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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说的“闹”是指男孩(亦不排除有个别女孩),在儿童和少年期一个特定时间段内的捣乱、折腾乃至恶作剧的举动,简单化可以叫做“顽皮”。实际上人们口中的“闹”比起顽皮来在程度上要严重了许多,应当称为“顽劣”才更为准确。我们64届小五班当时的“闹”可谓声名远播。无论是“四大天王”、“八大金刚”或“十八罗汉”,反正肯定有鄙人一份,以至于校方不得不将我们发配至别的班“留学”,意图把“闹将”们分散孤立,分而治之,颇有毛主席命令八大军区司令调防的智慧和魄力。其实,民间对孩子的“闹”还是蛮宽容的。从“调皮的孩子更聪明”的自慰,到“宁养贼子,不养痴儿”的极端,类似的说法很多。台湾有个大心理学家、教育家温先生说:一个班里若有四十个孩子,成绩好的前五名适合做教师和公务员,最差的五名应该去当警察或黑道,处在中间的一群可能是做商业或经营企业的人才。因为好学生循规蹈矩、一板一眼,符合做学问或当官的特质(其实瞎掰,如今那些人谁不是胡天胡地、乱七八糟的);警察和黑道不需要太多文化,又要有点“痞气”;中间的那坨人有中规中矩的一面,又有离经叛道的勇气,两副面孔在商场中才能左右逢源,七搞八搞的说不定就会出人头地。我们班上的好学生的确有人做了教师和公务员,但闹将们似乎没有哪个当了警察或黑道。“闹”是标准的“三无产品”,既无目标,亦无目的,更无意义。不过是精力过剩的发泄,尚无开智的混沌,稀里糊涂地起哄架秧子而已。闹将们有群胆,越聚合越胆大。除了对外惹事,自己人也内讧不断。由此观之,“分而治之”真乃高明之举。今天回想起来,当初让老师们大伤脑筋,让好学生深受连累,自己也虚掷了大好年华,不禁汗颜。然而私底下不免也还有几分得意:老子们当年也曾经火过一把呢!起码比现在的孩子强,他们已经不会顽皮了,甚至不会“闹”,而是纯粹的坏,十几岁的人干出来的事,叫饱览世事的老家伙都咋舌不已。相较之下,还是我等的“闹”更出自天性,更天真率直,甚或还有一丝可爱……我有几十年的光景不吃胡萝卜了,闻到那股味就恶心,近几年架不住连篇累牍地宣传胡萝卜的好处,什么“小人参”啦,含有多少种维生素啦,什么“延年益寿”啦,不得已捏着鼻子吃一点,不过应应景罢了。究其原因,还要追溯到小学的“闹”。那时候我们经常逃课,三五个人翻墙跑出校园去偷老乡的瓜果吃。八宝山附近是福地,季节合适,运气又好时能弄到桃、杏和枣,一般情况还是以黄瓜、西红柿、胡萝卜为主。那儿的瓜果都长得比别的地方大,胡萝卜的缨子就有一尺多高,挖出来吃又脆又甜。一次我们在后山一个小丘陵上发现了一大片茂盛的胡萝卜地,周围又无人看守,就兴奋地拔出来大嚼特嚼起来。我吃了很多,完全饱了,已经顶到了嗓子眼。这时有一个同伴(忘记是谁了),手指坡下的坟墓给我看,说这些胡萝卜是用火葬场剩下的骨灰做肥料才长得这么好。坡下确有一大片坟头,杂乱地铺开去,看上去令人心惊。他又故意做出夸张的恶心欲呕状,我一下子忍不住了,把吃下去的胡萝卜全吐了出来。看着地下一大堆秽物,真不敢相信自己竟能吃下那么多东西。从那次以后,我看到、闻到胡萝卜就难受,更别提吃它了。这就是自作自受,上天对我偷吃老乡东西的惩罚吧。偷东西吃最狼狈的一次要数被老乡抓住的那次了。老农民真狠,怕人跑了,竟把我们的裤子扒了。你设想一下那个难堪的场景:五六个半大小子光着屁股,手捂下身,被几个老乡押着鱼贯而行。到了校大门口被门卫拦住了,说实话,我们也真不敢进去现眼,都缩在角落里躲着。后来门卫把老师叫了出来,老乡方才把裤子还回。幸好那是上课时间,万幸没有被女同学看见,否则洋相出大了。当时接收“俘虏”的老师好像姓“李”,四十多岁,脸颊上有一道挺大的疤,黑脸,凶巴巴的。印象里我一直很怕他,这次又有一番丑态落在他手里,从此无出头之日矣!忘记是上几年级了,教室后面围墙边在施工,有一日听说挖出了死人骨头,我们都跑去看,果然工地上散落着不少白花花的人骨,有些还很完整。按道理说,无论是何人,哪怕是恶人、坏人,骨殖被人挖出暴露于野总是一件极为不妥的事,应妥当地包裹起来(用白布或匣子)重新入土为安才是,但那些工人似乎并不懂这些。