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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结束日期:2021年10月31日。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7日
一、规划编制目的1
二、规划编制依据1
三、规划指导思想3
四、规划范围及规划年限3
一、发展成就4
(一)建筑业产值规模持续扩大4
(二)对经济社会贡献更加显著5
(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5
(四)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6
(五)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完善6
(六)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7
(七)建筑污染防治取得进展7
二、存在问题8
(一)建筑业龙头企业偏少8
(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8
(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缺乏9
(四)产值利润率稍有降低9
一、“十四五”庐江县建筑业发展的机遇10
(一)新型城镇化带来的机遇10
(二)重大战略实施带来的机遇10
(三)重点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带来的机遇10
(四)各类扶持政策带来的机遇11
二、“十四五”庐江县建筑业面临的挑战11
(一)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11
(二)产业升级转型任务艰巨12
(三)生态保护压力日趋增大12
(四)传统建造方式亟待革新12
一、发展目标14
(一)产值规模14
(二)企业素质14
(三)产业结构15
(四)人才培训15
(五)绿色节能15
(六)质量安全16
(七)市场监管16
二、主要任务16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16
(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17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8
(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18
(五)鼓励企业大力创新19
(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19
(七)完善市场监管机制20
(八)健全市场信用体系21
(九)促进企业“走出去”发展21
一、加强组织领导23
二、强化考核评估23
三、提高服务意识23
四、加大舆论宣传23
“十四五”时期是庐江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实现全省进十强目标之后,乘势而上进入跨越发展快车道、向全国百强县奋力冲刺的五年。建筑业是庐江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吸纳农村转移人口就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庐江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科学地总结“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发展成就,促进“十四五”期间庐江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庐江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831号)
5、住建部等《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 号)
6、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0号);
7、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
8、《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9、《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
10、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实施意见》(合政〔2018〕63号);
11、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
12、《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合肥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20〕21号);
13、《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4、《合肥市“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
15、《合肥市“十四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16、《合肥市“十四五”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
17、《庐江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
18、《庐江县空间规划(2017-2030)》;
19、《庐江县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庐政办〔2021〕30号);
20、《庐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庐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本规划实施范围为庐江县行政辖区;
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十三五”期间,我县不断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行业规模持续扩大,综合实力明显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建筑业产值规模持续扩大
“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39.46亿元,比“十二五”期间(282.75亿元)增长91%,其中,2016年81.69亿元,2017年92.83亿元,2018年102.35亿元,2019年130.56亿元,2020年132.03亿元,年均增长13%,产值规模持续扩大。建筑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十三五”期间,在外省完成的产值累计138.35亿元,是“十二五”末期(17.2亿元)的8.04倍(见图1)。
图1 “十三五”期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和在省外完成产值
“十三五”期间,我县建筑业增加值累计202.48亿元,比“十二五”时期(71.81亿元)增长181.97%,其中,2016年18.10亿元,2017年21.96亿元,2018年25.24亿元,2019年67.51亿元,2020年69.66亿元。
(二)对经济社会贡献更加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县建筑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显著。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从“十二五”末期的8.03%提高到2020年的14.47%;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累计29.90亿元,比“十二五”时期(19.09亿元)增长56.63%;上缴税收累计29.55亿元,比“十二五”时期(13.56亿元)增长117.92%。
不仅经济贡献率大幅提高,建筑业也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截至2020年底,期末从业人员6.17万人,比“十二五”末期(3.35万人)增加了2.82万人,增幅达84.18%。
(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十三五”期间,我县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大幅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截止2020年底,我县共有建筑业企业460家,比“十二五”末期(149家)增加311家,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277家,专业承包企业98家,劳务企业85家。总承包一、二级资质企业共67家,其中,一级企业3家,比“十二五”末期增加2家。专业承包一、二级资质企业共50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2家,比“十二五”末期增加1家。输变电工程为我县建筑业的特色专业,该领域企业共53家,其中,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5家、三级16家;输变电专业承包一级1家、二级6家、三级17家、劳务企业8家。2020年该专业施工产值达到37.85亿元,占总产值比重28.67%,且均为外埠建筑业产值。
