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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4日
二、建言献策方式:
1. 书面来信邮寄或递交至: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科(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88号2905室)
邮编:317500(信封请注明“规划征求意见”)
2. 电子邮箱:bdsv13@163.com
3. 联系部门:温岭市住建局质安科 联系电话:0576-86111942 传真:0576-86143682
三、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内容
附件: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报批稿.pdf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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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
2.1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
2.2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定位
2.3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目标
2.4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定位
2.5 老旧小区绿色改造的总体目标
第三章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
3.1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战略
3.2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
3.3 绿色建筑的总体技术路线
3.4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技术路线
3.5 建筑工业化的质量管控
....
第二章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
2.1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
2.1.1 近期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形成有效推进我市建筑绿色化的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绿色建筑政策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财政扶持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全面开展绿色建筑工作, 从建筑节能向老旧小区绿色化改造和新建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转变,绿色建筑规模初显成效,绿色建筑技术支撑能力有所增强。
2.1.2 远期目标
至 2030 年,建立起完善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筑绿色化运作体系,绿色建筑政策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财政扶持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实施效果良好,老旧小区绿色化改造由示范建设向全市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成效明显,绿色建筑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以绿色建筑带动绿色城区全面发展,推进智造温岭、宜居温岭、智慧温岭、活力温岭和法治温岭建设。
2.1.3 具体目标
对新建居住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强制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
2020-2025 年目标:至 2025 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达到 15% 。
推动绿色建材研发和生产,扶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产业发展。至规划期末,建成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利用当地资源、拥有先进技术的绿色节能建材产品企业和综合基地。提升施工单位绿色施工意识,大力推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加强物业人员专业培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开展社区绿色物业管理。
2.2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定位
(一)浙江省推广绿色建筑的重点城市
(二)温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三)温岭建筑业绿色发展的主要抓手
2.3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目标
2.3.1 装配式建筑
(1) 近期目标
2020 年起,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
至2025 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培育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推动形成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队伍。初步形成有效推进我市建筑工业化的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逐步建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财政扶持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快开展建筑工业化工作,对我市建筑产业结构升级、质量效率提升、人工资源消耗降低以及民生改善等方面均起到显著推动作用。
(2) 远期目标
至 2030 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65%以上。建立起完善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筑工业化运作体系,不断完善建筑工业化的政策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财政扶持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并具备良好的实施效果。建筑工业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全面助力“智造温岭、宜居温岭、智慧温岭、活力温岭和法治温岭”建设。
因项目条件限制,无法实施装配式建筑的,经市住建局组织召开相关方案专家论证通过并报市政府备案后,可以不采用装配式建筑。
力争 2030 年前,再增加 1 个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示范基地。
2.3.2 PC 预制构件生产线
建议 2025 年前 pc 基地设置 3-4 条 pc 预制构件生产线,2025 年后等项目规模与产能释放后再增加至 4-5 条生产线。
2.3.3 建筑全装修发展目标
2.4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定位
1) 浙江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重点区域
2) 温岭“山水工贸之都,日出创新之城”建设的重要支撑
3) 温岭建筑业现代化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主要抓手
2.5 老旧小区绿色改造的总体目标
年度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2030 年累计值 |
