”人居环境,不需要设计师、艺术家或建筑师来“班门弄斧”。民间盖房习惯与大多数人的真实生活息息相关,是建成环境的主体,而代表着精英文化的上层设计传统则远没有这么实在。上述的民间盖房传统可以分成“原始性”和“风土性”两部分建筑,后者包括了前工业化的和现代的两类“风土建筑”。而今天的主流设计作为上层设计传统的延续,以高度的体系化和专业化为特征。“原始性”比“风土性”要好定义得多,比较理想的术语应该既不强调地方性,也不致使其难以名状。法语的“平民建筑”(Architecture Populaire) 恐怕是最恰当的“原始性建筑”表述了。对“原始性建筑”最简明的解释来自社会学,而人类学家则定义了“原始性”的内涵,它与技术的及经济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而且包涵了社会组织的因素。从技术标准的角度乍一看,这种原始性文化里的房屋显得非常简陋,而事实上建造者的智能与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在用所能掌控的全部资源来造房子。因而“原始性”这一术语并不涉及建造者的动机和能力,而是由建造活动的社会条件所决定的。就此而言,“原始性”是一个相对概念,我们对于未来社会无疑也是“原始性”的。
雷德菲尔德(Redfield)指出,在原始性社会里,有关世界万物的知识都是发散的,部落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是每个成员的事。那里没什么技术词汇,除了年龄和性别,专业分工很少,其中偶尔会发现一些宗教知识。当然,雷德菲尔德在此把“原始”限定在了“史前”。在那样的社会里,通常人人都可以借助营造活动盖起自己的房子。这表明史前并无营造业这个行业,家家都有建房的技术知识。由于社会及技术原因,有时也根据需要动用集体力量建造公共建筑。一般的集体成员建房时,满足需求就如家常便饭,只要一口口地吃饱就行了,一切都做得自然而然。房屋的形式陈陈相因,忌讳变化,这样的社会因而异常守旧,形式与文化的关系根深蒂固,一些形式特征因而源远流长。这是在完成了对文化、物质和生存需求的调适后而产生的定型模式,它完全是一个整体的结构,因此在一个原始性的社会里,所有的房子在形式上都是相似的。依我看,要对“风土建筑”作恰当定义尤为困难。最合适的表述似乎取决于说明其设计和建造的过程究竟是怎样的。当大多数住房都要由匠人来建造时,就可以断言原始性建筑开始让位于前工业化的风土性建筑了。即便如此,原始性社会中人人皆知建筑的类型,甚至知道如何建造,工匠的把关不过是个程度问题。农夫不仅仅是使用者,也是设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与前工业文化相比,今天的城乡差别造成了城里人与乡下人在建房上更大的差别,因为城市化和较强的专业化,业主的参与便相对减弱了。对工匠来说,尽管此时他们还只是业余的农夫,但这一变化却表明了专业化进程的开始。建房的两种方式实际上因它们同处于原始性环境中而同时存在。在前工业化的风土建筑中,被认同的原始性建筑形式依然存在,由此提供了以观察“设计过程”来定义风土的方法。风土设计过程是一种模式调适或变异的过程,个体的变化和变异比原始性建筑要多。这是个别被修正的例子,并未形成类型。当工匠为农夫修建宅舍时,双方都明白所要用的类型、形式或模式,甚至对用什么材料都了如指掌。接着要进行筹划,如家庭需求(即使今天这也比真正的变化要小)、尺度(财富所定)以及与场地和小气候的关系。由于工匠和农夫在行事上的默契,模式就是有效的、可被调适采用的一种程序。这一点对丹麦、法国或南斯拉夫的农夫都适用。我认为对此方面最理想的描述,出自一本南斯拉夫人写的书,其中就有伊斯兰时期萨拉热窝住房“设计”的内容。这天,住在园子旁的业主带着一位木匠去看自己的建造场地,请他帮着盖房子。他们在缓坡的地方停下来,木匠观察了树木、土地和周边环境,远眺了山谷中的镇子。然后他从腰带中取出一些木挟子,依次先步测距离,再以挟子一一标定(注意这里并不涉及房屋的“类型”,操作程式是约定俗成的)。木匠就此完成了他的开局程式。接着他问明业主那些不可挪动的树木(受崇拜的圣物)所在,弯腰将木挟移动几英尺以绕开,然后点头流露出满意的神情,并确信新建的房子不会遮挡住邻居的景观……(他继而预估了采光、朝向、上下山路等状况)。