同时,建筑业的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2019年全县建筑业产值5亿元以上企业达到3家;2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3家,比2018年增加5家;产值过亿元的企业共有35家,比2018年增加11家。2020年受疫情、水灾影响,全县建筑业产值5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家;2亿元以上企业达到9家;产值过亿元的企业共有36家。
(四)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县加大建筑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截至2020年底,一级建造师185人,比“十二五”末期(83人)增加102人,二级建造师1130人;中级及以上技工达3509人,比“十二五”末期(2511人)增加998人。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助推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我县不断规范资质申报流程,积极帮扶有条件企业资质升级,建筑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常态化进行建设项目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开展以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项目负责人履责执业等为重点内容的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优化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强化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全县建筑业健康发展。
(六)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
“十三五”期间,我县完善“网格式”监督体系,实行监督责任区域负责制,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长效机制,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深入推进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安全隐患实行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全程安全生产高压监管,确保把每项工程做成精品工程。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健全政府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优化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加大巡查、专项督查、暗访检查的频次,强化处罚措施,提升全县建筑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十三五”期间,我县在建项目创省级示范工地工程5项、市级优质结构工程30余项。
(七)建筑污染防治取得进展
“十三五”期间,我县加强工地硬件建设,实现建筑施工工地四周围挡设置率达100%,工地出入口硬化率达100%,5000平米建筑工地出入口自动冲洗平台设置率达100%,施工现场裸露土方、砂石等建筑材料覆盖率达100%。大力推进各类建筑工地和搅拌站标准化建设,实现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的全覆盖。每月结合日常检查和巡查,加强对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十三五”期间共检查项目600余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00余份。利用扬尘在线监测平台进行远程网络化管理,及时掌握建筑工地施工期间PM10、PM2.5数据动态变化,扬尘治理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庐江县建筑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存在龙头企业偏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缺乏、产值利润率降低等问题。
(一)建筑业龙头企业偏少
虽然我县建筑业企业数量较多,共有460家,但是资质等级普遍较低,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仅有3家,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仅有2家。而且产业集中度不高,龙头企业偏少,企业综合实力不强,今后还需大力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我县建筑业的综合实力。
(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目前,我县绿色建筑发展较为滞后,建筑节能水平不高,建造方式较为传统,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明显不足,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力度不够。创新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今后应加强我县建筑科技创新政策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缺乏
截至2020年底,我县建筑业期末从业人员总数6.17万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工共3509人,一级建造师185人,尽管与“十二五”时期相比,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升,但是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与管理人才占比仍然偏低。人才队伍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础,今后需要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促进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产值利润率稍有降低
随着近年来建材价格和人工成本不断上涨,建筑业出现利润率持续降低的现象,我县建筑业产值利润率从2016年的6.52%逐步降至目前的5%以下。输变电专业工程尤其突出,因为我县输变电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偏低,无法承揽许多大项目,只能寻求与资质等级高的企业合作,利润率降低问题更为显著。
一、“十四五”庐江县建筑业发展的机遇
(一)新型城镇化带来的机遇
2020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831号),选择包括庐江县的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十四五”期间,庐江县城镇化将进一步推进,预计2025年末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随着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县城各类公共设施和住房建设都将继续加大,这为庐江县建筑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
(二)重大战略实施带来的机遇
2020年2月,《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实施,庐江县定位为合肥都市圈中的副中心城区。合肥都市圈是长三角城市群五大都市圈之一,该区域内“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崛起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叠加,将给庐江县带来资源要素加速集聚、发展能级快速提升的重大机遇。
(三)重点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带来的机遇
目前,引江济淮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庐江段主要承担引江济巢段的建设任务,工程总投资119亿元,约占整个引江济淮工程总投资的25%。庐江县作为合肥南部的交通枢纽,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集中开工建设。合安高铁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八纵八横”高铁网京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线建成通车后,庐江县正式进入高铁时代,缩短了与合肥市区的时空距离。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进为庐江县建筑业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四)各类扶持政策带来的机遇
