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凤茶话会:每周一期,火凤资本创始合伙人陈悦天在twitter space和大家聊聊投资与创业,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
本次茶话会概览:
二次元ACGN创业项目介绍
二创与同人文化
火凤茶话会
VincentChen:我刚才看到两位新朋友也举手了,要不先自我介绍介绍。
Fiiilooooo:其实我们是项目方,我们做了一个垂直于二次元异世界的一个ACGN 的内容创作和发行平台。今天看到这个主题,也是聊游戏,我们觉得还挺契合的,就跟大家交流学习一下。
我们产品做了几个月,台子搭好了,也快进入运营阶段了。所以就想来看看大家能不能给帮帮忙,或者是看看我们项目怎么样。
VincentChen:具体是做的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呢?
Fiiilooooo: 我们做的其实是比较复杂的。协议其实也有,但是不是像 defi 那种的底层协议,更像是一个创作者协议的 license 的一个东西。
因为在二次元创作里面,我们注意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点,就是二创这一块。基于传统的IP 世界,因为有版权的限制,二创其实是一个比较灰色的、价值很难去进行捕获的领域。传统的 IP 协议会限制二创作者进行商用变现。
在web 3 世界,从去年以来, cc0 的叙事越来越被大家所关注到。我们从去年就开始在做这样的一个协议,它其实是比 cc0 还要更激进。因为 cc0 只能说,使这个原创的 IP 开放给公众,变成一个公有领域的 IP ,但它没有办法去限制基于它二创出来的作品。我们是从开源软件、开源精神得到的灵感,参考 Linux GPL的协议。我们要求如果说你基于原创 IP 做了一个二创作品,那你的这个二创作品也需要遵循同样的协议。这种授权的协议加上 NFT 我觉得才能真正使这个 NFT 变成所谓的文化乐高,它才具有可组合性。大家才能真正地实现社区的共创。
不然的话就又是在数字世界重新去搭建了一个围墙,这样的 IP 是带有锁链的,还是遵循传统的版权,其实就是一个数字藏品。
我们搭了一个平台,web 端主要是内容的发行呈现以及NFT的交易。它相当于是一个被策展的交易市场,垂直于二次元的内容。在此之上还有一个创作者工具,为了解决现有 IP 应用场景比较单一的问题。大家除了能把NFT当社交头像以外,其实 IP 很少,尤其图片类很少有具体的场景。那我们做了一个什么呢?我们做了一个基于媒体端的视觉小说的编辑器。视频小说就是AVG 文字冒险游戏这种。
VincentChen:我觉得视觉小说这个门类,它本来也是从日本 ACG 文化里面延伸出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品类。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那个时候投二次元相关的产业。我后来看到橙光,我觉得橙光特别好。当然橙光现在在中国已经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运营状态了,他可能四五年前是比较高的增长,但是现在是比较稳定的,每年反正还是有比较大规模的收入,也是有利润不亏钱的公司。大概是这样一个状态。
Fiiilooooo:说起我们跟橙光的区别点,最终产生的内容形态我觉得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对于内容创作这个事情来说,无论你是在 Web2还是Web3,最终呈现出的作品形态不会有太大变化,因为它更多的带来是一个生产关系层面的变化。可能在web3 的生态里,创作者所处的地位会更高一些。比如说我们平台的,所有的无论是立绘、配音、音乐之类的,创作者能在里面分到更多的收益。像橙光等国内做趣味小说这一块的,它都会采用集中采买素材这样的形式。
VincentChen:你们在做这个 crypto或者protocol 项目之前是做二次元的哪些相关的东西的?你们是纯爱好者还是?比如说以前就是在二次元产业工作的人。
Fiiilooooo:其实我之前是在艺术行业,是一个创作者、艺术家的身份,领域偏当代艺术。我个人绘画会多一些,策展之类的也会参与。团队其他人有在游戏行业从业多年的,也有很多那种老二次元的人。
VincentChen:二次元已经逐步步入中年是吗?哈哈哈(大笑)那我想问一下,你们做的项目其实就是类似于一个IP的众筹平台,像一个可以做 crowdfunding或者launch pad 这么一个东西?你做出来的 IP 可鼓励粉丝去做二次创作,做了二次创作的这些粉丝他也可以得到这个 IP 的部分收益,是类似于这么一个概念吗?