这些便是我所说的模式调适。就像调节一种程序那样,从最简单的轮廓线和主要特征开始,加入细节,精心推敲。开始的轮廓线是先验的,甚至连工序操作的原则也自然而然地适用于每一座建筑。形式也可以在功能问题和解决手段中得以调适,根本不用刻意于美学风格的追求。这些建筑出自于这样的信念:以最简明、最平易、最直截了当的可行方式来盖房子。而只有在传统社会里才会如此,那里很少发生各类建筑所反映出的共同价值传统和等级制中的变化。在波斯尼亚建房的描述中,集中了我所见过的多种风土建筑特征:无需理论或美学主张;与场地周边环境共生;关照邻里,因而兼顾了建成环境和自然环境;一方水土一方造法,即便同种结构方式也会有千变万化的局部发挥。因为风土建筑看似大同小异,但适应性很强,同一空间形式可以形成不同的场所。这些场所自有其恰当的表达方式以满足交流的需要,而要参与交流就要学习和使用交流的语言,也即接受这些风土环境中约定俗成的共享词汇。风土特征还有一个属性,即非专业性和歧义性,与那些极为讲究的风雅设计之封闭、单义的终极性典范大不相同。这种属性使风土建筑容纳变异和叠加。而对风雅建筑而言,这样做便是视觉和概念上的自我价值否定。这也涉及另一本书中讨论的城市设计主题:风土特征取决于要素间相互关系的重要性和意义,以及构成这种关系的手法,而非这些元素本身的性质。风土构成的模式是人们代代相传共同创造的,也是包括建筑物和其他人类造物的制作者和使用者通力合作使然,此即“传统”的本义所在。由于有关风土模式的知识人皆知晓,因而根本可以不用图纸和设计师。一个地方的某座房子看起来与这里所有精心建造的宅舍并无二致,施工简便,易于把握,因而人人都懂得营造规则,使唤工匠不过是因为他们熟悉这些规则的细节而已。尺寸、布局、与场地的关系及其他变量可以讨论决定,如有需要,可以写在契约里。并非每座房子都要作美学创新,房子的形式是一种代代相袭的传统,具有法律般的效力,为集体所认同和尊崇。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遵守传统利于集体管理,可以起到控制作用。而这种方式得以通行的根本原因还在于风土环境中共同拥有的生活意象和建房方式,以及很少的建筑类型,最终是一个被集体所认可的等级制及由此而来的聚落图式。只要传统还活着,这种集体的意象就在起作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传统没有了,旧貌也就换新颜了,现代的制度化随之而来。各种程式化设计图集的引入,是这一过程的第一步,如与美国停车库和住宅有关的,以及与日本住宅有关的设计图集等。由于种种原因,传统作为一种调适社会的作用在我们的文化里已经消失了。日本建筑史学家中谷礼仁创作的短片《柱都》, 探索了日本大阪独特的长屋居住文化,全方位展示了这种住宅形式所蕴含的标准化思维。[图源:archdaily.cn]第一个原因是大量建筑类型的出现,其极端的复杂性使传统手法不再适用,专业化和行业分工与建筑空间一起发展,设计和建造中的商业化和职业化层出不穷。第二个原因是缺乏共有的价值体系和世界观,其结局是丢弃了公认的社会等级制。总之,设计者和公众所分享的价值观和目标没有了,进一步导致了合作精神的消失,这种精神使邻里的人际之间及建筑之间和谐相处,其实质是聚落集体的权利得到了尊重。如今由于缺少这种合作而引入了诸如规程、导则,以及关于组合与退距的分区法规等控制手段(超出了程式化设计图集的控制程度)。这些规则在前工业化的城镇里其实也存在,比如在操西班牙语的拉丁美洲,《西印度群岛法》规定了狭街的日照间距、立面的统一、风向等;北京则对色彩有明确的等级规定。