2021年7月,我县出台《庐江县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支持企业上规模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企业资质升级、鼓励企业创优夺杯和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等五方面,鼓励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通过支持本地企业参与我县工程建设和鼓励支持县内外企业共同参与招投标,提高本地化服务水平;鼓励企业科技创新。2020年夏天,庐江县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2020年8月,县人民政府出台《庐江县支持淹没区工业企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实施意见》(庐政办〔2020〕33号),通过金融信贷和财政补贴措施支持企业灾后重建。此外,庐江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扶持政策的实施为全县建筑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一)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出现负增长,建筑业总产值大幅下跌。尽管从3月份开始,我县建筑业企业逐步复工复产,但是由于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未来经济发展将面临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建筑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当宏观经济下行时,建筑行业发展将面临巨大挑战。
(二)产业升级转型任务艰巨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化,我县建筑产业亟待进一步转型升级。未来,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该理念指导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高我县建筑业的发展质量。
(三)生态保护压力日趋增大
建筑领域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非常严重,该领域的减碳已成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一环。2019年1月,我国已发布《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将对推动建筑节能减排、调整建筑能源消费结构、促进建筑节能产业转型升级起到重要作用。未来一段时期,建筑行业降耗、节能、减排的压力将越来越大,绿色节能建筑将是建筑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四)传统建造方式亟待革新
目前,庐江县建筑业生产方式较为传统, 装配式建筑发展较为滞后,建造方式亟待革新。今后,需要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快培育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大力推进建造方式革新。
表1 “十四五”期间全县建筑业发展目标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预期) |
建筑业总产值 | 亿元 | 132 | 200 |
总承包甲级企业 | 家 | 3 | 10 |
产值过亿元的企业 | 家 | 36 | 50 |
(一)产值规模
规划期内,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9%,到2025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其中,在省外完成建筑业产值进一步提高,达到60亿元,占总产值比重30%。
规划期内,进一步扶持企业资质升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形成一批技术管理领先的龙头企业。到2025年,总承包甲级企业达到10家。
规划期内,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发展多元经营,分散经营风险。到2025年,力争全县年产值超过5亿元的建筑业企业达到5家、超过2亿元的企业达到20家,产值过亿元的企业达到50家。
规划期内,加强对注册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普遍提升,造就一批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2025年,全县一级建造师数量达到300人,中级及以上技术水平的建筑工人数量达到5000人。
规划期内,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遵循“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安全高效”的原则,以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造标准为核心,全面执行65%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100%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在新建民用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规划期内,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严格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杜绝发生较大事故,力争创省级示范工地工程5项,市级优质结构工程30项,全县建筑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工程竣工合格率达到100%,建筑施工亿元产值死亡率和安全生产事故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规划期内,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信用体系和信息上报制度,强化企业资质、项目施工及个人注册资格的动态监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到2025年,信用机制对建筑市场主体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形成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企业行为基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鼓励支持总承包企业向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水利等领域拓展,逐步提升输变电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在高端建筑市场的施工能力,积极扶持特色明显的专业企业做优做精。培育一批经营特色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本地建筑业企业,支持企业从单一业务领域向多业务领域发展,鼓励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做大做强,通过与大型央企、省外骨干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共同开拓市场。加强银企合作和资本运作,鼓励企业由单纯工程施工向项目开发转变,由施工型建筑企业向资本运作型建筑企业转变。
落实《庐江县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制定庐江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帮扶计划,优化资质申报流程,对企业资质升级申报工作进行指导,扶持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升级,尤其是电力工程总承包、输变电专业承包企业,积极争取省市级资质升级扶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意见》(建市[2019]93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性投资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的招标文件中不得提出与招标项目无关的各种规定和要求,不得设置高于招标项目相对应的企业资质和业绩条件,对三级资质能承建的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原则上对业绩不作要求,切实为我县建筑业企业参与县内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提供有利的条件,扩宽县内建筑业企业特别是输变电专业承包企业的市场范围和生存空间。