我们则如获至宝,赶忙把比较完整的挑出来,抠去里面的泥土,几个人商议要搞个“大计划”:用两个大腿骨架成斜十字状,然后将一个头骨放上,摆成类似毒药瓶子上的危险警示标志那样,把它放到教室里靠近讲台的窗台上,用窗帘挡上,待女老师进来上课,趁她不注意突然把窗帘拉开,肯定吓她个七荤八素,场面一定很刺激。可当我们把“道具”偷偷带进教室开始实施计划时才发觉,骷髅根本无法摆成设想的模样,此时上课铃响了,老师马上要来了,只得怏怏地放弃。哪知女老师看到窗台上零乱的人骨非但不害怕,反而厉声呵斥我们把人骨拿出去,“阴谋”彻底破产了。后来的几天,我们把骷髅挑在棍子上像战旗一样挥舞玩耍,折腾了好一阵子。今天回想起来,那些骨殖是很可疑的。小日本侵占北京时,曾计划建个“新京”,中心在今天的五棵松。那些人有可能是鬼子役使的民工,也有可能是囚犯,反正一个坑里出土了若干人骨,肯定不是正常死亡。我们这么干真对不住那些苦难的同胞,这笔账最终还得算在小鬼子身上。同时,我心中还一直有个疑惑:你说小孩子摆弄骷髅就如同摆弄新玩具,没有忌讳还能理解,可为什么一点都不知道害怕呢?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解开了这个疑团。几年前,我碰到一次火车事故,死了一个人,状极惨。警察没来之前,成人们远远围着看,只有几个六七岁的孩子凑在死人旁兴奋地叽叽喳喳直叫唤,还有孩子用树枝挑出死人的脑浆玩。回来后聊起此事,我不懂孩子为何不知道怕。一个姓吴的小兄弟想了想说:“因为小孩子心里头干净。”一句话如醍醐灌顶,令人茅塞顿开。我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小孩子天真无邪,心无芥蒂,无私者无畏矣。那个小吴,矮个儿,人极聪明,又饱览诗书,经常有类似的惊人之语。就此,我也明白了那时玩骷髅的无畏也是基于此理呀。所谓其他,是没有什么情节的“闹”,自然也少了些趣味,比如:我们常在学校的围墙上跑,围墙宽度大概仅有二十几公分,而且还挺高的,可我们跑得飞快,好像也没听说有谁摔了下来,可见人人都有走钢丝、玩杂技的潜质。还有在宿舍里的双人床上铺跳来跳去,从这张床蹦到那张床,想起来挺后怕的,可也没有人摔下来,真是奇了。破坏公物的事也干过。有一阵子热衷于做木头手枪,瞄上了宿舍的床头柜,但是不用自己寝室的,而去偷别人的。将床头柜的抽屉偷出来拆开,用侧边两块较长的木板,比着图样画上线,再用小锯子慢慢锯开。模仿扳机的地方最麻烦,没有合适的工具,只好用铁条烧红了一点一点地烫,很艰难,要花费很长时间,做出的成品也粗糙得不成样子,却破坏了不少好端端的抽屉,罪过,罪过!此外,还有欺负女同学;打架,不断地打,如同军阀混战一般;骗别人在冬天去舔饭堂的金属门把手,舌头上的皮自然要粘掉了。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直闹得乌烟瘴气,实不像话!以至于五十年后老同学聚会,不少人仍对当年的“闹将”们耿耿于怀,抱怨不休呢。究竟为什么当时的闹将们那么能“闹”呢?认真检讨起来,无非是以下几条:首先自然是天性使然,基因里就有不安躁动的成分。那时又没有电视电脑、MP4之类的 ,孩子们的精力无处发泄,胡闹就成了获得乐趣的方式了。其次是集体生活造成的。远离父母便无所畏惧,又互相影响,互相壮胆,从前一个人不敢做的事,几个人一起哄就干了。走读生每天得按时回家,聚在一起生事的机会自然少了很多。最后一条还得感谢学校的仁慈,对我辈算得上十分宽容。冲我们那份“闹”劲儿,狠一点的早给你送“工读”了,哪里容得下如此放肆之徒!每念及此,当时那些老师们的耐心、宽厚和忠于职守实在令人钦佩,令人感念不已!几十年过去了,少不更事的顽童变成了白发皓首的老翁。逝去的岁月像一幅朦朦胧胧的图画,瑕疵和缺陷都隐去了,所以看上去似乎很美……
转自2011年10月1日出版的北京十一学校小学64届同学花甲感怀《情归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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