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推进以绿色、低碳、多元、高效、智能为方向的新一轮能源变革,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战略机遇,制定了《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4月3日印发执行。
《方案》以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建筑优先原则,优化用能结构,提高用能效率,转变建造方式,提升建筑品质,为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提供住建路径为指导思想。提出了绿色建筑全面发展、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三项工作主要目标。
《方案》以降低建筑领域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建筑产品为核心,提出8项重点任务,推动住建领域“四化”发展。一是提升建筑能效、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推广绿色建筑,实现绿色化发展;二是提高装配式建筑水平、推行绿色建造,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三是推进BIM技术,推行智慧建造,实现工程建设信息化发展;四是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培育科技领军型企业,实现行业创新化发展。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根据《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加强部门协调,在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时,提出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设要求和意见,纳入项目建设条件。涉及方案审查时,应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装配率预评价等内容进行审核。
(二)强化过程监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节能项目档案,对取得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各方主体严格履行建筑节能要求。工程开工后,要加强施工事后监管,采取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地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计入企业诚信档案。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等执行情况一并进行验收。
(三)完善激励机制
鼓励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材料生产等企业及人员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新示范,相关业绩作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等企业动态考核、诚信评价以及住建部门组织的各类评优评先和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优先登记建设科技成果,优先推荐科技计划项目和绿色建筑创新奖。
(四)建立完善绿色标准体系
构建科学完善的绿色标准体系,发挥标准的基础和引领作用。完善建筑节能、超低能耗建筑等单体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立绿色住区、绿色小镇、绿色示范区等绿色区域标准体系,健全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材料、设备等配套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具有山西特色的建筑节能“四新”标准。编制装配式、绿色建造、BIM应用等新技术标准,编制钢管供热、铝膜板施工等新兴建材工艺标准,推动钢材、铝材等建筑材料实现晋才晋用。编制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编制5G建筑物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助推能源革命创新发展。
(五)加强督促考核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绿色建筑专项行动任务纳入各市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月报制度和城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评估制度。各市要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联系人,每月25日前,向我厅报送推进情况,年底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我厅对各市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进行动态指导和监督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向社会发布各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年度评估结果。对完成情况好的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约谈问责。
(六)落实监督责任
推动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紧盯绿色建筑行政审批、项目监管、评估示范、激励奖励等廉政风险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各市住建部门是实施绿色建筑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改革任务落地和政策措施顺利执行,对落实绿色建筑重点任务措施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激励担当行为,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障和推动绿色建筑行动有序开展。
(七)强化宣传教育
办好《山西建设大讲堂》,组织各有关方面学习交流分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能源革命、绿色发展的政策形势、创新成果、典型案例、先进经验。通过电视、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展示绿色发展成效,增强市民对绿色技术、产品的认知和接受度。充分发挥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大先进产品、技术推广服务和宣贯培训。加强国际、国内合作,积极吸收引进先进技术、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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