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装办〔2020〕1号
| 2020年长春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
2020年,长春市装配式建筑工作以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总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及监管体系,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确保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 | 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 1. 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 市税务局 市科技局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专项发展资金奖补办法,调动社会投资项目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积极性。 | 市财政局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3.在土地出让环节将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由30%提高至50%,对接国家标准。 | 市建委 市规自局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二 | 创新项目组织方式,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 4.支持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 | 市建委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5.推动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对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维护阶段统筹管理,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 | 市建委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三 | 加强行业监管,抓好项目建设 | 6.制定《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监管工作。 | 市建委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7.规自部门、发改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房管部门,分别在土地出让、项目立项、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商品房预售审批等环节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 | 市规自局 市发改委 市建委 市房管局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四 | 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推动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建设
| 8.根据全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能和需求,指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产量,避免产能过剩; | 市建委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9.推进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钢结构、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适度提高装配式混凝土构件、钢构产能; | 市建委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10.推行驻厂监理制度,督促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和施工企业建立从部品部件生产、装配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工程质量追溯体系。 | 市建委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五 | 加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创新设计与管理模式
| 11.推行装配式建筑一次性设计,启动编制装配式住宅建筑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规程以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图集,建立通用部品部件库; | 市建委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12.强化设计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的统筹作用,推动BIM技术在设计、施工、运维、计价、监管全过程的集成应用; | 市建委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13.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造价体系。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完善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持作用。 | 市建委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六 | 提升装配式建筑技术能力,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 14. 培育一批技术、管理成熟的装配式建筑设计、审图、施工、监理企业,引导企业建立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相适应的技术和能力。重点研发应用装配式建筑关键连接技术和检测技术,改进工艺工法,提高装配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 市建委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七 |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人才支撑 | 15.支持产业协会及培训基地开展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技能培训,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纳入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 市建委 | 市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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