改造面积(万 m2) | 4.30 | 3.10 | 2.50 | 2.60 | 2.50 | 10.00 |
3.1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战略
3.1.1 推行规模化战略,助力新建建筑绿色化建设
1) 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
全面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新建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才和环保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深入贯彻《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 宅除外)全部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同时,积极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的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并积极争创三星级绿色建筑。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
2) 倡导绿色建筑规模化示范
3) 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
3.1.2 推行提升性战略,加快老旧小区绿色化改造
1)优化能耗监管体系
继续推进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工作,加快建立我市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逐步扩大能耗监测范围,并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优化监测水平,实现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实时监测及数据上网传输。
2)鼓励老旧小区绿色化改造
3)引入市场化服务模式
3.1.3 推行资源化战略,实现民用建筑协调化发展
1)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全面贯彻实施《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消费比重。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运用,可再生能源设施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实现设施与建筑和环境的有机协调,保障建筑结构和产品使用安全,提高群众居住生活的舒适程度。新建居住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 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与各类试点示范项目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地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绿色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在节能改造时也要充分考虑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2) 推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3) 推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
3.1.4 推行支撑性战略,促进民用建筑可持续发展
1) 完善配套体系建设
2) 加大技术研发运用
3) 培育绿色节能产业
4) 联动相关领域建设
5) 倡导绿色物业管理
3.2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
3.2.1 实施创新型战略,引领建筑工业化发展方向
1) 以管理创新推动行业变革
2) 以科技创新支撑长远发展
3) 以制度创新实现良性运作
3.2.2 实施标准化战略,奠定建筑工业化发展基础
1) 探索地方性标准体系
2) 加快产业标准化研究
3.2.3 实施产业化战略,培育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
1) 培育骨干龙头企业
2) 加快产业链整合延伸
3) 完善多层次企业架构
3.2.4 实施规范化战略,完善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
1)建立装配式建筑评价认证标准
2) 强化全寿命监管和服务
3) 探索编制计价定额体系
3.2.5 实施示范性战略,助力建筑工业化全面铺开
1) 以多样化激励措施提升示范水平
2) 以基地和项目建设加大示范力度
3.3 绿色建筑的总体技术路线
3.3.1 安全耐久
安全是绿色建筑质量的基础和保障,绿色建筑首先规避地址灾害、洪涝、爆炸等风险和化学、辐射等污染,对场地中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和控制。
加强建筑室内外构件的安全和防护性能,防止外墙饰面门窗玻璃脱落带来的危害,充分考虑外部设施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关注建筑结构和装饰材料的耐久性和适变性,合理采用建筑内外饰面材料以及防水和密封材料等。
结合地形地貌等现有条件,合理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考虑人车分流布局,设置室内外地面或路面的防滑措施及安全防护标识等。
3.3.2 健康舒适
合理选择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控制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
合理设计给水排水系统,提升生活饮用水水质;主要设备合理设置水封,提升建筑安全防疫性能;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防止误饮误用。采取多样化的措施减少噪声干扰,提高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控制要求,并保证其隔声性能良好。对于公共建筑中有声学要求的重要房间进行专项声学设计。
保证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具备良好的户外视野,采光系数满足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 的要求。采取多样化措施充分改善和优化室内天然采光效果。
不断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充分改善自然通风效果。合理组织室内气流,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鼓励结合建筑立面设计可调节的遮阳措施,有效降低夏季辐射得热。
3.3.3 生活便利
从出行与无障碍、服务设施、智慧运营、物业管理四个方面,提高居民和使用者的便利性。
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有与公共交通站点便捷的联系,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鼓励进行满足全龄化的设计,配备可容纳担架的无障碍电梯等。
场地选择充分考虑并配备便利的学校、医院、文化活动设施、养老服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停车场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鼓励健康的运动方式,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鼓励设置健身慢行道、配备室内健身空间。
提升建筑的智能化运行程度,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建筑设置信息网络系统。设置用水远程计量系统,完善提升在线监测系统,推广设置分类、分级用能自动远传计量系统,对建筑能耗进行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
针对节能、节水、节材、绿化指定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定期对建筑运营效果进行评估,建立绿色教育宣传机制,提升大众对绿色建筑理念的认识。
3.3.4 资源节约
