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
招聘计划
相关待遇
招聘条件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请邮件投递《个人简历》至各学院报名邮箱(详见附件)。提交简历时,请一并详细提供科研成果清单、科研工作计划等材料。请在邮件主题标注求职人、学历(学位)和应聘岗位等简要信息。邮件发送后的7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回复的,可电话咨询。
(二)资格初审。收到简历后,相关学院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三)考核工作。博士及高层次等人才招聘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
相关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7名及以上同行专家组成。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待确定后电话或邮件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的相关规定实施聘用管理。
有关事宜
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前文“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本文由安徽医科大学授权学术桥发布