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
为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引导和规范装配式建筑设计,全面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及住建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科〔2017〕7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西省装配式建筑设计导则》,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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