加大节地技术推广力度,加快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步伐,通过向地面集中要密度和向立体空间要高度、深度,逐步提高用地开发强度,鼓励城市内涵发展。
加快新建地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充分考虑地上地下功能的有机联系和互动,加快地下空间体系构建,挖掘地下空间开发潜力,结合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推动城市建设立体化发展。结合地形地貌等现有条件合理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合理设置绿地空间,实现建筑和环境的有机平衡。
在规划设计之初就针对场地所处的具体环境气候特征,合理选址和安排建筑群体布局及建筑朝向,合理设计建筑形体,控制体形系数、窗墙比,创造良好的建筑室外环境及室内微环境,优先选用被动式技术措施,尽量减少对建筑设备的依赖。鼓励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手段,改善围护结构组成部件,重点解决好外墙保温、门窗隔温保温隔热及遮阳等问题, 选择以自保温为主的围护结构组合优化设计方法,不断提高保温效果。
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合理选择和优化通风与空调系统,鼓励采取新技术、新措施有效降低春秋过渡季节以及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系统能耗。
进一步优化用电负荷计算,设置合理的、绿色节能的供配电系统。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降低运行能耗、维护费用。室内、外照明系统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控制措施,采光区域的照明独立于其他区域进行照明控制,合理设置照明标准与照明方式,选用新型高效的光源、灯具,鼓励综合利用自然光,有效减少照明系统用电。
基于场地所处地区的环境条件,合理选择和利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方式,并根据建筑形体运用建筑光伏一体化设计,有效降低建筑总能耗。具备余热废热利用条件的地区,鼓励以此解决建筑的生活热水需求。
绿色建筑应制定合理的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给水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合理设置给水水计量,有效避免管网漏损,设置合理的供水压力,节约用水。在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有效减少建筑的用水量。
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的卫生器具;景观绿化应采用节水灌溉方式;采用具有节水冷却技术的空调设备或系统;在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中使用用水效率高的卫生器具及更多的节水技术措施。
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新建民用建筑的景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应当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绿色建筑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统筹利用雨水渗透、净化、调蓄和收集利用设施,减少对自然水体的面源污染,降低外排雨水综合径流系数。
优化建筑形体、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设计,充分实现节材效果。
加大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力度。推广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鼓励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和卫浴间。
鼓励材料使用的就近化、本地化。合理选用各类建筑材料,加大高强度、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使用比重,提高可再利用、可再循环材料的使用比重,推广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使用。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加快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
3.3.5 环境宜居
在规划设计之初就针对场地所处的具体环境气候特征,合理选址和安排建筑群体布局及建筑朝向,促进场地自然通风,创造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的场地风环境。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用地,配建绿地满足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适当提高场地绿地率,鼓励在室外活动场地设置乔木、花架等遮荫措施,降低热岛强度,提升室内热舒适度。加快雨水的控制与再利用,优先选择对径流雨水水质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建筑屋面及外装饰材料。鼓励采用绿色屋顶,或者将屋面雨水进行收集的装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
控制场地内的环境噪声,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光污染,提升场地声光环境宜居性。
合理设置垃圾容器和收集点,重视环境卫生与景观美化问题,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有效引导吸烟人群,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位置,避免人员密集区、建筑新风引入口等,并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3.4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技术路线
3.4.1 标准化设计
建筑工业化项目应充分体现标准化设计理念,基本单元、构件、建筑部品应尽量满足重复使用率高、规格少、组合多的要求。根据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功能差异,有选择的在模数协调、建筑单元、平面布局、连续节点、预制构件和建筑部品六大方面提高标准化设计水平。
3.4.2 工厂化生产
完善温岭地区构件和部品生产企业管理,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和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标准、工艺流程和作业指导监管,明确相应要求。构件和部品的各类生产信息标注应规范化、清晰化、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品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4.3 装配化施工
温岭地区建筑工业化项目应加大施工组织和管理力度,编制完整的装箱施工方案,并具备相应的装配化技术标准、施工工法以及专业化的施工队伍。项目应采用机械化施工操作,显著提高工作效率。采用相应的装配化施工技术和工艺,具备构件安装专项技术方案,符合国家和省部的相关要求,并保证系统性、经济性和适用性。
3.4.4 一体化装修
鼓励制定一体化施工要求的专项方案。加大装配化施工工艺的比重,并与主体结构连接可靠、便于安装,尽量减少需要现场施工和二次加工的工艺。充分满足成品房工程验收要求,大力提高住宅全装修水平。推广集成式厨房和卫生间,实现一次安装到位。
3.4.5 信息化管理
鼓励温岭地区工业化项目建立系统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量化、动态化、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控制。建立构件生产管理系统和信息数据库,有效追溯与管理其生产质量及进度。建立现场施工管理系统,有效整合相关信息,促进精细化管理。加大 BIM 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其贯穿建筑的全过程,并随着项目设计、构件生产、施工建造、使用运营等环节实施信息传递和更新维护。
3.4.6 综合性评价