Fiiilooooo:对,差不多是这样的一个精神吧,我们要打造一个开源的大家共享的IP。在整个收益的分配上面,大家各司其职,多劳多得。整个NFT的价值其实也不是由稀有度或者由项目方预先去设定的。这个二创的话就是他进行创作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他是基于哪个原创进行的创作。整个关系会映射在链上,最终希望形成链上的 IP 网络。每个 IP 的稀有度价值也是由其他的衍生NFT所决定的。比如说一个原创的 IP ,基于它进行二创的 IP 越来越多,那说明它就越受欢迎。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思路。
VincentChen:我自己先说一说二创那个事情。我看过一些关于版权二创然后要给社区赋能的这种商业模型和产品形式。但是总体来说最后关键在于你如何验证这个作品是二创;然后在获取原有版权的过程中,你跟实际的这个版权所有方要做很多沟通,其实是个非常重的 BD 的活儿。它不能通过技术做到很好的规模化,导致在版权认定方面就会有一些问题。到后面牵扯到分配利益和决策机制:就是大家愿不愿意把自己的 IP 拿出来跟他的粉丝群体一块儿做二创,并且来进行传播,包括分成收益这些都不太确定。
Fiiilooooo: 我来说一下二创这个事情,我觉得整个是一个新的范式:从去年 Loot 开始,这种社区主导的自下而上的形成了 IP 打造的新范式。我觉得这个范式并没有被验证,它其实还是处在一个实验的阶段。
刚刚陈老师问的这个问题,我觉得也的确,就是我原创作者为什么要把原创拿出来去分享对吧,大部分传统的创作者,对这块相对还是比较保守的。大部分不大愿意去把这个分享出来。
那我们的方式就是说我们先搞一批 PGC 的内容,我们愿意先去打样,做成功的案例出来告诉大家这样其实是可行的。一方面告诉创作者这个是可行的,另一方面也告诉消费者这是可行的,也告诉资本方这个是可行的。当有一个成功的案例做出来了之后,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加入进来。就像去年一些 NFT 的作品拍到了天价,更多的传统艺术行业的人才愿意进来参与NFT。
我们可能也会用同样的做法,先用 PGC 的形式把自己的版权开放出来,同时也会去布道,跟更多的创作者说,我这 IP 已经开放出来了,大家愿不愿意基于这个一起去共创?然后看一下大家能 build 出来一个什么样的东西?至于说这个东西会不会一定成为未来的主叙事?我没有 100% 的把握,当然也有很多这方面的意见领袖,可能更多主要还是国外的KOL 会比较看好这块的前景,愿意去试验一下这种新的范式。
VincentChen:二创现在在日本的互联网上或者在全球的互联网上面,有没有比较成型的产品模式和商业模式?
Fiiilooooo: 二创怎么讲,因为版权的问题,所以他在商业上不大能大规模地去做这个事情。就像一些二创同人文章之类的这种,小说这块其实可能做得比较灰色,基本就只能看,你想通过这个变现,那肯定是会有版权纠纷的。但是这块我看到一个好的现象,就是一些传统 web2 的公司在做出一些尝试,比如说米哈游,他去年推出了一个政策,相当于把它的一些 IP 进行了半开放。具体来说,就是如果说你进行二创的作品的数量少于 200 件,那你只要在你的这个二创作品上面打上比如说原神同人,那你就可以不需要请示米哈游,可以进行使用。如果说数量是大于 200 小于 500 的,你可能需要跟米哈游那边报备,才可以去做二创。如果数量是大于 500 件的,那是不可以的,你相当于直接用大 IP 去进行商业变现了,这个是不允许的。我觉得至少他还算是做出了开放性的一个试探了。相比于其他的一些 web 2的IP ,我已经看到这样的一个苗头,就连 web2的这种传统 IP 都在往开放的这个路上去走,那我们 web 3 的这种 IP 就要不要更激进一点对吧?