如今,这些旧规则如同民意的自发性控制一样不起作用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差别,可以借助于两种非正式控制的比较来理解,前者重情感因素和公众反应;后者则重非个人因素和相互依存的专业化。这与雷德菲尔德关于道德秩序为技术秩序所取代的说法是一致的。这些概念通常被用于社会秩序运作和城市生活之中,有助于对风土建筑和聚落产生过程的理解。调适社会的传统走向消亡的第三个原因是我们的文化崇尚创新,而且常常是为新而新。结果社会变得厌恶传统,风土作为一种过程戛然而止。这种抱怨一般基于非功能考虑,与社会文化因素相关联。而在大多数的传统文化里,新奇不仅不被青眯,反而会引发反感。本书仅讨论现代风土的演进问题,考察这一风土现象的真实性,与建筑师所设计的建筑无关。但要定义风土就得有论据,还得廓清有关范畴。至于风土建筑是否适合现代的群体交往和个人意识,这里暂且不论。我先假设存在着一种现代的民间建筑习俗,并非出类拔萃但却是原创性的一种新类型,诸如汽车旅馆、餐车,以及各式各样的免下服务设施等,作为当代美国大量性的民间建筑,从设计行业之外被创造出来,并由“下层”往上蹿升。这些建筑新类型的形式本身已成为流行时尚,被各种信息、传媒、电影以及旅游观光四处散布,其全新的造型由于传播手段的变化而脱离了传统的生成方式。对此,我也已假设过,这些新型建筑之间的关系,已经无法用传统风土建筑的那种非正规的控制方式来把握了。诸如此类的还有狗食店、廉价快餐店等等,作为大众口味的设计,并非为后者所左右,而是和大众住房一样,比设计亚文化更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共同的价值观。我们发现,由于上述那些复杂而专业的原因,建筑与聚落设计愈来愈依赖建筑师了。实际上,我们要寻求的是建成形式衍生的双重变化:1. 原始型:极少的建筑类型,个体差异极小的模式,人人懂得匠作;2. 前工业化的风土型:较多的建筑类型,较多的个体形式变化模式,由工匠建造;3. 风雅型和现代型:门类繁多的建筑类型,每座建筑都有独特之处(尽管可能在改变),由专业团队来设计和建造。这些变化清楚地概括了建筑类型和空间的分化过程。这一分化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发生过,如纺织、工具制作和制陶。对制陶来说,先是自制陶罐的各家各户,然后是熟练的制陶技师,最后是大址生产陶制品的专业化设计师。以这样的分化过程来观察,从原始到风土,再到工业化风土以至现代就很好理解了。一般来说,如果我们把历史作为对过去的相关例证来研究,我们就在涉足建成环境史方面走近了一步。人文地理学已经与历史,甚至是史前史相关联,且以往历史已经在建筑学研究中起了重要作用。既然建筑史在过去几十年中无足轻重,特别是在美国,我们就不禁要问,为何在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却要强调建筑历史的研究呢?任何历史叙事方式的背后假设都要温故知新,具有哲理价值,并使人领悟事物的复杂关系和相互关联性,使恒常和变异的因素一目了然。“我们需要丰富的时间维度帮助我们避免生活中事无巨细的平庸和浅薄,就像无头苍蝇般匆匆地飞向未来”产因而我们不能设想对已经过往的一切一刀两断,也不能以为我们及我们的问题与历史经验毫不相干。技术可以进步,但建筑学不必盲从。建筑物如所有人造物一样,需要应对变异的、常常是矛盾对立的冲击,这使我们喜欢以简单和规则的图表、模式和分类法建造房子。尽管我们时代的设计以此为特征,但人的复杂性和其历史不能用精致的公式来概括。要避免削足适履式的“普罗克汝斯忒斯之床” (Procrustes' Bed)的症候,就不能抹杀这些矛盾的多样性。这即是说这些简单模式应该得到修正,以便保存人类成就中的住宅、聚落、文化及其连续性中各种关系的矛盾与复杂性。