注重工业化项目对于行业发展、技术提升、人才培育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关注其与传统建造方式相比所体现的经济价值、时间价值以及所减少的能源资源消耗和环保效益。大力推进绿色施工,不断完善施工阶段的节能用能和节水用水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有效降低预拌混凝土、钢筋等材料的损耗率。
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从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等技术手段出发,最后进行工业化综合评价。
3.5 建筑工业化的质量管控
3.5.1 装配式建筑设计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进行技术策划,对技术选型、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可建造性进行评估,并应科学合理地确定建造目标与技术实施方案,按照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以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实现建筑及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模数协调,采用模块组合的标准化设计,将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和内装系统进行集成。建筑应按照集成设计原则,将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和燃气等专业之间进行协同设计。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应建立信息化协同平台,采用标准化的功能模块、部品部件等信息库,统一编码、统一规则,全专业共享数据信息,实现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建筑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有关防火、防水、保温、隔热及隔声等要求。
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全装修,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状态。
结构体系、最大适用高度、高宽比、抗震等级应满足现行《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 相关要求。
平面布置宜简单、规则、对称,质量刚度分布均匀;竖向布置应连续、均匀,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沿竖向突变,并应符合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2010(2016 版) 的有关规定。
在各种设计状况下,装配整体式结构可采用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相同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当同一层内既有预制又有现浇抗侧力构件时,地震设计状况下宜对现浇抗侧力构件在地震作用下的弯矩和剪力进行适当放大。
结构构件应进行承载力、变形、裂缝控制验算,接缝承载力应符合现行规范及标准。
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管线设计应采用标准化、集成化、一体化的方法,将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气及智能化等进行系统设计,与建筑、结构、内装设计同步协同进行。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设备与管线宜与主体结构相分离,方便维修更换。选型和定位应合理、准确,预留预埋应满足结构专业相关要求,不得在安装完成后的预制构件上剔凿沟槽、打孔开洞等。穿越楼板管线较多且集中的区域可采用现浇楼板。
设备部品与配管连接、配管与主管道连接及部品间连接应采用标准化接口,且应方便安装使用维护。设备与管线穿越楼板和墙体时,应采取防水、防火、隔声、密封等措施,防火封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
设备与管线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 的有关规定。
3.5.2 构件生产与施工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审核加工图,了解其重点构造节点,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生产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质量要求交底;预制构件模具除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性要求外,还应买在预制构件质量、生产工艺、模具组装与拆卸、周转次数的要求;应根据混凝土的品种、工作性、预制构件的规格形状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振捣成型操作。构件养护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脱模起吊时,预制构件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15N/mm2。
构件出厂前应对包括混凝土强度、标识、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预埋预留设施质量及结构性能进行检查,提供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各类试验报告。
应制定预制构件运输与堆放方案,其内容应包括运输时间、次序、堆放场地、运输路线、固定要求、堆放支垫及成品保护措施。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构件的运输和堆放应有专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运输构件时,应采取防止构件移动、倾倒、变形等的固定措施;应采取防止构件损坏的措施,对构件边角部位或链索接触处的混凝土宜设置衬垫。重叠堆放构件时,每层构件间的垫块应上下对齐,堆垛层数应根据构件、垫块的承载力确定,并应根据需要采取防止堆垛倾覆的措施。
装配式结构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 的规定;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构件安装及节点施工方案、构件安装的质量管理及安全措施等。
吊装用吊具应按国家现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试验检验。吊具应根据预制构件形状、尺寸及重量等参数进行配置,吊索水平夹角不宜小于 60º,且不应小于 45º;对尺寸较大或形状复杂的预制构件,宜采用有分配梁或分配桁架的吊具。
预制构件吊装就位后,应及时校准并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的相关规定。
预制剪力墙板纵向受力钢筋连接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接头,接头性能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6 中Ⅰ级接头的要求;灌浆套筒应符合《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2012 的有关规定 ,灌浆料性能应复核《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 408-2013 的有关规定。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后浇混凝土部分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应该满足相应规范要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检验、验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规范、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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