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杭州市桐庐县防控办紧急提醒:这些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速做核酸检测!
经初步排查,2022年11月19日-20日,相关病例涉及桐庐县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如下:11月19日11时42分至13时30分,城南街道学圣路绿都文昌苑沿街商铺“健康餐饮”中餐馆。11月19日13时41分至17时,城南街道溪旁水库。11月19日19时21分至19时31分,城南街道阿寿副食品店(荇塘新村内)。11月19日22时00分至20日2时30分,城南街道荇塘新村。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结果出具之前实行居家健康观察。之后实行三天三检,连续三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在此期间不聚餐聚会、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场所管理(经营)者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不扫不验、只扫不验等行为,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市民在进入公共场所时应当主动扫“场所码”,并向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出示扫码结果。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要求,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11月21日,杭州市桐庐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2022年11月20日凌晨,接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一名省外返桐人员确诊为新冠病毒病例,现住址为城南街道荇塘新村,该病例乘坐杨某某车辆从机场返回桐庐,后杨某某出入桐庐某娱乐场所。
经查,该娱乐场所实际管理人方某在明知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推进“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的通告》中明确要求歌舞娱乐等场所应加强管理、提醒并督促进入人员完成扫码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有关要求,未切实提醒并督促进入人员扫码核验。
桐庐县公安局依法对方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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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桐庐发布
责编:陶朝坡
编辑:郑莹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