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贵溪政府通告!事关捕捞和垂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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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规范我市重点水域捕捞和垂钓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江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等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重点水域捕捞和垂钓行为通告如下:
一、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拦河网、地笼、鸬鹚捕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二、倡导正确、健康文明的休闲垂钓行为,禁止一人多杆、多线多钩等违规垂钓行为。禁止使用以下钓具、钓法进行垂钓:
(1)多杆 (两杆及以上入水)、多线多钩、单线多钩(3钩及以上)、笼子钩、连 (联)体钩 (钩门宽度超过1.6厘米以上)、爆炸钩、串钩、锚钩 (三角锚,钩门宽度超过1.6厘米以上)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
(2)借助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可视锚鱼设备等)、鱼枪、弓弩、弹弓等工具;
(3)向水体投放污染水质、毒害水生生物的诱鱼饵料(如菊酯类农药、有害诱鱼剂等)或物质进行打窝,使用泥鳅、鱼、虾等活体水生生物打窝或饵料;
(4)使用船舶 (橡皮艇)、排筏等水上漂浮设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使用的钓具、钓法。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 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701-3771185
贵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贵溪这个国家级“科技小院” 获批复
贵溪出动警力350人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42起,酒驾2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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