普罗克汝斯忒斯之床:普罗克汝斯忒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一名强盗。他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在从雅典到埃莱夫西纳的路上开设黑店,拦截行人。店内设有一张铁床,旅客投宿时,将身高者截断,身矮者则强行拉长,使与床的长短相等。而由于普罗克汝斯忒斯秘密地拥有两张长度不同的床,所以无人能因身高恰好与床相等而幸免。[图源:Wikipedia]
说到我已定义的特殊命题,问题还是为何要在快速变化的空间时代研究原始性的和前工业化的房屋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其直观表达了不同的价值、意象、感知和生活方式,以及某些恒常性因素,这方面将会有可以期待的研究成果。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跨文化比较研究的需求,这对各时期的住宅都适用。首先,从现实观点看,在我们的城市中,对应于不同居住和聚落模式接踵而来的需要,共存着不同的文化和亚文化,这一现象在发展中国家(见第六章)甚至更加显著。其次,这种比较可以更普遍地使人领悟到掩体和“住宅”设计过程及其“基本需要“的本质。这种需要对跨文化比较而言还在增加。为了理解文化与住宅形态的关系,我们应当明智地面对人及其宅形的多样性,无论形态多么原始,多么古老,或者看上去多么不起眼都应如此。这一研究的价值,是宏观展现不同文化中异彩纷呈的变化图景,包括一些可能引起强烈反响的极端另类例子。鲁思·贝内迪克特(Ruth Benedict)提出了所有文化都有其制度上的选择,“但它们之间缺乏相互理解,总是认为另一方违反了基本规则,行事不合情理”。她探寻了不同社会关于金钱的价值观差异,发现有的将之视若粪土,有的则奉若神灵。至于技术,有的文化倚重使之强大,“有的甚至连维持生存的那一点儿都将就了事”。有的文化重青春活力,有的重死亡,还有的则重来世。相似的选择也适用于房屋和具有设计传统的对象,为此就应关注在时空上远离我们的其他文化。通过考察可以明了,新奇被看作建筑的主要特性,实际上最原始的和最具风土意味的建筑典范在我们今天看来也是新奇的,近来关注昔日田园的文化现象即与之有关。事实上,只要将我们的居住环境与往昔的风土作比较就能理解这一点,这对避免个人好恶引起的偏见也是必要的。同样地,我们无法即刻从单一文化的脉络中理解我们的主体性。看看其他文化的行事方式,就会明白天外有天。我们的方式可能是特殊的而非必然的;我们的价值观既非惟一,也非准则。知彼有助知己,彼此的类型对照也可使我们看清恒常与变异的相互关系。因而以建筑和环境理论的观点进行比较研究的潜力巨大,如与行为学、生态学等近来的研究相关联,则这些论据可能会把课题推进到环境的社会和心理层面。比较的范围是极其重要的。比如,被广为议论的现代文化处处趋同的问题。如果仔细观察房屋或房间的尺度及使用方式,我们就会发现明显雷同的现代工业文化之间存在着有意思的区别。为了即定的目标,我们必须在微观的范围内观察,因为粗糙的普遍性可能产生谬误(如后文涉及建筑材料的例子)。即使这样,现代文化确实相互类同,这成了考察原始性的和前工业化文化的一个很好的缘由。由此可以看到其他文化的行事方式、观察视角和价值体系,可以有助于分辨房屋和聚落的形式。在形形色色的文化中,反复出现的某些恒常性因素会显得格外有意义。我已参考了有关原始性的和前工业化的建筑专项研究,其价值在于表达了人的需要和愿望,对文化和物质环境的欲求,这里没有自以为是的艺术设计师的参与。如果我们把建筑看作与下列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主体的人——其本性、动机、社会组织、世界观、生活方式、社会和心理需求、个人和群体的需要、经济来源、对自然的态度,以及个性展露和时尚追求等。物质满足属于“功能”的考虑。另外还有适用的技艺等;客体的自然——其物质范畴的气候、场地、材料、结构法则等等。此外还有视觉景观,比如地景。