EthanZ:我想补充一下,其实在日本有一个叫 comic market ,他是一个非常大的一个二次创作的活动。
VincentChen:中国也有一个魔都同人祭。魔都同人祭办了很多年了,曾经那个明日方舟鹰角海猫他们其实当年一直活跃在同人祭上面,当然海猫自己也是很有名的画师,他们本身有一个团体叫二维镜像,是一个同人组织,相当于论坛 Q 群组织起来的一批人,大家都是对于这个同人或者绘画比较感兴趣的一帮朋友。海猫是里面很重要的 KOL ,也是 leader ,所以他们后来做那个明日方舟,各种各样的设定都做得这么好,也是有这个渊源的。
EthanZ:原来是这样。对,我就想说其实 comiket 它算是一个,但它其实是一个商业性相对弱的活动。因为参加 comiket 给自己喜欢的作品做二次创作的朋友、画家,他们不是为了赚钱的目的,他们就是为了分享、兴趣爱好去参加活动,可能就是为参加这么一个活动就印几百册,卖光了之后他们可能也赚不了多少钱。一年两度,大家对动漫行业作为一份子参与一下,相对来说是一个纯粹一点的活动,它商业性质不是特别强,所以不能算是像陈老师说的刚才那种二次创作变现的手段。但是它确实是一个在日本延续了近半个多世纪的一个历史悠久的活动。
VincentChen:我2014年研究 ACG 的时候,我自己还投过两家手办公司。如果大家玩手办模型,有一家叫 ACtoy的,比较大的变形金刚的社区,它里面有很多那种非官方授权的中国人自己做的变形金刚,在这个社区里面做交流。其实你可以认为那些变形金刚是没版权的。AC toy 投资了之后,他们后来自己做了个商城,然后整家公司被哔哩哔哩收购了,现在就变成了哔哩哔哩的衍生品事业部。很多的潮玩手办的开发,其实现在就是原来的 AC toy这个团队在负责。
我还投过一家公司叫 HobbyMax , HobbyMax 是国内做日系的 8比1手办比较大的一家公司,也有很大的牌子,一年过亿的营收。那时 HobbyMax 的老板带我在17 年底去了一趟日本,参加了两个活动。因为他们是手办展商,所以他们要去参加日本的 wonder festival 。wonder festival 是专门展示手办和潮玩的大型活动,有点像手办界的 chinajoy 。
当中国还能办展会的时候,后来有 wonder festival China ,是在上海办的,我也去。包括魔都同人祭,魔都同人祭英文名字叫 comicup,后来这家公司其实也被哔哩哔哩投资了,但是好像没有被完全收购,但是 comicup 现在应该还是继续办下去的。
同人文化这个东西我觉得大家也不用质疑它是否存在,它肯定是存在的,而且它的流量不小,不然他不可能以展会的形式存在。我以前看内容产业的时候,我特别注意某个垂直内容产业它有没有这种行业展会?一开始的行业展会其实都是以展销会形式存在的,基本上是 ToB 的厂商展示自己最近的进展。然后就相当于大家做商机对吧,有点像 token 2049,大家除了讨论问题之外,可能还做一些商机、生意的交流。
但是comicup以及 wonder festival 的厉害的地方在于说它不光只是ToB 了。当一个展会从 ToB 开始逐步走向 ToC ,规模也非常大的时候,实际上背后的产业一定是变得非常大,就相当于不只是做生意的人在关注这个东西,普通的用户玩家也愿意去参与这样的展会。所以我觉得同人文化是肯定存在的,只是同人文化碰到的问题,其实就是Filooo你们现在想要解决的问题,是不是可以把它变得那么商业化。
Fiiilooooo:对,现在同人文化其实大家都还是在为爱发电,但我是觉得虽然没有办法变现,但是这个东西它一定是有价值的。因为我觉得即使是原创,艺术创作也是对现实世界的一个模仿,那归根到底其实也是一种二创,是你对造物主创造出来的作品的一个二创,大家其实也没有争取造物主的授权或者怎么样。然后你模仿做出来这个东西,你禁止其他人再去做二创。从这个事物的本质来看,有点荒唐。所以我一直觉得版权这个东西,它更多的是一种时代的产物。我觉得 web3 的最吸引我的一个点,它不光是技术或者金融的创新,它真的是在哲学层面、社会组织这些层面会有一些根本性的变化。这个也是让我非常上瘾的一件事情。所以整个项目可能对我来说也是在做一场社会性的艺术创作,我觉得这件事情真的很有意思。
VincentChen:我刚才看到,其实我们的听众刚才上来一位 Read2N的朋友, Read2N也是我们投的一个项目。他做的是小说,当然他不是做二创,他做的其实类似于一种分销传播机制,一开始可能是 crowdfunding ,到后面大家一块去类似于共享这个版权的收益。对应的人就用 token 和 protocol 的形式,粉丝可以为自己 crowd found 的 project 做传播,甚至说每一个小说都形成了一个 DAO, 大家一块去决定这个小说后面的走向,这个女二到底要不要死,类似这种话题。
Fiiilooooo:我们也在搞一个创作者经济联盟,我觉得在 web 3 这块,可能创作者经济的声量并不足够大,大家可能会更关注一些偏金融或者偏技术的应用。但是我们希望把创作者经济这一块声量做得大一点,真正能去给创作者带来一些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