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防疫通告:紧急情况时,您有权自救或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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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平安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11月3日发布通告,针对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在防疫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鄂尔多斯市政法系统将汲取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合法权益工作,进一步畅通救助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隔离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现向广大居民、农牧民朋友郑重通告:
在鄂尔多斯,无论任何时刻,我们都坚持生命至上,救人为先。
在鄂尔多斯,如您在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期间,遇到特殊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非紧急情况请拨打12345市长热线,心理危机请拨打96885热线。对隔离群众报警,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置,提供帮助、解决问题。
在鄂尔多斯,如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但请谨记:在自救和避险时,不要损害他人生命。事后,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对事情过程进行回溯和研判,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依规处置。
在鄂尔多斯,请您放心!我们尽最大努力保障您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据内蒙古卫健委通报,11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92例,其中呼和浩特市188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鄂尔多斯市3例(均在伊金霍洛旗)、巴彦淖尔市1例(在乌拉特前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41例,其中呼和浩特市730例、锡林郭勒盟1例(在苏尼特右旗)、乌兰察布市3例(均在集宁区)、鄂尔多斯市2例(均在杭锦旗)、巴彦淖尔市5例(均在五原县)。
来源:“平
安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卫健委
本期编辑:方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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