就会看到人的影响,特别是其个性,在原始性的和风土性的建筑中比在我们的文化中通常看到的要少。这些影响断非以个别的或个人的,而是以有限的群体表现来施加。这类建筑绝未凌驾于自然之上,而是与之和谐相处。从建成环境中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主题来看,其超越上层设计传统的优势也正在于此。
最终,由于原始性的和前工业化的风土建筑受到苛刻的物质条件限定,且处在这种典型的状态之中,从而使我们有可能在形式生成方面考察不同变社的影响,这比考察现时状况及上层设计传统中的建筑要容易得多。因为后者限定条件太少(在我们的环境中少之又少),且不说今天的状况正变得粗俗且模糊难辨。为此,我们应该而且能够更好地判断出决定形式的物质和文化动力的作用。即使现代的风土建筑也能显示出那些上层设计传统之外被忽视了的东西,如本书第六章所述的。如果接受上面的定义和陈述,就可以说,延续至今的原始性的和风土性的建筑在时代上受制于技术水平和生活方式,而非历史演进的长短。只要被称为原始性的或前工业化的社会依然存在,我们就能找到相应的建筑,这一社会以模糊的过去一直延伸到现在,其建筑传统以变化甚微为主要特征。其实现存许多原始性的和风土性的建筑可被引证,如新石器时代的草屋至今仍在斐济、新几内亚、南美及其他地方使用。欧洲新石器时代吊脚的湖宅与新几内亚、南美、甚至新加坡国境外侧的同类建筑都是极其相似的。院式民居一般变化很小,今天还在使用的那些例子使人联想起杰里科加泰土丘(Catal Hüyuk)或乌尔城的一些最早期的房子。实际上,乌尔城的街道与今日中东地区的很多城镇都非常相似。印度中部的土达城草屋和法国西南部的丰特·高米洞穴(Font de Gaume cave)画中的草屋很相像。而在公元前5200 年的土耳其哈吉拉尔城中发掘出的泥砖房屋与我近来在伊朗看到的也很相像。意大利特鲁利(Trulli)和非洲及秘鲁的蜂巢状草屋与塞浦路斯早期的蜂巢草屋相类似。尤卡坦的许多今日住宅与当代抄本的那些房屋历史插图颇相似,而秘鲁的住宅与前哥伦布时代的同类建筑相似(如在马丘比丘)。所有这些例子表明,只要既存模式少有变异,就会导致形式的持久生命力。原始性的和风土性的建筑在同一地区内与高度发达的文明和现代技术共存。当神庙和王宫、伊朗的宫殿,以及希腊的神庙在建造时,这些地方的大多数老百姓便生活在风土的建筑之中。至今他们的后裔在喷气式飞机和火箭的尾气轨迹下生活依然如故。原始性的和农耕的社会至今尚未反思变化着的传统价值所在。这些建筑的地理分布取决于其所属的文化。原始性的和风土性的建筑历来存在于从古到今人类居住过的每一个地方。建筑类型的区别在不同地区是文化仪式、生活方式、社会组织、气候和地学,以及材料和技术可能性之间差异的明证。而古今相似性的证据,不仅与部分的或全部的地区因素相符合,而且与人性欲望中的一些恒常性因素相一致。研究建筑有不同方法,可以从编年史去看,依时间追溯技术、形式及理念,或者设计者的思想;也可以从其他的特殊视角来探讨。在我们的研究中,后者是最有用的方法,如我们所见,原始性的和风土性的建筑以欠缺变化为特征,这就是正史材料所无法支持的特殊视角,这些建筑并不依年代定性产实际上,创造和婿变在原始性的和风土性的建筑中是无法理解的离经叛道。在那里习惯方式是神圣的,因个人建造方式稍许背离传统而遭惩戒的事司空见惯。这些建筑的设计也是莫名的,好像没有设计者,也很少有人知道业主是谁,或者建造的环境有何特殊,因为这些建筑是集体的而非个人的产品。这意味着通过了解设计者的才智来研究上述建筑的路子不通,以往建筑历史研究中至关重要的信函、日记、杂志、书籍和图纸等论证材料,在此都极为欠缺。由于原始性的和风土性的建筑在时空上具有宏观统一性,因而最为有利的研究途径就是从一个特殊的视点来分析建筑本身,而非试图追溯其来龙去脉。