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引导企业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方式,培养企业高管、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鼓励企业进行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筑工人技能培训,加快发展一批建筑工人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完善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制度和建筑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创新用人机制,完善用人办法,将人员技能与薪酬挂钩,建立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贯彻落实《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逐步完善绿色建筑发展促进机制,激励绿色建筑科技创新,推进绿色施工技术体系发展,促进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落实绿色建筑发展扶持措施,实施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大力推进建筑全装修,推广使用绿色建材,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快培育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企业,鼓励建筑企业生产装配式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力争在规划期间引进1家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骨干生产企业和 2家装配式钢构件骨干生产企业。
引导企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落实激励政策,支持建筑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开发专利技术,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突出建造方式创新,引导企业积极研发低碳建造工艺、技术和材料,推动以节能环保为特征的绿色建造技术的应用,提升施工建造的科技含量。突出经营管理方式创新,推进建筑企业由建造建筑产品向经营建筑商品的转变。突出组织方式创新,鼓励企业通过跨行业、跨专业兼并重组等方式,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推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强化对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动态监管,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和关键岗位带班制度,规范执业资格人员从业行为,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避免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通病。按照绿色环保的要求全面推进建筑工地“全流程、全覆盖”的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将“智慧工地”系统管理作为创新监管工作重点,构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工地扬尘防治管理体系,通过信息化管理提升建筑工地扬尘监管效能。结合日常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深化精细化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6个100%”措施,切实抓好重点目标治理。落实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强化工程安全监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执行建筑领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的重要依据,依法淘汰不具备安全保证能力的企业。
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差别化监管的方式,重点检查有不良行为记录、有质量安全事故、有投诉举报的企业、项目及个人。将检查结果与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环节挂钩。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治理活动,严格检查招标人是否根据项目规模合理设置资格条件、技术、商务、业绩等条款。及时纠正招标人随意抬高投标人的资格、技术、商务、业绩等各种限制和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显性隐性的规定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加强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承发包行为,加大市场稽查力度,严厉查处企业出租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并实时将项目实名制管理相关信息、数据与“合肥市建设行业监管综合服务平台”互通互联。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维权管理体系,及时化解矛盾,减少工资拖欠隐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强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加强与县财政、金融、税务、保险、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对接,按照《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准确地采集、评价和发布信用信息,并及时公布对建筑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的处罚记录。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在招投标、资质管理、评优评奖、信贷授信等各个方面,对守信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形成企业诚实光荣和守信受益的良好氛围。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人员依法公布、曝光或予以行政处罚,限制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或相关从业活动,特别恶劣的要坚决追究失信者法律责任,坚决清出建筑市场,形成“守信得市场、失信失市场”的市场准入清出机制。
推进我县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承包、劳务企业合作,组建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一体化的联合体,共同拓展外埠市场。落实激励政策,建立建筑企业“走出去”协调保障机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指导、项目咨询、风险提示、法律援助等服务,尤其是电力工程总承包和输变电专业承包企业。支持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支持劳务企业申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鼓励我县建筑业企业探索利用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等方式,与国内外知名承包商联合参与国际承包工程,大力拓展境外市场。
建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对规划实施的相关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发展形势,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体推进全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立足全县建筑业发展实际,把规划中的总体发展目标分解为年度目标和任务计划。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按时开展中期考核评估,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对规划的目标任务进行适当调整。
增强服务意识,为建筑业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优化建筑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监管方式。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舆论手段,宣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发布信息,让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工作。
重点举荐
我会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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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GABiA)是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住建部主管)的直属机构;开展建筑领域内团体标准、认证标识、技术评估推广、国际合作、会展培训等服务;立足服务于政府、行业、市场、企业、从业者,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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