行为与形式间的关系,可以在双重意义上被潜移默化地接受:首先,理解行为模式的意义,包括愿望、动机和情感,是理解建成形式的基础。因为建成形式是这些模式的物态体现;其次,形式一旦生成就要反过来影响行为和生活方式,这种双向的互动意义使二者皆成为重要命题,对建筑师和所有关注人居问题的人们都有很大吸引力。问题的实质,是行为模式所表达的文化变化如何对应于物质形式所表达的环境变化。此书中行为和形式间的第一种关系最为有趣,将对不同地方的特殊方面逐一讨论。以这样的特殊方法,有助于回答在缺乏文字记录,对生活方式不甚了了的情况下,仅靠实物证据、建筑物或聚落自身,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考察和识别建筑或一般意义上的人造物。尽管实物可以显示大量的文化信息,但要留意于以下三点:1.“考古家的局限”,这种方法可能使错误的史料、某人的主观态度、价值和经历被作为证据来误读。2. 某些文化尽管在生活形态上多姿多彩,但除了对地景的影响之外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有时代烙印的造物。这是罕见的,但确实存在,有些地区实物对象可能很快衰落和消蚀,甚或毁灭。有关原始性的和风土性的建筑命题已在研究上有很大进展,其目标就是对住宅的类型和特征进行分门别类的描述。尽管形式在其所处的场景、文化和其所掩蔽的生活方式的文脉之外难以理解,我们却很少触及这些形式与生活模式、信仰和愿望的关系。一旦这一关系被关注了,就成了普遍性的而非特殊的概念。这样就不必再去介意哪一种影响宅形的作用力可被看作是首要的,哪一种可能是次要的或修正性的。旅游图书和其他出处中的分类和描述为这些研究提供了素材,但几乎没有什么对形式发生原因的洞见。迄今也未曾有人提出过讨论这些关于宅形的挑战性理论。本书则聚焦于这一命题的所有方面。这意味着我将避开浩繁资料的堆砌和编排,致力于探究形式发生的动因。本书将展示对住宅及其形式有深度透析的理论诠释,列举对住居问题具有普遍意义的实例,而非建构一种处处可用的万能理论。这一研究意向提出了一个难题。首先,不存在普遍被接受的概念框架;其次,材料量多面广,来源复杂,并且在质量上参差不齐,针对性也强弱不一,因而难以直接用以进行比较。特定目标由此就成了选取那些最具普遍意义的住宅特征,在不同的文脉中对之进行考察,以便完整理解那些住宅的单体和群体中影响形式的因素,一眼望去就能识别其地域、文化,甚至亚文化的差异,以及相应的居住和聚落归属。我将探究这些差异的分布,将之与生活方式、美好生活图景、社会组织、领域概念、处理基本需求的方式、住宅与聚落模式的关系等等相关联,而不是试图对宅形及用材本身进行描述或分类。进而需慎言形式的成因,多谈相关性而非因果“关系”,因为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决定了形式并非一成不变的或捉摸不定的东西。同时,要搞清楚住宅所在场景的整体特征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性,理解一些历史事实和文献材料的含义。很明显,命题只能以常用术语来展开讨论,这不仅是因为空间上的限定,也是因为就住宅时空分布而言,实例和形式的数量太多了,你只能提出一些观察这些形式的方法,以获得主观的感受,从而对其发生兴趣并敏感起来。*本文节选自阿摩斯·拉普卜特《宅形与文化》第一章“宅形研究的性质与定义”,常青、徐菁、李颖春、张昕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注释及参考文献,敬请有需要的读者阅读原文。**封面图是梯皮,一种圆锥体状的帐篷,由桦树皮或兽皮制成,流行于北美大平原上的美国原住民中。 [图源: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